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的叫喊声,引得一群群人站在房子前面朝上望。只见年轻的英人身穿燕尾服和绿裤子,头发蓬乱,神情可怕,从这个窗口奔到另一个窗口,从这个房间奔到另一个房间,快得令人不敢相信。他的叔叔穿着红的睡袍,手里拿了一根鞭子,在后面紧紧追赶,但总是追不上。有几次,马路上的观众觉得他好像已经追上了侄儿,因为他们听到一片恐怖的呼叫声和鞭子的抽打声。这个年轻人的遭遇引起了城里妇女们的同情,她们竟说动市长去干预这件事。市长给陌生人写了一张便条,严厉地谴责他虐待侄子的粗暴行为,并且警告他,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将给年轻人特别的保护。
可是,当陌生人十年来第一次去见市长时,没有人比市长更感到惊奇!这老头儿再三为自己开,他说,是年轻人的父母托他教育孩子的。他还说,这孩子倒很聪明伶俐,只是学语言感到很吃力。他迫切希望教会侄子说流利的德语,以后好让他进入格林威塞尔的社交场合,可是,侄儿对这种语言偏偏学不会,他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狠狠地鞭打他。市长对这种解释非常满意,劝老头儿不要太严厉。晚上,他在酒馆里对人说,他还很少见过像陌生人这样有教养有礼貌的人。“可惜的是,”他补充说,“他很少与人来往。不过,我想,只要他的侄子能说一点德语,他就会常和我……
[续年轻的英国人上一小节]们圈子里的人来往了。”
由于这件事,城里的人完全改变了他们的看法。他们把陌生人看做一个有礼貌的人,希望跟他有更多的交往。有时,他们听到空房子里传来可怕的叫喊声,也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他正在给侄子上德语课呢!”格林威塞尔人说,他们再也不停下来看了。
大约过了三个月,德语课也好像结束了,因为老头子改变了课程。城里住着一个身虚弱的法老人,他教年轻人跳舞。陌生人把他请来,要他教自己的侄子跳舞。他对法人说,他的侄子非常好学,可是跳起舞来有点怪。他以前跟另一位舞蹈家学过跳舞,学了一些花样奇特的舞步,所以很难和别人的舞步合拍。侄子自以为自己是个伟大的舞蹈家,不过他的舞步跟华尔兹和内流行的快步舞一点也不像,也不像爱克塞舞和法兰西舞。最后,陌生人答应每小时付一块银币的酬金。于是,跳舞先生高兴地答应教这个奇特的学生跳舞。
法人私下里表示,世界上没有比陌生人的侄子学跳舞更奇怪的事情了。陌生人的侄子是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只是两条过短,他总是穿红燕尾服和绿裤子,戴一双光亮的羊皮手套,脸刮得干干净净。他很少说话,话里带着外的口音。开始时他非常规矩有礼,但后来忽然滑稽可笑地蹦跳起来,跳最奇特的花样舞,还往上蹦跳,弄得跳舞先生昏头昏脑,不知怎么办才好。跳舞先生指正他,他就从脚下下美丽的舞鞋,朝法人头上扔过去,然后用四肢在屋里到爬来爬去。老先生听到喧闹声时会突然从房间里奔出来。他穿着宽大的红睡袍,头上戴着便帽,手上挥着马鞭,不客气地朝侄子的背上抽打。侄子发出可怕的叫声,跳到桌子上和五斗橱上,甚至爬上窗子,说着一种奇怪的外话。穿红睡袍的老头子不让他撒野,抓住他的,将他拖下来,痛打一顿,然后把他的领带抽紧,用环扣住。年轻人重新变得规矩而有礼貌了,舞蹈课又顺利地继续上下去。
跳舞先生把他的学生训练得差不多了,在课堂上可以用音乐伴舞,这时,陌生人的侄子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们从城里请来一位乐师,叫他坐在大厅里的桌子上。老头子叫跳舞先生穿上裙子,披上丝绸头巾,装扮成女士模样。侄子走上前来请他跳舞,然后,他们旋转着跳起来。侄子用两只长胳膊搂住跳舞先生,狂热而不知疲倦地跳着。
跳舞先生呻吟着,叫着,可是不得不跳下去,直到疲惫不堪地倒在地上,或者等乐师拉提琴拉得胳膊麻木了为止。几个小时下来,跳舞先生几乎被折磨死了,虽然他每次都发誓再也不进这幢房子了,可是,因为他每次都得到了银币,受到了好酒款待,所以他仍然准时来上课。
格林威塞尔人对这件事的看法跟法人的完全不同,他们觉得这个年轻人一定有交际的天才。城里的妇女们特别感到高兴,由于男伴少,她们至少在下一个冬天将有这样活泼的舞伴了。
有一天早上,女佣们从市场上回来,向她们的主人报告一件奇特的事。陌生人住的房子前面停着一辆华丽的马车,一个穿着华贵号的仆人打开车门。这时,房子的门打开了,里面走出两位冠楚楚的绅士,其中一个是年老的陌生人,另一个大概是德语学得那么吃力、舞却跳得那么灵活的年轻人。他们两人上了马车,仆人跳上车板,马车一直朝市长家驶去。
女人们听到她们的女佣的报告,急忙解下围裙,下不大干净的女帽,换上整洁的服装。“事情很清楚,”她们对家里人说,这时家里人正在跑来跑去,收拾有时兼做它用的客厅。“事情很清楚,陌生人现在带着他的侄子和人交往了。虽然那个老傻瓜十年来还从来没有来过我们家,但看在他侄子的分上,我们原谅他,因为据说他侄子是一个具有魅力的年轻人。”她们说了这些话,还提醒她们的儿子和女儿,等陌生人到来时应该注意礼貌,规规矩矩,音要发得准些。城里的那些聪明的女人没有猜错,老先生果然领着侄子挨家挨户地拜访,博得了大家的好感。
人们到称赞这两个外来人,并为未能更早地认识他们而感到遗憾。年老的陌生人是个威严而又明智的人,虽然在说话时总是露出一丝微笑,弄得人搞不清他是说真心话,还是开玩笑。但是他谈到天气、环境和夏天山上酒馆里的快乐,都是那么微妙、确切,几乎人人都被迷住了。还有那个侄子呢!他也迷住了所有的人,赢得了大家的欢心。不错,他的外表,没有人敢恭维:脸的下部,特别是下巴,显得太突出,皮肤也太黑,有时他还扮出各种鬼脸,眯眯眼睛,龇牙咧嘴,然而人们还是觉得他的面部表情非常有趣。他的身子极为灵活。服像挂在身上似的有点怪模怪样,但这一切对他完全合适。他极利索地在屋子里奔来奔去,一会儿在沙发上坐坐,一会儿在靠椅上摊开四肢躺躺。换了别的年轻人,人们准说他轻浮和没有礼貌,而对这位侄子来说,他却被当做天才。“他是英人,”人们说,“英人都是这样的。一个英人可以躺在长沙发上睡觉,即使有十位太太没有地方坐,她们也得围着他站着。对一个英人来说,这是不足为怪的。”侄子对他的叔叔,那个老先生,是十分顺从的。如果他在房间里乱蹦乱跳,或者像他喜欢的那样把搁在沙发上,那么,只要叔叔严厉地瞪他一眼,他就会立即规矩起来。再说,人们怎能责怪他呢,因为他叔叔已经每家每户地关照过女主人,对她们说:“我的侄子还有一点粗鲁,缺乏教养,但我深信社交活动会把他教育好的。我请你们对他多加关照。”
侄子就这样进入了社交界。格林威塞尔人一连几天都在谈论这件事。不过,年老的陌生人还没有就此为止。他好像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下午,他带着侄子来到山上的酒店里,那儿是格林威塞尔的富人喝啤酒玩九柱戏的地方。侄子马上显示出自己是玩九柱戏的能手,他每次至少打倒五六根柱子,有时,他灵机一动,箭一般地跟着木球冲进柱子中间,发狂似的闹起来。如果他击中花冠或王,他就忽然把梳得漂漂亮亮的头竖在地上,举起双做倒立。如果有一辆马车从旁边驶过去,他就会情不自禁地跳上车顶,做出种种鬼脸,乘了一段路后,再跳下来,走回来。
看到侄子的粗野行为,老先生总是请求市长和别人原谅,但他们笑着说,这是因为他年轻才这样淘气,还说他们年轻时也是这样好动的。他们都称他为快活的小伙子,而且非常喜欢他。
有时,他们也生他的气,可是却不敢说,因为大家都把他当做榜样,认为他是才学出众的英人。晚上,老先生常常领侄子来到金……
[续年轻的英国人上一小节]鹿酒家。侄子虽然年轻,却装出老年人的模样,把酒杯放在面前,戴上一副大眼镜,拿出大烟斗,点上烟叶,喷出的烟雾比谁都多。在谈论时事、战争与和平的时候,医生和市长常常发表见解,大家对他们深刻的政治见解表示钦佩,而侄子却会突然说出不同的见解来。这时,他用老是戴着手套的手敲打桌子,提醒市长和医生,他听到的消息完全两样,而且更加可靠。他用一种断断续续的德语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他是英人,当然对一切知道得更清楚,所以大家都认为他的看法正确,而市长却很生气。
市长和医生自然不便发怒,只好坐下来下棋消遣。侄子也凑过来,他戴着大眼镜,从市长的肩膀上往下看,批评他这一着走得不对,那一着走得不好,还指点医生该怎样下棋,使得他们两个都暗自生气。市长怒气冲冲地邀请他下一盘棋,打算狠狠地将他一军,因为市长总是认为自己是下棋高手。这时,老先生连忙把侄子的领带扣紧些,于是侄子变得规规矩矩,和市长认真下起棋来,把市长将死了。
以前,格林威塞尔人几乎每天晚上都打牌、赌钱,每局的输赢很少。侄子觉得不过瘾,便押上金币和银币,还坚持说没人打牌像他这么好。受到侮辱的先生们仍然跟他保持友好的关系,因为他们赢了他一大笔钱。他们赢了他许多钱,并不受良心谴责,因为“他是个英人,所以家中一定很有钱”,人们一边说这样的话,一边把金币放到口袋里。
不久,陌生人的侄子在城内城外很有名气了。有史以来,还没有人在格林威塞尔见过这样的年轻人,他是人们从未见过的怪人。人们几乎说不出侄子除了会跳舞以外,还会什么。根据一般的说法,他对拉丁文和希腊文一窍不通。有一次,大家在市长家里聚会,有人请他写了几个字,结果大家发现他几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他的地理知识也等于零,他把德的城市说成是法的,把丹麦的说成波兰的。他什么也没有读过,什么也没有研究过。牧师长常常因这个年轻人的粗鲁和无知而摇头。然而,他的一言一行总让人觉得自以为了不起,因为他总是恬不知耻,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每次讲话结束时总爱说:“我比你知道得更清楚!”
冬天来临,侄子更加显赫、荣耀了。每次聚会,如果他没有出席,大家一定觉得无聊透顶。如果听一位有学问的人讲话,大家都会打哈欠;如果侄子用蹩脚的德语说一些蠢话,大家却听得津津有味。这时,人们才发现,原来这位了不起的年轻人还是个诗人呢。他每天晚上都要从口袋里掏出几页写得密密麻麻的纸,给大家朗诵几首十四行诗。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些诗有的很差劲,毫无内容,有的好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可是侄子却不在乎,他念了又念,极力夸他的诗美妙,每一次都赢得热烈的掌声。
在格林威塞尔的舞会上,他大出风头。没有人比他跳得更久,更迅速,没有人比他跳得更奔放,更优美。他的叔叔总是把他打扮得又时髦又华丽。虽说他的服总有点不合身,但人们还是觉得他穿得很好看。自从他来了以后,男人们在跳舞时都感到像是受了羞辱。以前,都由市长开始跳舞,然后其他的年轻绅士才有权进入舞池。自从这个陌生的年轻人出现后,一切都变了样。他也不问一声,便抓住旁边一位小的手,带她站到最前面,想怎么跳就怎么跳,简直成了舞会的主人、大师和王。但女人们都赞赏他的举止,因此,男人们也不便反对,侄子也就一如既往,随心所慾。
这样的舞会似乎给年老的陌生人带来最大的乐趣。他目不转睛地望着侄子,向他微笑。当大家拥上前来,夸他有礼貌、有教养时,他高兴得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兴高采烈地放声大笑,像发了疯似的。格林威塞尔人认为他这样怪笑,是出于对侄子的宠爱,不足为怪。不过,有时他会对侄于摆出叔父的威严架势,因为这个年轻人在优美地跳舞时会突然一跳,跳到乐师的演奏台上,从乐师手上夺走大提琴,胡乱地拉起来;有时,他突然改变姿势,用手支在地上倒立跳舞,把两条高高举起。这时,他叔叔总是把他领到一旁,严厉地责备他,把他的领带拉紧,于是他又变得规矩起来。
侄子在舞会和社交场合中总是这副样子。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事:坏习惯往往容易流传,一种新奇的时尚,尽管十分可笑,然而对年轻人却有巨大的吸引力,因为他们毕竟对自己和世界缺乏认识。在格林威塞尔,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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