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工资率的提高可以降低腐败的程度,但是,如果要想将腐败降低到最低程度,则要求大幅度增加工资。这意味着,如果仅仅通过工资平的提高来反腐败,则成本将会很大,以至于超出一的财政预算能力。而且,正如上文所表明的那样,即使实现了一个较高平的工资率,某些个人依然会继续从事腐败行为。
近些年来,有些家(例如阿根廷、秘鲁等)已经在一些特定的敏感领域(例如关税和税收管理部门)采取了反腐败的措施,主要是提高这些领域的公务员的工资。①这些家还扩大了工资差异程度以吸引更多的诚实而富有能力的人员。多年以来,新加坡通过调整工资结构来降低公务人员的潜在腐败行为。据报道,新加坡的部长和其他高层官员的工资平属世界最高行列。
①近期,中已经在腐败惩治方面加强了力度,即对某些腐败分子采取了死刑。但是,不少腐败分子依然逍遥法外,说明对腐败的惩治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而这有可能导致惩治腐败过程中的量刑上的随意和武断。
然而,理论经济学的分析表明,虽然高工资可以降低腐败行为的数量,但是,对于那些陷于腐败泥潭的官员而言,高工资可能导致对更高数额贿赂的要求。其中的原因是,高工资提高了公务员放弃其工作的机会成本,但是,高工资却并未消除某些官员的贪婪。于是,尽管腐败行为的数量有所下降,但是,用于腐败的货币总额并不必然会随之下降。
3.惩罚机制
假定违法犯罪者被抓获的概率为常数,则对违法犯罪者的惩罚就成为决定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概率的重要因素(gary becker,1968)。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则增加惩罚将会降低腐败行为。这一理论分析意味着,一现行的惩罚机制和结构是决定该腐败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高惩罚可能会降低腐败行为的数量,也可能导致继续存在的腐败行为要求数量更高的贿赂。
在现实世界中,只……
[续世界范围内的腐败:原因、后果、范围和医治对策上一小节]有为数不多的腐败行为受到了惩罚。而且,除了少数几个家以外,大多数家还缺乏相应的对腐败进行有效惩罚的法律和管理措施。①通常,对腐败的实际惩治往往比法律规定要宽松些。对一个因腐败而受到惩罚的公务员的管理程序,要缓慢和繁琐得多。通常是那些法律的、政治的、行政管理的阻碍因素,妨碍了对腐败行为实施全面而迅捷的惩罚。
①即使在现在,一些经济学家依然认为,在特定的条件下,腐败会促进经济增长。例如,可以参见braguinsky(1996)。
4.制度管制
违法者从事腐败行为的概率还取决于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即被抓获的可能。这涉及制度管制的作用问题。实际上,这些管制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治集团对腐败问题的态度。通常,那些最有效的制度是所谓的内部制度。这是防范违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诚实而富有效率的监督者。良好的审计部门、设计良好而明晰的法规,都可以对违法行为施加有效的约束。良好而透明的管理过程和程序,可以对为非作歹部门有效地发挥管制作用。这些内部制度的有效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不同家对腐败的监管程度。在那些缺乏良好内部制度的家里,对腐败行为的发现和审查大多只是偶然的,而且是由外部观察者或机构所提供的信息揭发出来的。在这一方面,新闻自由对腐败的监督将起重要的作用(bruntti andweder,1998)。
有不少家和地区包括新加坡、香港、乌干达、阿根廷等,已经建立起专门的反腐败委员会,专门负责对有关腐败行为的报道进行调查,以及通过公布政府官员的财产等方法来对腐败行为进行监督。为了保证这些部门工作的有效,它们必须独立于各类政治力量并具有丰富的资源和诚实的办事人员。同时,它们还必须具有实施惩罚的权力或者拥有司法权。但是,遗憾的是,在上述很多家和地区中,它们的反腐败机构多数是向总统或部长负责的,而不是向立法团负责。这使反腐败机构的效率大打折扣,并导致了反腐败过程的政治化倾向。在另外一些家和地区,这些反腐败机构并不拥有实施惩罚的权力,而且它们的一些调查报告也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5.规章、法律和管理过程的透明度
在很多家,规章、法律和管理过程中透明度的缺乏,为腐败提供了温。规章条例含糊不清,而确定这些规章的相关文件又不能向公众公开,而且有些规章经常可以在不事先公布的条件下被加以更改。正式的法律条文通常是由专业的法律人员加以确定,而且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读懂,而对于一些重要问题在概念上的含糊不清又给不同的解释提供了回旋余地。政治以及其他问题的管理程序和过程上的不透明(例如对公共建设项目的竞争),使得人们无法事前对相关决策进行有效的评价。如此一来,社会公众就很难对腐败行为在重大决策中所起的作用进行监督和防范了。
有些家,比如新西兰,近些年来已经作出了很大努力以增加所有的政府账户和行为的透明度。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近期已经颁布了一个关于财政透明度的法案,其成员如果能够按此行事,则将减少腐败行为。
6.领导人的榜样
如果高层政治领导人不能作出表率,而是或者直接参与腐败行为,或者容忍其属的腐败行为(通常,这是最为常见的形式),则公共管理部门的官员也就很难保持廉洁。这在税收管理、海关以及公有企业部门也都是一样的。
然而,在很多家,领导人对这一问题却视而不见。例如,在一个非洲家,有一位总统曾经拒绝解聘一位因腐败而臭名昭著的部长;在一个亚洲家,一个被揭发出有腐败行为的部长仅仅被换到了另一个部门继续当部长;在一个拉美家,一位总统试图建立一个反腐败委员会,而他竟然任命一个因腐败而臭名远扬的官员为该委员会的主席。类似的例子还很多。显然,这些情形的存在是无法创建出一个无腐败社会的。
五、腐败的衡量
如果能够对腐败加以准确的衡量,则腐败的消除就大有希望。然而,实际上,人们只能衡量实际支付的贿赂金额。而仅仅衡量支付的贿赂金额也会导致对很多并不伴随贿赂支付的腐败行为的忽略。虽然不存在对腐败进行直接衡量的方法,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很多间接的方法对一或一个机构中的腐败现象进行反映和剖析。这包括以下信息来源:
——公开出版物(包括报纸)中所刊载的关于腐败的报道。类似的报纸包括英的《金融时报》、美的《纽约时报》等,杂志类则包括英的《经济学家》和《远东经济评论》等。另外,在际互联网(internet)上也有大量关于腐败的报道。
——关于某些部门(例如税收管理部门、海关、警察局等)的腐败行为的案例研究。但是,很多这些领域的腐败案例研究和报道都被列入内部保密材料之列。
——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既可以针对某一特定部门(如税收部门),也可以面向全。当然,这些问卷调查所收集的只是关于对腐败的感受和主观认识而不是腐败本身。世界银行一直使用这些问卷调查结果对其在坦桑尼亚、乌干达、乌克兰。印度以及其他地区的发展项目作出评价,以不断提高在这些地区项目资金使用(例如医疗)的有效。
关于世界各的调查信息,可以从以下组织中获取:“全球竞争力报告”(日内瓦)、“政治和经济风险咨询”(香港)、“际透明度指数”(柏林)、“政治风险服务”。目前,这些调查和研究成果已经广泛地被研究界和商界所引用。其中,最为著名的“际透明度指数”按照从0到10的指标对腐败现象进行分析,但它所反映的仅仅是关于腐败的主观感受而不是对实际腐败行为的客观的数量分析。
六、腐败的经济后果
1.理论上的争论
近期,理论界普遍认为,腐败是有害无益的。然而,仅仅还是在过去几年,对于腐败的经济后果,经济学家还存有不同看法,一些经济学家甚至还认为腐败具有可取之。①一直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一些东南亚家例如印度尼西亚、泰等被认为是腐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成功例子。腐败被认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济中的不确定。例如,在腐败制度化的印度尼西亚,这种制度化了的腐败比起随机的腐败而言,可以降低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因为在这种制度化了的腐败制中,个行为主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为实现自己……
[续世界范围内的腐败:原因、后果、范围和医治对策上一小节]的目的需要去找谁以及需要支付多少贿赂金额。
①关于高腐败率、高收入不平等和贫困之间关系的数量分析,可以参见gupta,davoodi and alonso-terme(1998)。
本文将关于腐败可以增进效率和增长的观点汇集分析如下:
——leff(1964)和huntington(1968)认为,腐败可以是效率增进型的,因为它可以消除政府所施加的刚,这些刚会限制投资并阻碍其他有利于增长的经济决策。于是,腐败就成为一种“润滑机制”。这一论断通常被用于解释一些东南亚家的快速经济增长。
——beck and maher(1986)以及lien(1986曾经设计过一个模型证明,在竞价竞争中,那些最有效率的经济行为主能够负担得起支付最高额的贿赂。因此,腐败可以通过将经济项目分配给那些最有效率的企业而增进整效率。
——lui(1985)曾经强调指出,时间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具有不同的价值,这取决于他们的收入平和时间的机会成本。那些时间价值最大的经济主愿意向公共官员支付贿赂以节省时间,从而能够尽快地实施决策,这样就可以提高效率。尽管腐败可以改善资源的分配,但是,它也可以降低经济增长,因为某些人会因过度追求对人际关系的投资,而降低了生产效率(lui,1996)。
——贿赂可以成为低工资的一种补偿。因而腐败可以使政府维持较低的税收负担,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tullok,1996;becker and stigler,1974)。此,问题的关键是,较低平的税收是否能够比较低平的腐败更能促进经济增长。这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次优问题。
对于上述这些倾向于支持腐败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批驳:
首先,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某些刚特征和特定的规章并不是外生的,也并不是不可以加以消除的。实际上,这些刚并非天生就存在于整个社会之中,它们恰恰是由那些试图获取贿赂的政府官员们所创造出来的。如果一种规章可以带来贿赂,则更多类似的规章就将被不断地创造出来。而且这些规章会被有意识地加以模糊化,从而给那些实施规章的官员创造更多的获利机会。
其次,那些愿意支付最高贿赂金额的经济主并非必然是经济上最有效率的,恰恰相反,他们往往是最成功的寻租者。如果进行贿赂可以被看做一种投资,则那些行贿者就会认为他们所从事的是一种高回报率的投资活动。在传统的或腐败的社会里,那些最具能力的个将在现行的激励机制下由追求社会生产活动转向追求寻租活动(baumol,1990;murphy,shleifer and vishny,1991)。这一转向将给本的经济增长带来高昂的成本。如果那些具有较高社会生产能力的社会个属于稀缺人力资源,则他们的才能从生产活动向寻租活动的转向,将大大损害整个社会的发展潜力。
再次,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速度而支付的贿赂,可能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即贿赂成为政府官员有意识地降低办事效率的一种诱因(myrdal,1968)。这意味着,贿赂可以改变公共官员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从而降低了理公共事务过程的平均效率。
因此,尽管腐败在短期内可以成为政治“润滑剂”或低工资的一种补充,但是,从长期来看,它将给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隐患和危害。
2.腐败给经济带来的质量影响
腐败增加了公共支出而降低了公共收益。因此,腐败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财政赤字的增加并进而使得政府实施良好的财政政策变得更加困难。另外,腐败还会增加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因为腐败使那些具有良好地位的人能够利用政府活动为自己牟利而让别人承担其成本。①例如,近期在一些中央计划经济中所发生的变化表明,收入分配上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腐败行为(如私有化)所致。
①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