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二十四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知其雄章第二十八
疏:前章明言行不执常善,所以救人。此章明雌辱为行,常德於焉复朴。首标知雄等三段,明行修则渐造於极。次云朴散下两句,示造极则必有成。终云大制一句,论圣功之御用,以结成其探旨。○义曰:夫前明善行善言既为不执,救人救物所以行慈,皆外助之行也。此标知雄知白以全和气,复婴复朴,所以成功,即内修之要也。行於外,五善之应也。如上文。修於内,三知之极也,如下说。修既复朴,可不守朴而不移,然后散布万殊以彰玄功广大,唯圣人能宰制其器,无所割伤也。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疏:知,辩识也。雄,刚躁也。雌,柔静也。夫物贵全和,法求中道。雄则过亢,雌则卑弱,俱未适中於善行,必当缘笃以为经。故知其雄躁,则当守其雌静。守其雌静,亦当知其雄躁。守雌则可知雄则败,败则妨行,持戒守雌。能守雌柔,是为谦德,物所归往,如水归溪矣。
义曰:夫於内修也,辩识刚躁,知必败伤,故以雌柔之道制之矣。亢,极也。笃,厚也。性刚躁而雄则多亢极,亢极则尤过生焉。所以厚其柔静之心,制其雄刚之性,乃无亢极之败。溪者,众流所归,以其谦下故也。人谦下则物归,地谦下则水聚。上清有雌一之道,又有三奔五雌之法,皆柔弱其志,和静其神,以致长生也。理国以谦静,则万物从顺,如水之赴溪矣。
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於婴儿。
注:雄者患於用壮,故知其雄,则当守雌。谦德物归,是为天下溪谷。则真常之德不离其身,抱道含和,复归於婴儿之行。
疏:知雄守雌,是为善行,物所归往,为天下溪。能如此者,则真常之德曾不离散。常德不散,即是全和。全和之人少思寡欲,泊然未兆,乃如婴儿。故云复归於婴儿也。
义曰:理国在於谦静,理身在於雌柔,万物顺从,众德归凑,则常享其祚,克全其身。婴儿者,未分善恶,未识是非,和气常全,泊然凝静,以喻有德之君、全道之士。其德若此,乃合道真。理身则神所归,理国则民交会之也。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疏:白,昭明也。黑,暗昧也。式,法也。夫能守雌静,则德行昭明。德虽昭明,不以矜物。当如暗昧,自守淳和。能如此,则可以为天下法式矣。
义曰:为君有独见之明,为道有昭显之德,皆当若昏若晦,不衒不矜,则氓庶攸归,淳和内足,以此为天下法式也。《史记》老君谓孔子曰: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是也。夫有德不矜,有明不衒,岂唯内充道行,固亦克俱声光矣。
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於无极。
注:能守雌静,常德不离。德虽明白,当如暗昧,如此则为天下法式。常德应用,曾不差违,德用无穷。故复归於无极也。忒,差也。
疏:忒,差忒也。极,穷极也。知白守黑,是谓德全。德全之人,可为天下法式。则真常之德,随应而用,应无差忒,用亦不穷。故云复归於无极。
义曰:为君为道,外晦其明,内积其德。淳和既着,天下化之。於国则圣德无穷,於身则长生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
疏:荣,尊荣也。辱,卑辱也。夫为天下法式,则其德尊荣。德虽尊荣,常守卑辱,以和为量,无不含容。如彼空谷,物来斯应。故云天下谷也。
义曰:人君富有八极,君临九围,是尊荣也。自称孤寡不谷,是卑辱也。名号所设,则古之制也。能当理思乱,居安惧危,戒慎卑躬,昼乾夕惕,则德广体弘,如虚谷矣。为道之人外其德誉,自守卑柔,如庚桑避山畏山垒之祠。庄子叹拥肿之木,则其材德不显,心虚德全,若空谷矣。
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於朴。
注:德虽尊荣,常守卑辱。物感斯应,如谷报声。虚受不穷,常德圆足。则复归於道矣。
疏:朴,道也。虚受应物,如彼谷神,真常之德,是乃圆足。足则复归於朴矣。夫道为德体,德为道用。语其用则云常德乃足,语其体则云复归於朴。归朴则妙本清净,常德则应用无穷。非天下之至通,其孰能与於此?
义曰:既富於德,则合於道。道为德体,则澹寂无为。德为道用,则施行有作。人君以五善之化,诱民於无为,以广济之德,积功而合道。故云复归於朴。夫道无为而无不为也。通生万物,应变无方。故谓天下之至通也。《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推而行之谓之通是也。夫圣人之理国,至士之修身,当知其雄强、明白、尊荣三者,非持久之益,乃当执雌柔、暗昧,卑辱三行而制之。则前五善外以化人,此三行内以修己,人化则道弥广,己修则德愈昌。道广德昌,理国理身之至要矣。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注:含德内融,则复归於朴。常德应用,则散而为器。既涉形器,必有精粗。故圣人用之,则为群材之官长。
疏:器,形器也。自知雄下,论性修德,反则复归於道。此云朴散为器者,明德全合道,即能应用。应用迹粗涉於形器,故云朴散则为器。圣人弘济,则为群材之官长矣。
义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惟无,非是可见可博之质,乃是虚寂之妙本也。器涉有,乃是可知可称之用,非是质碍之常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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