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辅通志 - 第6部分

作者: 李卫59,667】字 目 录

李英另设义仓厫四座

本卫仓在城内鼓楼西厫二十二座

 蔚县

桃花堡军储仓在县东北明嘉靖四十四年建

 西寜县

洪州仓厫十二座

本朝康熙年通判边安重修四十二年知县何芬捐修

 永丰厫五间四十五年増修西正厫三间

常平仓在城东北隅三间

 懐安县

广备仓在城西北明永乐年建

西阳河堡军储仓在县西北

柴沟堡军储仓在县北

 延庆州

西社仓三间

预备仓原厫十二座共四十一间久圮后重修天

 字地字二座共厫六间

军储仓原厫十五座久圮知州宋 捐修天字盈

 字新字三厫十八间

永寜仓在州东永寜城

四海冶仓在州东

周四沟堡仓

岔道仓在州南

 保安州

永丰仓在州东北隅明景泰五年建久圮

本朝康熙三十年知州吴永申建厫六间四十二年知

 州杨汝楫建十三间四十六年知州蒋兆龙建

 六间四十九年知州梁永祚建二十间

预备仓在州治东明永乐十三年建万厯十一年

 知州刘必绍重修今改建仓二十六间

公字仓

裹糇仓

易州

户部南仓在分司两旁

新城仓在紫荆闗新城西先在旧城明景泰元年

 建嘉靖二十四年改建

预备仓在州署东北明正统四年判官陈真建成

 化十四年李宪修二十年罗纪戴敏増建万厯

 十七年陈濓修

 涞水县

广储仓在县治北

预备仓四所

 广昌县

预备仓今改为常平仓在县治北

本所仓在城内西北

乡社仓八所

冀州

预备仓在州治西

官仓在州治东

 南宫县

预备仓在县治东明隆庆三年知县胡嘉谟建

本朝康熙十二年知县胡应铨重修

 新河县

预备仓在县治内西共十间

常平仓在县治内西共五间

官仓在县治内东

俸粮仓在县治内南

 枣强县

预备仓四处今废

 武邑县

预备仓在县治西北

存留仓在县治西北

 衡水县

预备仓在县治右厫房八间

赵州

预备仓在州治东南一里旧有二一在西门内名

 曰西仓明弘治十一年知州张清因西仓地湿

 改建于东名东仓今圮

 柏乡县

预备仓在县治东明嘉靖十一年知县王前建

预备南仓在文庙前

新建仓在县治东明嘉靖三十七年马写创建

 隆平县

预备仓基在县治前明正徳间知县刘相移于县

 西中厅三间厫四聨崇祯五年知县阎燫剏修

 北厫五间东厫五间西厫五间

 髙邑县

预备仓在县署北

社仓四所

义仓一所共五间在县治西知县刘瑜建

 临城县

预备仓在县治东南

县仓在县治内

 寜晋县

预备仓在县治西

深州

预备仓在州治内迤东

 武强县

预备仓在县治南

 饶阳县

预备仓有三一在县治南二在县治北

义仓五处明万厯二十二年知县王之纪建

 安平县

官仓在县治西北厫二间东西厫各三间今圮

预备仓在县治东南东厫三间西厫三间

学仓在明伦堂东北隅久废

社仓三处今废

定州

预备仓在州治南厫共八十二间

永丰仓在州治迤西

 曲阳县

预备仓在县署西偏社仓在四乡

深泽县

 官仓在县治内东明洪武中知县姚思诚建隆庆

中知县米之范重修

 预备仓四所

按仓庾建革不一有经制未设者有圮废未修

者故或一县数仓或有县无仓雍正三年

勅令天下县各建仓以防红腐以广积储于是府州县卫

悉建仓厫尚未讫工未得胪列又

命举行义仓社仓之法劝民积贮以厚民生县城之外乡

各有仓名目既多不能备载

卷三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畿辅通志卷三十六

盐政

 盐者民生所頼而自汉以后尤闗国计沧瀛幽青四

 州设官置灶至后魏始见于史自宋以前盐法与诸

 道同宋太祖以山后十六州入于辽推恩河朔特许

 通商至明法始详备直?盐运使旧治河间府[长芦]

 故县洪武初称北平河间盐运使后乃改称[长芦]今

 徙治天津而[长芦]之名不改盖[长芦]在旧沧州西北

 四十里据二十四盐场之中讥察指挥呼吸可徧故

 古名不可易也明初额设六万三千一百五十三引

 引三百觔弘治间改小引増为一十八万八百七引

 引一百八十觔凡常股存积折色诸欵皆在焉其后

 仅存空名而余盐割没倍増其数至于戚畹中贵咸

 得胁监临制有司以要中盐而[长芦]盐政之弊极矣

 我

世祖章皇帝建极之元年

特勅[长芦]盐运使商灶两敝毋蹈前明陋习贪黩阘冗纵官

 属吏胥侵渔扰害

圣祖仁皇帝二十六年

特诏凡军兴暂加一切盐课次第豁免并免灶地钱粮我

 皇上御极首苏商困[长芦]之法引増盐觔不増引目从前

 官吏巧立名目滥増税课澄汰无遗豪商营私剥众

 利己之弊一时并絶商益阜引益流而民之食徳愈

 溥矣用稽厯年[长芦]盐法备着于篇庶

朝廷徳意得有所考云

沿革

 北魏

 [长芦]盐法自魏以前无考魏初尝弛禁其后盐官罢

 立不常自迁邺后于沧瀛幽青四州傍海煮盐置盐

 官辖沧州灶一千四百八十四瀛州灶一百五十二

 幽州灶一百八十青州灶四百三十六又于邯郸置

 灶四计岁终合收盐二十万九千七百八斛四升军

 国所资得以周赡

 唐

 初以使命官置副使开元中以拾遗刘彤言诏将作

 大匠姜师度与诸道按察使简天下盐课令幽州大

 同横野军诸盐屯皆?于度支每屯有丁有兵歳得

 盐二千八百斛下者一千五百斛

 肃宗干元元年盐铁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就山海井

 灶近利之地为盐院逰民业盐者为亭户免杂徭廉

 察盗鬻者论以法

 天寳初河北一路盐利俱为藩镇所据至穆宗时田

 弘正举魏博归朝廷乃命河北罢盐榷嗣户部侍郎

 张平叔以榷盐法弊请官自卖盐可以富国诏公卿

 议中书韦处厚兵部侍郎韩愈条议以为不可乃止

 后唐

 荘宗同光三年勅魏府每年所征随丝盐钱逐年俵

 卖荘宗又命赵徳钧镇[芦台]军因[芦台]卤地置盐场

 又舟行运盐东去京国一百八十里相其地髙阜平

 阔因置榷盐院谓之新仓以贮其盐流衍于民间因

 其盐曰榷盐复开渠运漕盐货贸于瀛莫间上下资

 其利遂致饶衍赡于一方

 后周

 世宗令榷河北盐犯輙处死其后北伐父老遮道泣

 诉愿以均之两税钱而弛其禁盖行之河北免盐之

 榷而征其税所谓两税盐钱也及其甚也盐不给而

 征钱如故税已纳而禁榷再行民不堪焉

 宋

 太祖建隆四年令河朔邢洺磁镇冀赵等六州许通

 盐商止令收税

 开寳三年悉罢榷官收其筭止过税钱一文住卖二

 文盖缘河北土皆斥卤民间税地五榖不丰惟刮盐

 煎之以纳二税至今六州之境咸颂宋祖之泽不衰

 仁宗时言者请禁榷以收遗利谏官余靖谏寝之其

 后王拱辰为三司使复议榷张方平言曰河北有两

 税盐钱今复榷之是再榷也仁宗悟立以手诏罢之

 熙寜八年章惇为三司使以河北无榷禁乃祖宗一

 时误恩请遣使与两路转运司度利害行之苏轼上

 书宰相文彦博言其害遂止之绍圣中惇为相仍行

 禁榷元丰三年京东转运使李察请置河北买盐场

 自大名府澶恩信安雄霸瀛莫冀等州尽灶户所煮

 盐官自榷卖禁私为市

 辽金

 自后晋髙祖石敬塘以辽主有援立之恩举燕蓟十

 六州归之辽遂改为燕京因置新仓镇广榷盐以补

 用度金灭辽以地属京圻生齿既繁炊锅益众尝设

 提举司于寳坻秩视五品以重其选所辖诸场越支

 课居其半特除勾管一员以莅之

 金世宗大定二十一年参知政事梁肃言寳坻旁县

 多缺食可减盐价増粟价而以粟易盐命宰臣议皆

 谓盐非可多食之物若减价易粟恐多而不售以致

 亏课不可

 元

 元初未立盐政任土之贡一付京官时土豪张进辈

 被府檄鸠遗民数十户集越支场之宋家营复事煎

 造聚落未成京使旁午令大偿巨价债缗鞭笞急廹

 田野为之骚然未几以盐司隶征收课税所众稍息

 肩自鬻课之令行提领诸路者皆自诡増镕山爨海

 搜罗殆尽其征输入官者须厚贿乃获归且以所费

 取偿于其属大抵用直十钱之物估以当数十钱之

 属而工本又稽时不给给则克减自是灶民皆困

 至元二年诏以大中大夫礼部侍郎倪徳政为中都

 路转运使提领税司事答木丁同知使事寳坻盐使

 崔岩臣副之徳政敦厚亷平凡场户入盐即给仍纯

 支寳钞不折诸物其尤贫窭者预贷工资以赒之

 明

 洪武初年[长芦]歳办大引盐每引四百觔共计六万

 三千一百五十三引三百觔零已而改办小引盐每

 引二百觔共计一十八万零八百零七引一百八十

 八觔零永乐间定都北京以[长芦]宻迩应进贡白盐

 每年于正课内进五十三万四千六百六十九觔二

 两二千六百七十三引零

 分商之纲领者五曰浙直之纲曰宣大之纲曰泽潞

 之纲曰平阳之纲曰蒲州之纲分商之名目者四曰

 在边报中之商曰在场买盐之商曰在司守支之商

 曰行盐地方卖盐之商

 中盐之边镇三曰宣府镇每年中七万五千五百二

 十五引八十六觔曰大同镇每年中三万七千三百

 七十六引五十觔曰蓟州镇每年中六万七千九百

 六引一百五十觔以上共大引九万四百四引四十

 觔十四两每一大引折二小引共折一十八万八百

 八引八十九觔十二两八钱

 派场规则为三上则十场南海丰深州海润北严

 镇丰财[芦台]越支富国惠民归化是也中则七场

 南利民利国富民阜民北兴国厚财石碑是也下则

 三场南阜财海盈北济民是也

 永乐十三年始差御史给事中各一员押支天下盐

 课寻以渤海盐薮私犯挠法特差御史一员巡视河

 间私盐

 宣徳四年命御史于谦率锦衣卫官捕[长芦]一带马

 船夹带私盐者于谦不避权贵悉置之法河道为之

 一清正统元年命刑部侍郎何文渊户部侍郎王佐

 副都御史朱与言总督两淮[长芦]两浙盐课

 正统三年差侍郎差御史一年两巡[长芦]私盐后定

 议岁差御史巡视[长芦]盐法而河渠由济寜迤北抵

 张家湾[长芦]御史兼理之

 诏灶户逃移者盐课勘实停征

 正统五年诏逺年客商中盐未支者每引给资本钞

 二十锭议准[长芦]盐课量场分逺近着为则四等召

 商中卖髙下互为搭配其逺年不敷者又立法俾于

 纳剰余盐自相粜籴

 定常股存积分数以天下盐八分为常股听商支二

 分为存积备客兵不时之需凡引常股价轻存积价

 重常股须挨次行支存积则不分次第引到即支长

 芦分派常股盐一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五引一百

 八十觔三两三钱存积盐五万四千二百四十二引

 一百五觔一十二两八钱

 正统八年吏科给事中俞泰奏请每引盐连包索二

 百五十觔所带余盐亦准二百十觔令输价银三钱

 八分是年裁革运司副使

 正统八年吏科给事中俞泰奏请每引所带余盐即

 令输价此[长芦]纳课之始也

 正统十一年命[长芦]巡盐御史兼理山东盐法

 正统十四年秋罢两淮[长芦]巡盐御史命抚按官兼

 理成化十四年诏正统十四年前客商中盐未支者

 按引给资钞[长芦]盐每引给二十锭其景泰元年以

 后及今告代支者放商行盐亦照此例

 成化十六年诏永乐宣徳正统间客商所中盐未支

 者各造册送部于原籍有司给资本钞每引三十锭

 景泰元年以来未支引盐愿闗资本者听

 弘治五年令两淮两浙[长芦]等盐运司盐引俱于运

 司招商开中纳银彚解户部以备边储从户部尚书

 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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