台湾文献丛刊075 恒春县志 - 卷四

作者:【暂缺】 【5,201】字 目 录

營汛

光緒五年六月初一日,奉閩浙督部、福建撫院會奏,改台灣鎮標左管游擊為恆春營游擊,移駐恆春縣城內;衙署尚未建造,借住同善公所。

游擊一員(管轄城東三十里,至萬里得社;西七里,至加冬湖莊;南十里,至大板埒莊;北七里,至虎頭山,又十里至大樹房莊)。專城千總一員,額外二員,馬兵三名,步戰兵二十五名,守兵三十六名,稿書字識、號令手一十名(新添);官例馬一十匹(內游擊六匹,千總四匹;騎操馬五匹,內馬兵三匹,額外二匹)。

挑練左哨正副哨長各一員,駐城內東門營盤。步戰兵三十六名,守兵五十五名(內分防楓港三十名)。

挑練右哨長一員,駐城內。步戰兵三十三名,守兵六十名。

鵝鑾鼻分駐守各一員(縣南,距城三十里。東北際海,管轄西南十里至大沙灣,又十二里至大板埒)。步戰兵二十七名,守兵三十三名,新添字識二名;官例馬四匹。

船篷石安防步戰兵三名(縣南沿海,距城二十五里),守兵七名。

大沙灣安防步戰兵三名(縣南沿海,距城二十二里),守兵七名。

車城汛安防把總一員(縣西沿海,距城十五里,管轄東南八里至虎頭山,西北二十三里至涼傘兜)。步戰兵五名,守兵十名;官例馬二匹。

楓港汛安防把總一員(縣西北,沿海,距城三十里。管轄東南七里至涼傘兜;西北二十三里至嘉祿堂溪口,與鳳山枋藔汛交界)。步戰兵十八名,守兵十二名;官例馬二匹。

牡丹灣汛安防外委一員(縣東內山,距城北七十五里。管轄西南三十五里至萬里得;東北十五里至大港口,與埤南屯勇交界。光緒九年十二月奉文添設)。步戰兵十三名,守兵十二名(原設十七名,光緒十九年二月詳准抽歸四重溪汛五名);騎操馬一匹。

四重溪汛外委一員(縣東北內山,距城二十二里。管轄東北十里由石門山榖至雙溪口牡丹社山腳;西南九里至統埔莊,與車城汛交界。光緒十九年二月詳准由高仕佛汛改駐)。步戰兵五名,守兵十五名;騎操馬一匹。

大樹房汛安防外委一員(縣南沿海,距城一十里。管轄東南三里至馬鞍山,西北八里至蟳港口)。步戰兵七名,守兵八名;騎操馬一匹。

--右恆春營官兵馬匹內,騎操官馬八匹,尚未購補到營,存庫不領。

游擊一員,額估季支俸薪心蔬馬乾銀七十五兩八錢三分四釐九毫,養廉銀一百兩。守備一員,額估季支俸薪心蔬馬乾銀三十四兩六錢七分六釐四毫,養廉銀五十兩。千總一員,額估季支俸薪心蔬馬乾銀一十八兩,養廉銀三十兩。把總二員,額估每員季支俸薪心蔬馬乾銀一十五兩,養廉銀二十二兩五錢,共銀七十五兩。外委三員,額估每員季支養廉銀四兩五錢,共一十三兩五錢。外委三名、額外二名、馬兵三名,共八名,額估每名季支餉銀八兩一錢,共銀六十四兩八錢。步戰兵一百七十七名,額估每名季支餉銀七兩六錢五分,共銀一千三百五十四兩零五分。守兵二百五十五名,額估每名季支餉銀七兩二錢,共銀一千八百三十六兩。稿字識、號令手一十二名,額估每名季支餉銀三兩,共銀三十六兩。官馬八匹,額估每匹季支草乾銀四兩五錢,共銀三十六兩。

--右恆春營官兵馬匹,額估季支共應領俸薪心蔬養廉餉乾,共銀三千七百二十三兩八錢六分一釐三毫,四季共銀一萬四千八百九十五兩四錢四分五釐二毫。

外額馬戰兵八名,步戰兵一百七十七名,守兵二百五十五名,稿字識、號令手一十二名。

--右每名額估季支米九斗,共米四百零六石八斗,四季共米一千六百二十七石二斗。

游擊一員,湘銀三百六十兩。守備一員,湘銀二百四十兩。

--右恆春營員津貼(光緒五年十月奉給,由台南鹽務項下支領)。

大綠綢三角旂十一面,什長綠綢三角旂五十面,紅綢三角大旂一面,什長紅綢三角旂五面,紅緞督陣四方旂十三面,先鋒五色綢四方旂二十面,黃洋布三角旂五面,紅洋布邊〔□□□■〈方斤〉〕七面,黃洋布邊三角隊旂十六面,黃布帥旂二面,五色綢旂十面,黃洋布四方旂十三面,紅洋布四方旂二面,藍羽四方旂四面,藍羽三角旂十五面,黃羽砲旂二面,藍羽小令旂二面,紅羽小四方旂十六面,五色洋布三角旂一面,烏白洋布小四方旂四面,紅洋布白邊隊旂二十面,綢號令旂一面,紅洋布淺邊三角旂四十面,紅洋布八卦旂二面,抬砲五十二尊,鳥槍二百七十八桿,天門砲二十尊,行營砲六位,馬蹄砲二十尊,劈山砲五尊,砲子十七粒,鉎碩砲子九百九十斤,火藥三百斤,鉛條五百八十斤,腰刀二百九十五把,牌刀九十二把,雙手帶刀六十一把,半斬刀三十把,大鐵刀叉各三把,小鐵叉二十把,斧頭十六把,鐵鋤三十二把,鐵鐮三十二把,鐮一把,火釣七枝,火竿五枝,牌劍十八枝,柴長矛三十二枝,竹長矛三十八枝,鐵鍋十三口,隊鑼二面,隊鼓十一面,藤牌七十七面,銅號一對,牌鈴五粒,海螺六粒,抬槍皮葫蘆十一個,鳥鎗皮葫蘆八個,山■〈弓攵〉撤袋三十副,布九龍袋一百個,紅洋布邊號衣五百二十五件,號帽七百三十八頂,黃洋布邊號衣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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