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根斯坦顿时在盛怒之下扔掉火钳,冲出房间,呼地一声把门关上。
我实在十分遗憾。我承认我去剑桥希望激起维特根斯坦来捍卫没有真正哲学问题这个观点,并在这个争论问题上同他辩论。但是我决没有想要使他生气,并且发现他不能忍受一句笑话使我很诧异。只是后来我才认识到他大概的确认为我在开玩笑,正是这一点冒犯了他。但是虽然我想轻松地处理我的问题,可我是认真的——也许比维特根斯坦本人更认真,因为毕竟他不相信有真正的哲学问题。
在维特根斯坦离开后,我们进行了十分愉快的讨论,讨论中伯特兰·罗素是主要发言人。而后来布雷思怀特夸奖(也许是可疑的夸奖)我说,我是惟一能够用维特根斯坦打断别人的方式打断他的人。
次日,在去伦敦的火车上,我所在的车厢里有两个大学生面对面坐着,男孩看着一本书,女孩看着一本左翼杂志。突然女孩问道:“卡尔·波普尔是谁?”男孩回答说:“从没有听说过他。”名声就不过如此。(后来我发现,这本杂志有一篇抨击《开放社会》的文章。)
道德科学俱乐部的会议几乎马上成为妄加猜测的传说的题材。在短得令人惊讶的时间内,我收到了从新西兰寄来的一封信,问我维特根斯坦和我用火钳打了起来是否是真的。离家越近,传说的夸张程度就越小,不那么夸张。
事件的发生部分是由于我的习惯,只要我应邀在某个地方发言,就试图发展我的观点的一些推断,我预期我的那些观点对于特定的听众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认为作一次讲演的惟一理由是:引起异议。这是讲演能够比印成文字更好的惟一方面。这就是我为什么选择我讲的话题。此外,同维特根斯坦的争论涉及到一些根本原理。
我主张有哲学问题,并且甚至我已解决了一些。然而正如我在别处已写过的那样,“急需的是对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有一个简单明了的解决办法。”许多哲学家,尤其是维特根斯坦派的观点是:如果一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它就不可能是哲学问题。当然还有其他方法摆脱一个问题已经解决的流言蜚语。人们可以说,所有这一切都已老掉牙了;或者说它留下的真正问题没有触及。毕竟可以肯定,这种解决必定是错误的,不是吗?(我准备承认这样一种态度往往比过分的同意更有价值。)
在那些日子里,我发现难以理解的一件事是英国哲学家们向非实在论认识论调情的倾向:现象主义、实证主义、贝克莱或休谟或马赫的唯心主义(“中立一元论”)、感觉论、实用主义——这些哲学玩意儿在那时仍然比实在论更为流行。在持续六年的残酷战争以后,这种态度是令人惊异的,并且我承认我认为这种态度是有点“过时的”(用一个历史决定论的词来说)。因此1946-1947年我应邀去牛津宣读一篇论文时,我宣读的论文题为“对现象主义、实证主义、唯心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反驳”。在讨论中为我抨击的这些观点所作的辩护如此软弱无力,以致没有留下什么印象。然而这次胜利(如果有的话)的果实由日常语言哲学家摘取了,因为语言哲学马上来支持常识。确实,我认为语言哲学之坚持常识和实在论的努力是日常语言哲学最好的方面。但常识尽管往往是正确的(尤其是在它的实在论方面),也不总是正确的。仅当常识有错误时,事情才真正有意义。恰恰是这些场合表明我们亟需启蒙。也正是在这些场合,日常语言的用法并不能帮助我们。换言之,日常语言以及同它一起的日常语言哲学是保守的。但在智力(也许与艺术或政治相对而言)问题上,没有比保守主义更缺乏创造性、更陈腐不堪的了。
我认为吉尔伯特·赖尔非常清楚地表述了这一切:“人的理性并非在于他对原则问题毫无异议,而在于从来不是毫无异议;不在于固守驰名天下的公理,而在于不把任何东西视为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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