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的探索 - 37.作为形而上学研究纲领的达尔文主义

作者: 卡尔·波普尔8,778】字 目 录

变对目的结构的作用:当与获取食物有关的解剖有了变化,那么与食物有关的目的结构处于被自然选择弄得固定和僵化的危险中,这又反过来导致进一步的解剖特化。与眼睛的例子相似:有利于改进解剖的突变会增加对看的兴趣的敏锐性(这与相反的效应类似)。

以上概述的理论提示了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进化如何趋向“高级的”生命类型。通常介绍的达尔文主义不能提供这样一种说明,它充其量只能说明适应程度的改进。但是细菌必定是适应得至少像人一样好。无论如何,细菌存在的时间更长,而且有理由担心它们将比人生存得更久。但是也许同生命的高级类型相一致的东西是行为上更丰富的偏好结构——范围更大的结构;并且,如果偏好结构(总的说来)具有我所赋予的主导作用,那么趋向高级类型的进化就成为可理解的了。我的理论也可表述如下:通过p→s→a的一级等级系统,即每当且只要偏好结构处于主导地位时,高级类型才产生出来。停滞和回复变异,包括过度特化,是由于在这种一级等级系统内反馈作用所致的一种反向的结果。

这个理论也提示了对物种隔离问题的一种可能的解决办法(也许是许多解决办法中的一个)。问题是这样的:可以预期物种自身的突变仅导致物种基因库的变化,而不是新物种。因此就不得不用地区隔离来解释新物种的突现。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地理隔离。但是我认为,地理隔离只不过是由于选定新的行为以及因而选定一种新的生态龛所致的隔离的一种特例;如果对一种生态龛——某种类型的地区——的偏好成为可遗传的,那么这就可以导致中断杂交的充分的地区隔离,即使杂交在生理上仍然是有可能的。因此两个物种隔离了,虽然生活于同一地理区域——即使这个区域只有一棵红树那么大小,正如某些非洲软体动物的情况那样。性的选择也有类似的结果。

如上面所概括的对直向演化趋势后面可能存在的遗传机制的描述,是一种典型的境况分析。这就是说,仅当得到发展的结构属于能模拟境况逻辑方法这一类时,它们才会有生存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与进化论有关的另一个建议同“生存价值”的概念有联系,也同目的论有联系。我认为用解决问题的术语可使这些概念更清晰多。

每一个有机体和每一个物种经常面临着灭绝的威胁,但是这种威胁采取了它不得不解决的具体问题的形式。许多这些问题本身并不是生死存亡问题。寻找一个好的筑巢地的问题可以是一对鸟的具体问题,并不是这些鸟的生死存亡问题,虽然这个问题可以变成一个它们后代的生死存亡问题;而且物种可能很少受到这些特定的鸟在解决此时此地问题时是否获得成功的影响。因此我猜想,大多数问题与其说是因生存而提出的,不如说是因偏好,尤其是本能的偏好提出的;并且即使所说的本能(p基因)在外部选择压力下会进化,它们提出的问题一般也不是生死存亡问题。

正因为这样一些理由,我认为把有机体看作解决问题者比看作追求目的者更好,正如我已在《论云和钟》中试图表示的那样,我们可以这种方式来对倏忽进化提供合乎理性的说明——当然是“在原则上”。

我猜想生命的起源和问题的起源是一致的。这与我们能否期望生物学终于可还原为化学以及进一步还原为物理学的问题不是不相干的。我们有朝一日将能够从无生物中重新创造出生物来,对此我认为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有希望的。虽然这本身当然是极为激动人心的(从还原论观点看也是如此),但是它并不能确证生物学能被“还原”为物理学或化学。因为它并不能确证对问题突现的物理学说明——正如我们有能力用物理方法生产化合物却不能确证化学键的物理理论甚或这样一种理论的存在。

我的观点因而可被描述为一种坚持不可还原性和倏忽理论的观点,并且它也许最好能以这种方式加以概括:

(1)我猜想,任何生物学过程都与某种物理过程息息相关,或都可用物理化学术语作循序渐进的分析。但是任何物理化学理论都不能够说明一个新问题的突现,任何物理化学过程本身也不能这么解决一个问题。(物理学中的变分原理,像最小作用原理或费尔玛原理一样,也许是相似的,但它们不是对问题的解决办法。爱因斯坦的有神论方法试图将上帝用于类似的目的。)

(2)如果这种猜想是站得住脚的,它将导致一些区别。我们必须区别开:

物理学问题=物理学家的问题;

生物学问题=生物学家的问题;

有机体的问题=如问题:我怎样生存?我怎样繁殖?我怎样变化?我怎样适应?

人造成的问题=如问题:我们如何控制废物?

我们从这些区别中引出下列论点:机体的问题不是物理学的:它们既不是物理学的事情,又不是物理学的定律,也不是物理学的事实。它们是独特的生物学实在;它们在这样的意义上是“实在的”:它们的存在可以是生物学结果的原因。

(3)假定某些物理体已“解决了”它们的繁殖问题:它们能够自我复制;或者很精确,或者像晶体一样只有微小的差错,这些差错在化学上(甚或在功能上)也许无关紧要。如果它们不能自我调整,它们仍然不是“活的”(在完全的意义上):实现这一点,它们需要复制加上真正的变异性。

(4)我提出,事情的“本质”就是解决问题。(可是我们不应谈论“本质”,这个术语在这里不是认真使用的。)如我们所知,生命由解决问题的物理“体”(更确切地说,结构)组成。不同的物种通过自然选择学会解决问题,就是说通过复制加变异的方法,变异本身是通过同样的方法学会的。这种复归不一定是无穷的——确实,它可以追溯到倏忽进化的某个相当确定的时刻。

因此像巴特勒和柏格森这样的人,他们在直觉上是对的,虽然我认为他们在理论上全然是错的。生命力(“魔力”)当然是存在的——但它本身是生命的产物,选择的产物,不是什么生命的“本质”。实际上它是指引道路的偏好。然而这道路不是拉马克主义的而是达尔文主义的。

我的理论对偏好(它是倾向,离趋向性不太远)的强调显然是一件纯粹“客观的”事情:我们毋需假定这些偏好是有意识的。但是它们可以变成有意识的,我猜想首先表现为幸福和苦难的状态(快乐和痛苦)。

所以,我的观点几乎必然导致一个研究纲领,这个纲领要求用客观的生物学术语说明意识状态的突现。

经过六年以后重读这一节,我感到有必要作另一方面的概括以便更简明更清晰地阐明,如何利用某种纯粹自然选择论者的理论(鲍德温和劳埃德·摩根的“有机选择”理论)来为拉马克、巴特勒或拍格森所强调的进化的某些直觉方面辩护,而对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的学说不作丝毫让步。(有机选择史请参阅艾利斯特·哈迪的巨著《生命的激流》。)

乍一看,达尔文主义(与拉马克主义相对立)似乎并不把任何进化作用归于单个机体适应性行为的变革(偏好、愿望、选择)。然而这个印象是肤浅的。单个机体对每一个行为的变革都使有机体及其环境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它等于是有机体选定甚或创造一个新的生态龛。但是,一种新的生态龛意味着一组新的选择压力,这组压力是因选定的生态龛而挑选出来的。因此有机体通过它的活动和偏好部分挑选出将作用于它及其后裔的选择压力。因此它主动地影响进化将采取的进程。选定新的作用方式或新的期望(或“理论”),犹如开辟一条新的进化途径。而且达尔文主义与拉马克主义之间的区别并不是运气和魔力之间的区别,正如塞缪尔·巴特勒所认为的:我们在选择达尔文和自然选择时并不摈弃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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