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 - 南齊書卷十六 志第八

作者: 蕭子顯3,258】字 目 录

百官

建官設職,興自炎昊,方乎隆周之冊,表乎盛漢之書。存改回沿,〔一〕備於歷代,先賢往學,以之雕篆者眾矣。若夫胡廣舊儀,事惟簡撮,應劭官典,殆無遺恨。王朗奏議,屬霸國之初基;陳矯增曹,由軍事而補闕。今則有魏氏官儀、魚豢中外官也。山濤以意辯人,不□□□。荀勗欲去事煩,唯論并省。定制成文,本之晉令,後代承業,案為前准。肇域官品,區別階資,〔二〕蔚宗選簿梗概,欽明階次詳悉,虞通、劉寅因荀氏之作,矯舊增新,今古相校。齊受宋禪,事遵常典,既有司存,無所偏廢。其餘散在史注,多已筌拾,覽者易知,不重述也。(國相)〔相國〕。〔三〕 蕭、曹以來,為人臣極位。宋孝建用南譙王義宣。至齊不用人,以為贈,不列官。

太宰。

宋大明用江夏王義恭,以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傅。

太師、太保、太傅,〔四〕周舊官。漢末,董卓為太師。晉惠帝初,衛瓘為太保。自後無太師,而太保為贈。齊唯置太傅。

大司馬。大將軍。

宋元嘉用彭城王義康,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尉。司徒。司空。

三公,舊為通官。司徒府領天下州郡名數戶口簿籍。雖無〔五〕,常置左右長史、左西〔曹〕掾屬、〔六〕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晉世王導為司徒,右長史干寶撰立官府,職儀已具。

特進。

位從公。

諸開府儀同三司。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鎮軍將軍。中軍將軍。撫軍將軍。四征將軍。四鎮將軍。

凡諸將軍加「大」字,位從公。開府儀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長史、司馬各一人,諮議參軍二人。諸曹有錄事,〔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直兵,外兵,騎兵,長流,賊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鎧曹,集曹,右戶,十八曹。〔七〕〔城〕局曹以上署正參軍,〔八〕法曹以下署行參軍,各一人。其行參軍無署者,為長兼員。其府佐史則從事中郎二人,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閤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屬二人。加崇者,則左右長史四人,中郎掾屬並增數。其未及開府,則置府亦有佐史,其數有減。小府無長流,置禁防參軍。

四安將軍。四平將軍。左、右、前、後將軍。征虜將軍。四中郎將。

晉世荀羨、王胡之並居此官。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

冠軍將軍。輔國將軍。寧朔將軍。寧遠將軍。龍驤將軍。

凡諸小號,亦有置府者。

太常。

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然。領官如左:

博士,謂之太學博士。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

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國學,祭酒准諸曹尚書,博士准中書郎,助教准南臺御史。選經學為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其下典學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戶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禮吏八人,六品;保學醫二人;威儀二人。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學,尚書令王儉領祭酒。八年,國子博士何胤單為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玄服臨試。月餘日,博議定,乃服朱衣。

總明觀祭酒一人。

右太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幹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中,掌治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

太廟令一人,丞一人。明堂令一人,丞一人。太祝令一人,丞一人。太史令一人,丞一人。廩犧令一人,丞一人。

置令丞以下皆有職吏。

太樂令一人,丞一人。諸陵令。

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勳。置主簿、戶曹各一人,六品保舉。

光祿勳。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光祿大夫。

位從公,開府置佐史如公。

光祿大夫。

皆銀章青綬,詔加金章紫綬者,為金紫光祿大夫。樂安任遐為光祿,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啟轉為金紫,不行。

太中大夫。中散大夫。

諸大夫官,皆處舊齒老年,重者加親信二十人。

衛尉。

府置丞一人。掌宮城管籥。張衡西京賦曰「衛尉八屯,警夜巡晝」。宮城諸卻敵樓上本施鼓,持夜者以應更唱,太祖以鼓多驚眠,改以鐵磬云。

廷尉。

府置丞一人,正一人,監一人,評一人,律博士一人。

大司農。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太倉令一人,丞一人。導官令一人,丞一人。藉田令一人,丞一人。

少府。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鍛署丞一人。御府令一人,丞一人。東冶令一人,丞一人。南冶令一人,丞一人。平准令一人,丞一人。上林令一人,丞一人。

將作大匠。太僕。大鴻臚。

三卿不常置。將作掌宮廟土木。太僕掌郊禮執轡。鴻臚掌導護贊拜。有事權置兼官,畢乃省。

乘黃令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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