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 - 國 語 卷 第 七

作者: 春秋鲁·左丘明3,299】字 目 录

牙,以猾其中,誰云不從〔二一〕?諸夏從戎,非敗而何?從政者不可以不戒,亡無日矣!」

〔一〕戎,兵也。女兵,言其禍由姬也。案:「姬」,公序本作「兵」。〔二〕里克,晉大夫里季子也。〔三〕桀,禹十七世王皋之孫、王發之子夏癸也。有施,喜姓之國,妹喜其女也。以女進人曰女。案:「王皋之孫、王發之子」,公序本作「后皋之孫、惠王之子」。攷異卷三:「「惠王」當作「后惠」或「后發惠」。」

〔四〕伊尹,湯相伊摯也,自夏適殷也。比,比功也。伊尹欲亡夏,妹喜為之作禍,其功同也。

〔五〕殷辛,湯三十一世帝乙之子殷紂也。有蘇,己姓之國,妲己,其女也。

〔六〕膠鬲,殷賢臣也,自殷適周,佐武王以亡殷也。

〔七〕幽王,宣王之子幽王宮涅也。有褒,姒姓之國,幽王伐之,褒人以美女入,謂之褒姒,是為幽后。

〔八〕伯服,攜王也。

〔九〕石甫,虢公之名。鄭語曰「虢石甫讒諂巧佞之人也,而立以為卿士」也。案:「巧佞」,札記:「依鄭語當作「巧從」。」〔一0〕宜臼,申后之子平王名也。

〔一一〕申,姜姓之國,平王母家也。

〔一二〕鄫,姒姓,禹後也。鄫及西戎素與申國婚姻同好。幽王欲殺宜臼以成伯服,求之於申,申人弗予,遂伐之。故申、鄫召西戎以伐周,殺幽王於戲。〔一三〕軍獲曰俘。

〔一四〕立以為夫人也。

〔一五〕季,末也。三季王,桀、紂、幽王也。

〔一六〕應,答也。往,令人告龜辭往伐驪也,其兆離散不吉也。

〔一七〕賊,敗國家之兆也。宅,居也,非吾所安居也。

〔一八〕國分離也。

〔一九〕跨,猶據也。言驪姬不據有晉國,可謂外內挾乎?

〔二0〕言驪姬不得志於其君,不能銜骨以害人也。

〔二一〕言驪姬若能跨據晉國而得志於君,齒牙之猾,雖為中害,國人逢之,誰有不從。言必從也。

郭偃曰:「夫三季王之亡也宜〔一〕。民之主也,縱惑不疚〔二〕,肆侈不違〔三〕,流志而行〔四〕,無所不疚〔五〕,是以及亡而不獲追鑒〔六〕。今晉國之方,偏侯也〔七〕。其土又小〔八〕,大國在側〔九〕,雖欲縱惑,未獲專也〔一0〕。大家、鄰國將師保之〔一一〕,多而驟立,不其集亡〔一二〕。雖驟立,不過五矣。且夫口,三五之門也〔一三〕。是以讒口之亂,不過三五〔一四〕。且夫挾,小鯁也。可以小戕,而不能喪國〔一五〕。當之者戕焉〔一六〕,於晉何害〔一七〕?雖謂之挾,而猾以齒牙,口弗堪也〔一八〕,其與幾何〔一九〕?晉國懼則甚矣,亡猶未也。商之衰也〔二0〕,其銘有之〔二一〕曰:「嗛嗛之德,不足就也〔二二〕,不可以矜,而祇取憂也〔二三〕。嗛嗛之食,不足狃也〔二四〕,不能為膏,而祗罹咎也〔二五〕。」雖驪之亂,其罹咎而已,其何能服〔二六〕?吾聞以亂得聚者〔二七〕,非謀不卒時〔二八〕,非人不免難〔二九〕,非禮不終年〔三0〕,非義不盡齒〔三一〕,非德不及世〔三二〕,非天不離數〔三三〕。今不據其安,不可謂能謀〔三四〕;行之以齒牙,不可謂得人〔三五〕;廢國而向己,不可謂禮〔三六〕;不度而迂求,不可謂義〔二七〕;以寵賈怨,不可謂德〔三八〕;少族而多敵,不可謂天〔三九〕。德義不行,禮義不則〔四0〕,棄人失謀,天亦不贊〔四一〕。吾觀君夫人也,若為亂,其猶隸農也〔四二〕。雖獲沃田而勤易之〔四三〕,將不克饗,為人而已〔四四〕。」

〔一〕郭偃,晉大夫卜偃也。宜,言其惑亂取亡,皆其宜也。

〔二〕疚,病也。縱其淫惑,不以為病。

〔三〕肆,極也。極其泰侈,無所違避。

〔四〕流,放也。

〔五〕無一處不以為疚也。

〔六〕鑒,鏡也。言不得復追鏡前世善敗以為戒也。

〔七〕方,大也。偏,偏方也,乃甸內偏方小侯也。傳曰:「今晉甸侯。」

〔八〕小於三季王也。

〔九〕大國,謂齊、秦也。〔一0〕專,擅也。

〔一一〕大家,上卿也。師保之,為作師保也。

〔一二〕驟,數也。集,至也。〔一三〕口所以紀三辰、宣五行,故謂之門。

〔一四〕少則三君,多則五君。

〔一五〕害在內為戕。戕,猶傷也。喪,亡也。言可以小戕害人,不足以亡國。〔一六〕當,值也,值骨鯁者傷也。

〔一七〕無大害也。

〔一八〕堪,猶勝也。言骨在口,而猾以齒牙,口不能勝也。喻不能終害也。

〔一九〕言不久害也。

〔二0〕衰,謂帝甲之世也。

〔二一〕刻器曰銘,謂鍾、鼎之戒。

〔二二〕嗛嗛,猶小小也。不足就,不足歸就也。

〔二三〕矜,大也。祇,適也。

〔二四〕食,祿也。狃,貪也。

〔二五〕膏,肥也。

〔二六〕驪,驪姬也。罹咎而已,其後二子殺死,身為里克所殺是也。何能服,何能服人也。

〔二七〕聚財眾也。

〔二八〕卒,盡也。三月為一時。非有善謀,不能盡一時,齊無知是也。

〔二九〕非得人眾,不能自免於難,衛州吁是也。〔三0〕非有禮法,不能終十年,齊懿公商人是也。賈、虞云「十年而數終」,唐云「不能終其年,與下「不盡齒」同」,非也。

〔三一〕齒,年壽也。非有義刑,不能盡其年壽,楚靈王滅陳、蔡,用隱太子於岡山是也。

〔三二〕世,嗣也。非有德惠,不能及世嗣,晉惠公夷吾是也。

〔三三〕離,歷也。非有天命祐助,不能歷世長久也。若齊桓、晉文,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子孫繼業,神所命也。〔三四〕據,居也。言驪姬之謀,不居安存而處危亡,不可謂能謀。〔三五〕行齒牙之猾以害人,不可謂得人心也。

〔三六〕廢國,謂盡害群公子,以國向己,不可謂知禮也。

〔三七〕迂,邪也。不度利害之本,而以邪奪正,不可謂得其義。義,宜也。

〔三八〕賈,市也。言恃寵愛以市怨於國,不可謂有德也。

〔三九〕少族,族類少也。多敵,多怨也。不可謂有天助也。〔四0〕賈怨無德,迂求非義,故德義不行也。則,法也。

〔四一〕行之以齒牙,為棄人;不據其安,為失謀。少族多敵,故天不贊助。

〔四二〕隸,今之徒也。〔四三〕沃,美也。易,治也。

〔四四〕饗,食也。為人,為他人耳。

士蒍曰:「誡莫如豫,豫而後給〔一〕。夫子誡之〔二〕,抑二大夫之言其皆有焉〔三〕。」

〔一〕士蒍,晉大夫,劉累之後、隰叔之子子輿也。豫,備也。給,及也。言先有備而後及事也。

〔二〕夫子,郭偃也。其言皆誡也。〔三〕二大夫,史蘇、郭偃也。

既,驪姬不克〔一〕,晉正於秦,五立而後平〔二〕。

〔一〕不能服晉也。

〔二〕正者,為秦所輔正,「大家、鄰國,將師保之」是也。謂以兵納惠公、文公,殺呂郤之屬也。五立,謂奚齊、卓子、惠公、懷公至文公乃平也。

3獻公伐驪戎,克之,滅驪子〔一〕,獲驪姬以歸,立以為夫人,生奚齊。其娣生卓子〔二〕。驪姬請使申生主〔三〕曲沃以速懸,〔四〕重耳處蒲城,夷吾處屈〔五〕,奚齊處絳〔六〕,以儆無辱之故〔七〕。公許之。

〔一〕驪子,驪戎之君也。本爵男,此云子者,猶言男子也。〔二〕女子同生,謂後生為娣,於男則言妹也。

〔三〕案:「主」,公序本作「處」。

〔四〕申生,獻公太子恭君也。獻公娶于賈,無子;蒸于齊姜,生申生。曲沃,晉宗邑,今河東聞喜是也。虞御史云:「速,疾也。懸,縊也。」

〔五〕重耳、夷吾,申生異母弟也。蒲,今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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