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 - 世界范围内的腐败原因后果范围和医治对策

作者:【经济类】 【15,708】字 目 录

行为(mauro,1997)。①

①当然,从实践角度看,减低腐败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几乎很难加以准确衡量。

(3)腐败降低了公共投资。因为,公共投资项目可以很便利地为那些试图获取贿赂的高层官员提供可乘之机(tanzi and davoodi,1997)。此外,腐败也容易使产业投资政策发生扭曲(ades and di tella,1997)。

(4)腐败降低了一的公共投资以及基础设施的生产效率(tanzi and davoodi,1997)。

(5)腐败降低了税收收入(这主要源于它对税收管理和关税所带来的影响)并进而降低了政府实施必要的公共支出的能力(tanzi and davoodi,1997)。

(6)腐败降低了外直接投资(fdl)。因为,腐败具有一种类似于税收的作用(wei,1997a)。腐败的平越是不可预见,则它对fdi影响就越大。此时,腐败的作用就类似于一种不可预见的随机税收(wei,1997b)。于是,腐败及其不可预见的增加,将相当于增加对企业的税收。

七、反腐败及政府的作用

和发达家相比,落后家和转型经济中腐败的成因具有较大的相似。因而,就一定时间点来看,经济发展将降低一的腐败程度。然而,即使在相近的发展平上,各之间的腐败程度也有所不同。

一些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葡萄牙)已经显著地减少了腐败的发生。即使在瑞典,18世纪后半期和19世纪初期,腐败也曾一度猖獗(lindbeck,1998)。因此,政府不应对腐败采取一种被动的宿命论的态度。通过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的努力,腐败是可以减少的,即使不能被降至零。试图将所有的腐败加以消除,其所消耗的资源及其他形式的成本将是很大的。例如,这可能要求有极高平的公共部门的工资准。法律和行政管理上的重大调整、对公民权的极大限制和极其严厉的惩罚机制。从理论上看,当降低腐败的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收益时,可以实现一个最优状态。①因此,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在所有家,腐败将维持在大于零的平上。实际上没有一个家能够完全避免腐败。

①或许,和它相类似的系仅仅存在于像丹麦、瑞典、新西兰、加拿大等少数家。

腐败是一种复杂现象,以至于很难用某单一因素加以解释。在影响腐败的诸多因素中,其中的一些可以较为容易地加以改变,而另外一些则不然。由于腐败现象的复杂,反腐败就必须从多个层面展开。反腐败不可能仅仅在几个月或几年内取得成功。反腐败中的最大错误是过度依赖某单一方面的行动战略,例如,过度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或者过度增加惩罚力度,或者只是建立一个反腐败机构以期望能够很快获得成效。任何现实的战略必须从以下前提出发:在公共部门里,既存在一些对腐败有需求的公务员,也存在一些愿意冒一定风险而提供腐败的公务员。换言之,在公共部门里,既存在对腐败的需求也存在对腐败的供给。在这些腐败的需求和供给因素中,价格起着主导作用。实际上,各种激励因素都对这些需求和供给的弹起影响作用。从最基本的层面看,行贿者试图从政府官员那里获得一定的好(例如成本的降低或收益的增加)并愿意为此提供贿赂;而政府官员则拥有一定的出售物(如权力),并希望获得相应的风险补偿。

在一个理想化的、马克斯·韦伯式的科层制官僚系里,作为政府代理人的公共官员是政府(委托人)命令和指示的忠实执行者。公共官员只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一个“导管”或一个直接的合法渠道而已,而且他们不会扭曲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理想化的世界里,并不会产生所谓的委托一代理问题。然而,不幸的是,在现实世界中,这种理想化的系却极为罕见。①这既有政府的政策和行动并不总是具有透……

[续世界范围内的腐败:原因、后果、范围和医治对策上一小节]明度的原因,也有官僚自身方面的原因。因此,公民可能会对政府的某些行动的合法产生质疑,并将其归因于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政府可能会因此而分解成几个权力中心(如部委。公共企业、独立机构、地方政府),每一个权力中心都追求自己的独特利益。有时候,这些不同权力中心所采取的政策不一致,它们颁布的一些指示和条例也会相互矛盾。②

①这在实行财政分权制家的税收部门表现得格外突出。在此情形下,税收部门的官员会屈从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压力。

②关于准财政管制对税收和公共支出的替代作用的分析,可以参见tanzi(1995b)。

有时候,下达给具的政策执行者的指示并不是很清楚。其原因在于,高层政策制订者或者并不具有清楚的思路,或者他们原本就不想完全公开其行动。政策制订和实施过程的完全透明,将意味着某些政策制定者的权力会变小,亦即他们对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福利平施加影响的能力将降低。

因此,反腐败并不能完全离对政府自身的改革。因为,一些反腐败的措施同时也是能够改变政府特的措施。具来看以下几个例子:

通常,人们认为,公共部门的相对工资平是一腐败程度的重要影响变量。例如,新加坡的公务员就拥有几乎是最高平的工资待遇,而新加坡的腐败指数也较好;而且,近年来,新加坡的腐败现象也有较大程度的下降。根据有关报道,新加坡的部长们拥有世界上最高的工资待遇,其行政人员的数量不多,但他们却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在那些公共部门的工资平低于私人部门工资平的家里,公共部门通常被大量冗员所充斥。换言之,政府之所以采取低工资的策略就是试图平衡公务员的数量。政府雇员人数的增加意味着支付给他们的实际工资将下降。在此情形之下,仅仅简单地增加实际工资平而不是首先降低公共部门的规模就是不现实和不明智的。然而,对于很多政府来说,降低公共部门的规模将和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而且,在政治上也具有较大难度。另外,很多政府倾向于通过增大公共部门的雇员规模而减少失业。

上述讨论也同样适用于工资差别制。很多政府试图降低其雇员的工资差别幅度。在一些家,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之间的差别已经被降低到3门。这一比率大大低于私营部门。这种工资压缩的方法所产生的影响是,那些最诚实最称职的雇员将离开公共部门而流向私营部门。对很多政府而言,改变这一政策将与政府目标相违背并将受到工会组织的反对。

通常,人们认为,只要提高对腐败的惩罚力度就会降低腐败程度。然而,惩罚力度的提高将引起与雇员协会、工会组织。司法系等的冲突。而且,这还将产生一种危险,即一个肆无忌惮的政府可能会运用这一手段去压制政治上的反对派。换言之,惩罚力度可以被当作一种随意置的工具,甚至被作为诬陷的工具。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惩罚只有在经过一个漫长而成本高昂的过程之后才会被加以实施。那些直接负责监察腐败行为的监督者可能也不愿意去承担繁琐的程序困扰(如时间损失、朋友情谊的受损等),相反,他们倒愿意对腐败行为睁一眼闭一眼。

人们普遍认为,许多腐败行为乃是由于管制措施的存在所致。有些类型的准财政管制措施有时会对税收和公共支出产生替代作用。有必要指出的是,一些腐败指数较好的家(例如瑞典、丹麦和加拿大)拥有世界上最高平的税赋。另一方面,一些腐败指数较差的家(如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委内瑞拉)却拥有世界上最低平的税赋。在后一类家中,准财政管制(亦即税收和公共支出政策的替代管制措施)对税收和公共支出形成了替代。①于是,为了减少腐败,这些家就必须消除这些准财政管制,而且,若有必要,还应该运用税收和公共支出政策来替代之。但是,准财政管制已在这些经济里占据了支配地位,因此,这些家的经济要想真正提高税收平,还需要一段艰难历程。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再次得出结论,即反腐败和政府自身的改革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①这已经成为转型经济的一个主要问题。其中,政府试图继续直接影响某些部门的活动。因而,政策制定者就会发现,要想接受一个税源广泛的税收系是很困难的。

当税收激励蕴藏了公共官员的任意置权时,它就会为腐败的发展创造条件。对此,税收专家们通常建议运用税源广泛的低税率的税收系来替代上述情形。然而,不幸的是,政府所要发挥的一些功能恰恰需要这些税收激励的存在。①所以,反腐败需要对政府功能进行改革。

①韦尼·萨德霍尔茨(wagne sandholtz)和win.克特泽尔(win.koetzle),系加利福尼亚大学艾尔文分校民主研究中心教授。本文初次发表于1998年,这里是节录。

腐败通常伴随着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平提供商品和服务。这通常发生在信贷、外汇、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公共住房供给、高等教育、医疗服务等领域。较低的价格乃至零价格创造出了过度的需求并进而要求对商品和服务进行配额。配额通常会带来腐败。因此,只要有可能将这些价格提高到均衡平,则将减少腐败。然而这也要求以某种形式改进政府的功能,而这一点通常也是许多政府所难以接受的。

我们还可以找到许多其他例子。不过,上述分析已足以得出结论:反腐败通常不可能离对政府自身的改革而单独加以推进。正因如此,只有在那些政府愿意真正减少其功能的家里,腐败才会被真正减少。

八、总评

本文讨论了影响到很多家的腐败现象,并分析了腐败的发生率以及它给经济和民主所带来的危害。当腐败盛行时,特别是当它污染了民主和市场导向经济系里的政策制定者的行为时,腐败这种经济和政治安排就是难以令人接受的。

在那些出现市场经济和民主进程的转型经济及一些发展中家里所出现的对市场经济的指责,实际上恰恰是由这些经济里盛行的腐败所引起的。人们错误地将其归因于市场经济和民主进程。

本文的研究强调指出,腐败和现代社会里的政府行为方式密切相关,因而也和政府在经济系中的某些活动的增加密切相关。若不对政府的行为方式作出修正,则腐败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被加以消除。因此,反腐败和政府自身的改革紧密相联。

在任何情形下,任何严肃的反腐败战略必须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第一,领导层必须对反腐败作出诚实而切实的承诺。对于腐败现象,领导层决不能姑息。

第二,通过政策调整来降低对腐败的需求。例如,消除政策制定中的任意置权、撤销管制以及其他政策如税收激励等,并尽可能增加政策透明度。

第三;通过提高公共部门的工资平来增加对诚实行为的激励,以及建立对公务员的有效监管和惩罚机制。

第四,解决政筹集政治资金问题。

各个家和社会都可以为减少腐败的泛滥而有所作为。但是,仅仅依赖某一方面的单一行动只能获得有限的成效。有些行动可能要求对现行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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