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三十四 襄十九年,尽二十一年

作者: 杜预10,694】字 目 录

盍反州绰、邢蒯?勇士也。”宣子曰:“彼栾氏之勇也,余何获焉?”王鲋曰:“子为彼栾氏,乃亦子之勇也。”

[疏]“子为”至“勇也”。

正义曰:子斥,宣子也。子能为彼栾氏,待遇其人如栾氏,彼荷子之恩,乃亦为子之勇矣。

齐庄公朝,指殖绰、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州绰曰:“君以为雄,谁敢不雄?然臣不敏,平阴之役,先二子鸣。”先二,悉荐反。庄公为勇爵。殖绰、郭最欲与焉。欲与音预,下同。州绰曰:“东闾之役,臣左骖迫,还於门中,识其枚数。枚,本亦作板。

[疏]“识其枚数”。

正义曰:十八年传云“以板数阖”。枚谓马挝,以马枚数门扇之板。此云“识其枚数”,枚谓门扇之板。彼时数得其数,则二枚不同。今人数物,犹云一枚、二枚也。

其可以与於此乎?公曰:“子为晋君也。”对曰:“臣为隶新。子为,于伪反。然二子者譬於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射,食亦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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