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曰治中。高宗即位,曰司馬,下州亦置焉。顯慶二年,置洛州司馬。武后大足元年,東都、北都、雍、荊、揚、益州,置左右司馬。神龍二年省。太極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增司馬一人,亦分左右。
掌書記,掌朝覲、聘問、慰薦、祭祀、祈祝之文與號令升絀之事。行軍參謀,關豫軍中機密。
景龍元年,置掌書記。開元十二年,罷行軍參謀,尋復置。
節度使、副大使知節度事、行軍司馬、副使、判官、支使、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節度副使十人,館驛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親事各一人,隨軍四人。節度使封郡王,則有奏記一人;兼觀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撫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營田、招討、經略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復有遣運判官、巡官各一人。
節度使掌總軍旅,顓誅殺。初授,具帑抹兵仗詣兵部辭見,觀察使亦如之。辭日,賜雙旌雙節。行則建節、樹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驛輒上聞。入境,州縣築節樓,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將鳴珂,金鉦鼓角居後,州縣齎印迎于道左。視事之日,設禮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節度使判宰相,觀察使判節度使,團練使判觀察使。三日洗印,視其刓缺。歲以八月考其治否,銷兵為上考,足食為中考,邊功為下考。觀察使以豐稔為上考,省刑為中考,辦稅為下考。團練使以安民為上考,懲姦為中考,得情為下考。防禦使以無虞為上考,清苦為中考,政成為下考。經略使以計度為上考,集事為中考,脩造為下考。罷秩則交廳,以節度使印自隨,留觀察使、營田等印,以郎官主之。銷節樓、節堂,以節院使主之,祭奠以時。入朝未見,不入私第。
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護,皆親王遙領。兩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長史主之;大都護府之政,以副大都護主之,副大都護則兼王府長史。其後有持節為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者,正節度也。諸王拜節度大使者,皆留京師。
觀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隨軍、要籍、進奏官,各一人。
團練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禦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觀察處置使,掌察所部善惡,舉大綱。凡奏請,皆屬於州。
貞觀初,遣槍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諸州,水旱則遣使,有巡察、安撫、存撫之名。神龍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按舉州縣,再周而代。景雲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惡,置司舉從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揚、益、并、荊四州為大都督,汴、兗、魏、冀、蒲、綿、秦、洪、潤、越十州為中都督,皆正三品;齊、鄜、涇、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為下都督,從三品。當時以為權重難制,罷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開元二年,曰十道按察採訪處置使,至四年罷,八年復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視州縣,十年又罷。十七年復置十道、京都、兩畿按察使,二十年曰採訪處置使,分十五道,天寶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觀察處置使。
西都、東都、北都牧各一人,從二品。西都、東都、北都、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府尹各一人,從三品。掌宣德化,歲巡屬縣,觀風俗、錄囚、恤鰥寡。親王典州,則歲以上佐巡縣。
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親王為之,然常以別駕領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長史。初,太宗伐高麗,置京城留守,其後車駕不在京都,則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將軍為副留守;開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長史復為尹,通判府務,牧缺則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為留守,少尹為副留守:謂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獄十八人,問事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典獄以防守囚繫,問事以行罰。中府、上州,典獄十四人,問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獄十二人,問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獄八人,問事四人,白直十人。自三都以下,皆有執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從四品下。掌貳府州之事,歲終則更次入計。
司錄參軍事二人,正七品上。錄事四人,從九品上。功曹、倉曹、戶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參軍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參軍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錄事參軍事以下減一人。錄事參軍事,掌正違失,涖符印。
武德初,改州主簿曰錄事參軍事,開元元年,改曰司錄。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護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參軍事,掌考課、假使、祭祀、禮樂、學校、表疏、書啟、祿食、祥異、醫藥、卜筮、陳設、喪葬。
武德初,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書佐皆為司功等參軍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護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減史二人。
倉曹司倉參軍事,掌租調、公廨、庖廚、倉庫、市肆。
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護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減史二人。
戶曹司戶參軍事,掌戶籍、計帳、道路、過所、蠲符、雜傜、逋負、艮賤、芻稾、逆旅、婚姻、田訟、旌別孝悌。
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帳史二人,知籍,按帳目捉錢。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帳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帳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下州有佐二人,史四人,帳史一人。都護府有府、史各二人,帳史一人。
田曹司田參軍事,掌園宅、口分、永業及蔭田。
景龍三年,初置司田參軍事,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復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減史二人。
兵曹司兵參軍事,掌武官選、兵甲、器仗、門禁、管鑰、軍防、烽候、傳驛、畋獵。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護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減史二人。
法曹司法參軍事,掌鞠獄麗法、督盜賊、知贓賄沒入。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參軍事,掌津梁、舟車、舍宅、工藝。
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參軍事掌出使、贊導。
武德初,改行書佐曰行參軍,尋又改曰參軍事。初有亟使十五人,後省。
文學一人,從八品上。掌以五經授諸生。縣則州補,州則授於吏部。然無職事,衣冠恥之。
武德初,置經學博士、助教、學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學。元和六年,廢中州、下州文學。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學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學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上。掌療民疾。
貞觀三年,置醫學,有醫藥博士及學生。開元元年,改醫藥博士為醫學博士,諸州置助教,寫本草、百一集驗方藏之。未幾,醫學博士、學生皆省,僻州少醫藥者如故。二十七年,復置醫學生,掌州境巡療。永泰元年,復置醫學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學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大都督府都督一人,從二品;長史一人,從三品;司馬二人,從四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文學一人,正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八品上。
中都督府都督一人,正三品;別駕一人,正四品下;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上;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文學一人,從八品上;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下都督府都督一人,從三品;別駕一人,從四品下;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下;文學一人,從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都督掌督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稟,總判府事。
武德初,邊要之地置總管以統軍,加號使持節,蓋漢刺史之任。有行臺,有大行臺。其員有尚書省令一人,正二品,掌管內兵民,總判省事。有僕射一人,從二品,掌貳令事。自左右丞以下,諸司郎中略如京省。又有食貨監一人,丞二人,掌膳羞、財物、賔客、帳具、音樂、醫藥;有農圃監一人,丞四人,掌倉廩、園圃、薪炭、芻稾、運漕;有武器監一人,丞二人,掌兵械、廄牧;有百工監一人,丞四人,掌舟車、營作。監皆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七年,改總管曰都督,總十州者為大都督。貞觀二年,去大字,凡都督府有刺史以下如故,然大都督又兼刺史,而不檢校州事。其後都督加使持節,則為將,諸將亦通以都督稱,唯朔方猶稱大總管。邊州別置經略使,沃衍有屯田之州,則置營田使。武后聖曆元年,以夏州都督領鹽州防禦使。及安祿山反,諸郡當賊衝者,皆置防禦守捉使。乾元元年,置團練守捉使、都團練守捉使,大者領州十餘,小者二三州。代宗即位,廢防禦使,唯山南西道如故。元載秉政,思結人心,刺史皆得兼團練守捉使。楊綰為相,罷團練守捉使,唯澧、朗、峽、興、鳳如故。建中後,行營亦置節度使、防禦使、都團練使。大率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皆兼所治州刺史。都督府則領長史,都護府則領都護,或亦別置都護。都督府有掾,有屬,有記室參軍事,有典籤,武德中省。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掌交易,禁姦非,通判市事。
貞觀十七年廢市令。垂拱元年復置。都督府、三都、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帥三人,分行檢察;倉督二人,顓涖出納;史二人。下州省丞。
大都護府大都護一人,從二品;副大都護二人,從三品;副都護二人,正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護府都護一人,正三品;副都護二人,從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上。
都護掌統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罰過,總判府事。
上州刺史一人,從三品,職同牧尹;別駕一人,從四品下。
武德元年,改太守曰刺史,加使持節,丞曰別駕。十年,改雍州別駕曰長史。高宗即位,改別駕皆為長史。上元二年,諸州復置別駕,以諸王子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復置。景雲二年,始參用庶姓。天寶元年,改刺史曰太守。八載,諸郡廢別駕,下郡置長史一員。上元二年,諸州復置別駕。德宗時,復省。元和、長慶之際,兩河用兵,裨將有功者補東宮王府官,久次當進及受代居京師者,常數十人,訴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韋處厚建議,復置兩輔、六雄、十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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