剌其不亲而美其能亲耳!高祖至父,己之所禀承也;子至玄孙,已之所生育也,人之於此,谁或不亲而美其能亲也!《诗》剌弃其九族,岂复上遗父母、下弃子孙哉!若言弃其九族谓弃其出高祖、出曾祖者,然则岂亦弃其出曾孙、出玄孙者乎?又郑玄为昏必三十而娶,则人年九十始有曾孙,其高祖玄孙无相及之理,则是族终无九,安得九族而亲之?三族、九族,族名虽同而三九数异。引三族以难九族为不相值矣!若缘三及九,则三、九不异。设使高祖丧,玄孙死,亦应不得为昏礼,何不言九族之不虞也?以此知九族皆外亲有服而异族者也。
夏,会于成,纪来谘谋齐难也。难,乃旦反,下同。
北戎伐齐,齐使乞师于郑。郑大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於齐。帅,所类反。少,诗照反。於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馈,其媿反,遗也。饩,许既反。牲腥曰饩。使鲁为其班,后郑。
[疏]注“班次”至“阙文”。
正义曰:刘炫云:在戍受馈而使鲁为班,明鲁人在矣。襄五年戍陈书经,此戍齐亦宜书,今不书经,疑史阙文。以史策本阙,仲尼不得书之。十年说此云“北戎病齐,诸侯救之”,或可鲁亦往救,但传无鲁事之验,鲁必不救,不须解之。
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公之未昏於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妻,七计反,下及注同。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於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
“秋,大阅”,简车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接,如字。郑注《礼记》作捷,读此者亦或捷音。
[疏]注“大牢”至“適也”。正义曰:大牢,牢之大者,三牲牛、羊、豕具为大牢。《仪礼》少牢馈食之礼以羊、豕为少牢,以牲多少称大少也。《诗·公刘》曰:“执豕于牢。”《周礼》:“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是牢者养牲之处,故因以为名。郑玄《诗》笺云“系养曰牢”,是其义也。《礼记·内则》曰:“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大牢。”文在“三日负子”之上,则三日之内接之矣。《记》云:“凡接子择日。”郑云“虽三日之内,必选其吉焉”。是三日之内择日接之,为子接母,故《记》称“接子”。此传“举之”之下,即云“接以大牢”,亦以接子为文。其寔接母,故云“以礼接夫人,重適也”。郑玄云:“接,读为捷。捷,胜也,谓食其母,使补虚强气也。”此言以礼接之,则与郑异也。《内则》又云接子“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大牢”。其非冢子则皆降等。
卜士负之,士妻食之,食音嗣。弧音胡。蓬,步工反。射天地,食亦反。
[疏]注“礼世”至“乳母”。
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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