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上膛的枪。只要你一抬手去摘掉你脸上的眼罩,我马上就开枪。明白了吗?”
“非常明白。”汤米说。他的脸色愈发苍白,但也只好下定决心了。“我想,我根本不可能有丝毫活命的机会了,是吧?”
“啊!这个嘛——”对方耸了耸肩。
“你是个该死的、诡计多端的魔鬼,我没错吧?”汤米说,“但是你忘掉了一件事。请行个好,我能点支烟吗?我衰弱的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
“点支烟是可以的——但不准耍花招。我会注视你的一举一动的。还有,可别忘记我的枪是上了膛的。”
“我可不是马戏团的狗,”汤米战战兢兢地说,“我是么花招也不会玩的。”他掏出烟盒,拿出了一支烟,然后手摸索着去找火柴。“请放心,我不是在模枪。再说,你是再清楚不过的,我是赤手空拳。但不管怎样,正如我刚才还在提醒你,你忘记了一件事。”
“什么事?”
汤米从火柴盒中掏出一根火柴,摆出要擦的架势。
“我双目失明,而你的眼睛却很明亮。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你处于绝对的优势。假设我俩都同处于黑暗之中——
嗯?那你的优势又在何处呢?”
他擦燃了火柴。
“你是让我瞄准电灯开关射击?使整个房间顿时一片黑暗?你想得太美了。”
“倘若这样做不行,”汤米说,“那我也设法给你带来黑暗。俗话说,两极相通。那么只射击灯泡又如何?”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燃着的火柴点着了他拿在手上的什么东西,随即把那东西猛地扔在了桌子上。
一道使人眩目的闪光突然照得房间通明。
刹那间,那位“公爵”的双眼被这闪电般的强光刺激得紧闭着,身子踉跄着向后退了几步,紧握枪的手也垂了下来。
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竟发觉自己的心窝处被一件尖利的东西戳住。
“把枪扔在地上!”汤米厉声命令道,“快把枪扔掉!我想你会说,用一根空心手杖来对付你是一种蹩脚的手段。对此,我是同意的。我也不会用它。但一根内藏刀剑的手杖却是得心应手的武器。你难道不这样认为吗?它完全像镁光条那样得心应手。把枪扔在地上!”
面对那寒光闪闪、锋利无比的杖剑,那人只好乖乖地把枪扔在地上。他突然往后一跳,哈哈地大笑起来。
“尽管如此,我还是占绝对优势,”他狞笑着说,“因为我能看得见,而你却不能。”
“这正是你犯错误的原因,”汤米说,“我也能看得一清二楚,这个眼罩是假的。我也可以给塔彭丝戴上一副。今天一开始,我就让你产生一两个错觉。然后,午餐结束后的那场无可挑剔的表演,更使你确信不疑我是真的双目失明。上帝可以作证,我刚才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到门边,而决不会踩到那些球形凸出物。但我根本不相信你是个说话算话的君子。你是决不会让我活着从这儿出去的。好了,现在轮到你该小心了——”
听到汤米的这番话,那位“公爵”气得胜都变了形。他暴跳如雷地向前猛冲过去,完全记不得应该看清才下脚。
突然,只见一道蓝色的闪光,他的身子摇晃了几下,扑通一声倒在了地板上。顷刻间,房间里充满了烧焦的[ròu]体和臭氧的混合气味。
“呦!”汤米嘘了一声。
他擦了擦险上的冷汗。
然后他小声谨慎地、一步一步地走到了墙边,摁了一下那人曾经操纵过的开关。
他快步穿过房间走到了门边,小心地把门拉开,伸头望了望外面。门外一个人都没有。然后,他下了台阶,走出了房子的大门。
他来到街上,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了望那幢房子,同时留心看了一眼门牌。随后,他快步向最近的一个电话亭走去。
他焦急不安地等了一会儿,然后听到话筒里传来了他日极为熟悉的声音。
“塔彭丝吗?谢天谢地!”
“是我,我很好。我当时完全明白你的意图。利用去与酒店领班交涉的那点时间,我通知西菲,就是外号叫河虾的,火速赶到布利茨酒店去跟踪另外两个陌生人。艾伯特及时赶到那儿。当我坐的那一辆车刚开走,他便乘出租车紧跟其后。看清楚他们带我去的地方后,他就赶紧打电话通知了警察。”
“艾伯特永远是个机灵的小伙子,”汤米赞叹道,“他具有骑士的气概。我当时就坚信,他一定会选择去尾随你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一直放心不下。我有许许多多的话要对你说。我现在——马上——就直接回来。回来后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圣邓斯坦歌剧院开一张巨额的支票去定座。
上帝啊!看不到那场演出将是终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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