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今移下42。
20宿鼓在守大门中。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皆以执毚。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必系问行故,乃行其罪。晨见,掌大鼓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钥开门已,辄复上钥。有符节不用此令。
此言宿鼓及昏鼓之法。
宿鼓,宿卫戒夜之鼓,故置在太守大门之内。莫同暮。执毚,余疑是职守名称,待考。墨子书之“断”字,孙大率释为“斩”,但如本节“行者断”下,继言“系问行故,乃行其罪”,可见尚须经过审讯,然后定罪,“断”不定是“斩”,即此可知。(运注以为斩左趾。)“系问行故”者执而审问其夜行之缘故。
纵行即放行。城门钥(钥)存在官署,清代之制尚如是。
不用此令谓持节者在例外。
21寇至,楼鼓五,有周鼓,杂小鼓乃应之,小鼓五后从军,断。
此言寇至击鼓之法。
申篇4节鼓、帜并用,此只五鼓而不帜,犹未攻城也。“有周鼓”者有读如“又”,言四周又击鼓以警众。杂小鼓当即申篇7所举之应鼓。从军谓动员之集合,小鼓五之后才集合则有罪,可见古人动员,早以神速为贵。
22命必足畏,赏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辄人随,省其可行、不行。
此泛言号令既出,须遣人察视其可行或不行,使能有所督促及改正也,由此见古人之慎重将事。23号,夕有号;失号,断。
此言晚上之口号,亦见寅篇12。
24为守备程而署之曰某程,置署术街、衢阶若门,令往来者皆视而放。
此言公布守备章程,略如今之戒严章程也。
署之,标题之也。置署,公布也。术街、衢阶及门皆民众及守城者往来所常经,犹今之公告须张贴于通衢也。放,依仿也,使往来者得读之而依照办理,吴解为“皆须验视而后放行”,则与上文不相接,因上文未说符照,试问验视何物?
25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有能捕告,赐黄金二十斤,谨罪。非其分职而擅取之,若非其所当治而擅治为之,断。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辄收以属都司空若候,候以闻守,不收而擅纵之,断。能捕得谋反、卖城、逾城归敌者一人,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弃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此言谋反、杀伤长官及擅取人物等之各别治罪。
黄金,铜也,见前11节。此由平民捕告,故赏较重。“谨罪”旧无解,由下文观之,当是免罪之意,或借作“仅”,无几也。若,或也,治为,治也。擅取则非秋毫无犯,擅治则是滥用职权,故皆科罪。
收,拘也,“都司空”及“候”皆官名(与下文64及66之候有别)。不收而擅纵,则为知情故纵,故科以罪。
以令,用明令也,城旦,古时刑罚之名,除死罪二人及城旦四人,与后世免死铁券同,得此者可抵销死罪两次,城旦刑四次。
反城犹今言“翻城”,末句下有脱漏,疑应为“同产皆断”(参下53及上7),吴谓下文55“人举而藉之”五字当在此处,非是。
26悉举民室材木、瓦若蔺石数,署长短、小大。当举不举,吏有罪。此言调查民间材木、瓦石之数,参子篇66。举,查报也。蔺石即子篇79之累石。署,登记也。
27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构之。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构赏。
此言城上卒联保(葆同保)之法。
智即知字,不知联保者之有罪,则同保之人皆有罪。
若能,如果能也;若告之,或告之也,两“若”字不同解。“构”即赏,能知他保之犯罪者赏倍之。
28城下里中家人各葆其左右、前后,如城上。
此言城下平民之联保(犹后世之保甲法),与城上卒一样。29城小人众,葆离乡老弱国中及他大城。
此言疏散老弱。
“葆”谓保全,与上节之“葆”不同解。“离”谓边境,非离别之离,说文:“乡,国离邑。”即近边之邑,段玉裁注“一国之中离析为若干邑”,纯是望文之说。令老弱移保于国中及他大城,汉书王莽传曰“收合离乡小国无城郭者,徙其老弱,置大城中”,即此意也。
30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编,唯勿烧。此言清野之法。
度,揣度也。编户见史记。谓先除去附城室庐,但勿烧之,吴谓先须烧却者误。
31寇在城下时,换吏卒署而毋换其养,养毋得上城。此言寇迫城时更换城上吏卒之法。
署,位也。言敌在城下,须更换城上吏卒所守之位置,唯炊事兵(养见2节)不必更换,但禁勿使上城耳;盖防守者与敌人有豫约之故。
32寇在城下,收诸盆、瓮、瓶积之,城下百步一积,积五百。
此言城下积盆、瓮等之法,参子篇27百步一井。
“瓶”原作“耕”,据运本改。积五百谓五百个为一堆。33城门内不得有室,为周宫,垣丈四尺,为倪;行栈内闬,二关一堞。此节言周宫之制。古者贵贱所居,皆得称宫,后世始专为至尊之住地。
有分隔者为室,一望全见者为周宫(参下64)。子篇47亭垣亦高丈四尺。倪即俾倪(见子篇34),但此乃周宫之墙之俾倪,非城上女墙之俾倪。行栈虽见上2节及子篇49,但未详其制。孙虽谓“闬”即闭字(余按闬自有闭之义),吴亦改“堞”为鍱,但末两句之全义如何,与周宫有无关系,仍未获说明。余按“行”者不固定之谓,栈,编木也,闬,闭也,简言之,周宫用编木在门内为压,使外边不易攻进,门关复有两重,其一重更用铁包之(参子编10),所谓二关一鍱也。因此,我又推想到古代凡编木为用具,都可谓之“栈”,名称虽同,但形状及用途并不定一样;例如2节的内行栈,可以放器备于其上,就与本节之行栈有异,读古书最要带几分客观眼光,善为变通,此即其较着之一例。
34除城场外,去池百步,墙垣、树木小大俱坏伐除去之。寇所从来,若昵道、近傒若城场,皆为扈楼,立竹箭水中。
此亦清野之法,可与前30参看。除,清除也,场,广场也。去城池六十丈之处,凡墙垣、树木,无拘大小,皆毁坏、砍伐,免被敌人利用作掩护。若,如也,昵道、近傒,快捷方式也。凡当捷径、广场,皆立候楼以觇敌,水中又插竹箭即竹签以阻其偷渡。子篇20有坐候楼,亦备觇视之用,“候”“扈”音甚相近,毕释为广大之楼,非是。
35守堂下为大楼,高临城,堂下周散道;中应客,客待见。时召三老在葆宫中者与计事得失,行德,计谋合,乃入葆。守无行城,无离舍。诸守者审知卑城、浅池而错守焉。晨暮,卒鼓以为度。用人少易。
此言太守议事的地方及其他杂事。
周散道,四周皆有通道也,参下73。中应客谓于大楼中接待宾客(此“客”字非指敌人),宾客则待召而后见。
葆宫见下59,亦即前4节富人、重室的亲属所住之舍。三老犹今之乡父老,如其德行可取,计谋可用,乃听迁入城内;古文凡两字平举者任一字可以先行,例如本书言“小大”、“薄厚”,今人则常言“大小”、“厚薄”,是也,故“德行”(品行)可作“行德”(绵眇阁本及陈仁锡本墨子均作“德行”),孙解为“所行既得”,语殊难通。
入葆下,旧本有“葆入”两字,乃衍文。“守”谓太守,言太守不宜出行城上或离开官署,深居简出固不合现代作风,但亦古人避免意外之一法,孙谓“自外入葆者不得行城离舍”非是。
错守,置守也,读如“措”。晨暮卒鼓句可参前15、20两节。
孙、吴均以“用人少易守”为句,且以为有误,非也,参下节。少易犹言不宜多更动。
36守:城外令任,城内守任。令、丞、尉亡,得入当,满十人以上,令、丞、尉夺爵各二级,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诸取当者必取寇虏乃听之。
此言上官失察逃亡及其抵罪之法。亡,犹今言逃兵。
孙、吴均以“守”字属上节,若然,则本节所述任何事,上无所承。余谓“守”,守城也,“守任”,太守任也,两字不同解。城外之守备,由令担任,城内之守事,由太守担任,(太守为一城之最高长官。)依本书通例,以“守”字为标题,则文义甚明。入当之“当”,同乎“杀伤相当”之“当”,令、丞、尉手下有逃亡者,如亡去五人而俘虏得五人,则功罪可以抵销。逃亡满十人以上,各降爵二级,(古时爵有等级。)过百人以上,免职、充戍。但抵当者须是俘虏,不准以自己人抵算,故曰“必取寇虏乃听之”,尉缭子束伍令云:“亡伍而得伍,当之,得伍而不亡,有赏,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残。”其说可参看。
37募民欲财帛、粟米以贸易凡器者,以平贾予。此言官民间物物交换之定价,贾同价。
募,招募;凡器,各种之器。孙疑“以”字当在“欲”字下,谓人民如愿以财物、粟米换取各种器物者,须依照平价计值,无使官民任一有损。按不乙亦通。38邑人知识、昆弟有罪,虽不在县中而欲为赎,若以粟米、钱金、布帛、他财物免出者,令许之。
此言纳财替他人赎罪之法。知识者相识之人。令许之,犹言法令所许。
39传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传者断,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传言守。吏卒民欲言事者,亟为传言请之,吏稽留不言请者,断。
此言通达下情之法。
古无电话,故需用传言之人以求速达。稽留,迟滞也;乏传,不代传也,皆有罪。吴谓“及乏传”,日本宝历本作“反之传”,亦可通,非也;“及”改为“反”,则文无连词。
疏,条录也,凡有可以便利之事,急条上于太守。有欲进言者亦急为代达,阻延不代报者有罪,此皆欲使下情不至壅于上闻也。“不言请”与“传言请”(“请”即“情”字。)相对为文,吴谓旧本作“不言诸”可通,则未顾及文字之比勘。国学基本丛书本读作“亟为传言请之吏”,非也,传言当以达于太守为主,非以吏为主,而且“传言情”是意义已完的述词及宾词,犹之说“亟为传言”,不能再拖上一个“吏”字也。
40县各上其县中豪杰若谋士、居大夫重厚,口数多少。
此言各县报告其辖境人民的情况。
毕、孙以居大夫为大夫家居者,俞谓“若(或也)大夫”之误。上,上其名册。毕云“重厚言富厚”,非也,重厚亦见下59,应与此同,即人品忠厚,泛言之则人品如何。末四字可承前豪杰、谋士及大夫而言,亦可就一般人民言。41官府城下吏、卒、民,皆前后、左右、相传保火;火发自燔,燔曼延燔人,断。
此再言失火之罚,参前12。
保,相连保也,参前27。失火止自烧或延烧他家,皆有罪。
42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强?人妇女,以讙哗者,若上城者,衣服他不如令者,皆断。
此标举各项违法应罚之事。
强同强,?同奸,以众凌少,以强凌弱,或强奸妇女及(以,与也。)喧哗者,或擅上城及衣服不合式者皆有罪。吴汝纶谓强奸人妇女为后世律文,可证明此非古书,似乎所见未广,未开化之游牧部落对于奸人妇女,也常有相当处罚的。中间“若上城者衣服他不如令者”十一字,旧本在19节后,吴疑应移在下文55“倚戟县下城”之后,但数项罪名列举时,在墨子文例,应用“皆断”两字总承之,今“倚戟县下城”之下止言“断”而不言“皆断”,如将上两句移入,义例不符。惟本节所言均是杂项罪名,性质正可相当,且着“皆断”两字,故暂定为此处之错文。
43诸城门若亭谨候视往来行者符;符传疑若无符,皆诣县廷言,请问其所使,其有符传者善舍官府。其有知识、兄弟欲见之,为召,勿令入里巷中,三老、守闾令厉缮夫为荅;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三老不得入家人。
此又言检视通过证及往来闲杂人等,参上19。候,望或看视也,今粤俗尚呼曰“候”(阴平声)。周礼司关有节传,郑玄注云“传,如今移过所文书”,即护照或通行证,故符传可疑或无符者皆告于县(参前19),请问其往来之原因,请,求也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