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作者: 杜预13,404】字 目 录

人於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置,之豉反。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於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於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於上国。夏,户稚反。

卫定公恶孙林父。冬,孙林父出奔晋。恶,乌路反。卫侯如晋,晋反戚焉。戚,七狄反。

[疏]“戚林”至“属晋”。

正义曰:传言“晋反戚焉”,则戚巳属晋。襄二十六年,“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此不言叛,故解之。戚是孙氏世所食邑,林父出奔之后,戚自从随而属晋,非林父入而将去,故不言叛也。

【经】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语,鱼据反。)

晋栾书帅师侵蔡。

公孙婴齐如莒。

宋公使华元来聘。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

[疏]注“昏聘”至“之父”。

正义曰:传於“华元来聘”之下云“聘共姬也”,则华元新始告鲁,欲图为昏。《昏礼》发首云“昏礼,下达”,乃言“纳采”。郑玄云:“达,通也。将欲与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此华元来聘,则彼《昏礼》所谓“下达”者也。士礼使媒,诸侯不可求媒於其国,自使臣行,则亦媒之义。昏有六礼:下达之后,初有纳采择之礼。既行纳采,其日即行问名,问女之名,将归卜其吉凶也。归既卜得吉,又使使者往告,谓之纳吉,纳吉则昏礼定矣。复遣纳徵。徵,成也。纳币以成昏礼。士礼纳徵,有玄纁束帛俪皮,其诸侯谓之纳币,以其币多,故指币言之。纳币以后,又有请期亲迎,是之谓六礼也。计华元来聘之后,当有纳采、纳吉二使,二使之后,乃次纳币。今唯书纳币者,纳采、纳吉,其使非卿,故不书也。《释例》曰:“诸侯昏礼亡,以士昏礼准之,不得唯止於纳币、逆女。纳币、逆女二事,皆必使卿行,卿行则书之;他礼非卿,则不书也。宋公使华元来聘,聘不应使卿,故传但言聘共姬也。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应使卿,故传明言得礼也。鲁君之昏,唯存纳币、逆女,此其义也。”是言聘女不应使卿,今华元以卿将命,故特书之也。隐二年《公羊传》曰:“昏礼不称主人。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则母命之。宋公无主昏者,宋公自命之,故称“宋公使公孙寿来”也。“公孙寿,荡意诸之父”者,文十六年传文。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疏]注“传曰”至“称名”。

正义曰:传称庄姬谮之,则是同、括无罪。大夫无罪见杀,例不书名,此并书名,故解之。宣十二年传曰:“原、屏,咎之徒也。”明本不以德义自居,而妄叨高位,宜其见讨,今虽实不作乱,从告而称其名。言从告者,凡杀大夫,必以其实有罪告,不肯言其无罪。鲁史详其曲直,乃立其文,故所书或从或否耳。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通称,尺证反。

[疏]注“诸侯”至“通称”。

正义曰:天子赐诸侯之命,书传亦无正礼,唯文元年“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僖十一年传“王赐晋惠公命”,《周语》“王赐晋文公命”,皆是即位而赐之。又赐之以圭,拟朝而合瑞。诸侯即位,礼必朝王,明当即位即赐之命。今八年乃来,是缓也。隐元年,宰唅来趓,为其缓,书名以讥之。此亦缓也,而不讥之者,彼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子氏未薨而豫凶事,所失者大,故特讥之。春秋之时,赐命礼废,唯文公即位而赐,成公八年乃赐,桓公死后追赐,其馀皆不得赐。苟以得之为荣,故不复讥其缓也。且赐之以圭者,为朝而合瑞,鲁尚不朝天子,不宜讥天子赐缓也。天子之见经者三十有二:称“天王”者二十五,称“王”者六,称“天子”者一,即此事是也。三称并行,传无异说,故知天子、天王,王者之通称也,其不同者,史异辞耳。《公羊传》曰:“其称天子何?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馀皆通矣。”杜用彼说也。贾逵云:“诸夏称天王,畿内曰王,夷狄曰天子。王使荣叔归含且趓,以恩深加礼妾母,恩同畿内,故称王。成公八年乃得赐命,与夷狄同,故称天子。”左氏无此义,故杜不从之。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

晋侯使士燮来聘。

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人伐郯。

卫人来媵。媵,以证反,又绳证反。適,丁历反。侄,大结反;《字林》,丈一反。娣,大计反。

[疏]注“古者”至“媵之”。

正义曰:庄十九年《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是诸侯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也。传曰:“同姓媵之,异姓则否。”是夫人与媵皆同姓之国也。鲁、卫同姓,故来媵之。《释例》曰:“古者诸侯之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阴讼息,所以广继嗣也。当时虽无其人,必待年而送之,所以绝望求、塞非常也。辞称蠢愚不教,故遣大夫随之,亦谓之媵臣,所以将谦敬之实也。夫人薨,不更聘,必以侄娣媵继室,一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4 5下一页末页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