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 - 古汉语通论(十六) 双声叠韵和古音通假

作者: 王力5,046】字 目 录

脂微不分的古音学家就认为"伊威"不但是双声,而且是叠韵;质月不分的古音学家就认为"栗烈""觱发"也都是双声兼叠韵。古韵分部,越早的古音学家分得越少;声母分类也并不一致。因此前人谈双声叠韵一般都是比较宽,声母或韵部相近而不尽相同的;也认为是双声叠韵。这是值得注意的。

所谓古音通假,就是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语言里的"词"是音义的结合物,古人在记录语言里的某一个"词"的时候,往往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书写,有时写成这个样子,有时写成那个样子。两个字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只是由於声音相同或相近,古人就用甲字来代替乙字。例如早晨的ZǎO(注:这是现代汉语的读音;至於上古怎样读,还没有定论。),这个词本该写成"早",但是《孟子·离娄下》:"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却写成"蚤",《诗经·豳风·七月》:"四之日其蚤",也写成"蚤"。"蚤"的本义是跳蚤,早晨的"早"所以写成"蚤",只是因为二者声音相同,在记录语言里ZǎO(早,早晨)这个词的时候,"早""蚤"二字通用。从"蚤"字说,它所以当"早晨"讲,也只是因为它和"早"声音相同,被假借为"早",借用了"早"的意义。换句话说,"蚤"是"早"的假借字,"早"是"蚤"的假借义。总之,古音通假是古书里字形分歧的现象之一,这种现象需要从上古语音的角度加以说明。

假借字的产生,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有其字,而人们在书写的时候,写了一个同音字,如:表示"小击"的意思本字是"攴",人们书写时写作"剥",《诗经·豳风·七月》:"八月剥枣。""剥"是"攴"的假借字。第二种是本无其字,从一开始就借用一个同音字来表示。如:(一)第一人称代词没有一个本字,从一开始就借用本义是一种锯类工具的"我"来表示,后来一直沿用,并没有为它再造字,也没有为表示"我"字本义的那个词造字。(二)"躲避"、"开辟"、"邪僻"等意义也都没有本字,只是借用本义是"法"的"辟"字来表示。为了文字表达的精确,后来为"躲避"的意义造了"避"字,为"开辟"的意义造了"辟"字,为"邪僻"的意义造了"僻"字。"避、辟、僻"等字都是后起的区别字,不能认为是"辟"的本字,不能说"辟假借为避"等,因为"辟"和"避、辟、僻"等不是在同一个历史平面上产生的。(三)表示选择的疑问代词没有本字,一开始就借用本义是"食物加热到可吃的程度"的"孰"字来表示,后来没有为这个疑问代词造字,而是替"孰"字本义所表示的词造了"熟"字。"衰弱、衰灭"的意义没有本字,一开始就借用本义是"蓑衣"的"衰"字来表示。后来没有为"衰弱、衰灭"这个意义造字,而是为"蓑衣"这个意义造了"蓑"字。我们不能认为"熟"是"孰"的本字,"蓑"是"衰"的本字,"孰"是"熟"的假借字,"衰"是"蓑"的假借字。如果这样认为,那是不合乎汉字发展的历史事实的。

还有一种情况,为一个字的引申义造的后起区别字和这个字之间的关系,根本没有假借的关系,而被人们误认为假借。如:"坐"字的本义是"坐下",引申为"座位"的意思,后来为这个引申义造了区别字"座"。我们决不能认为"坐"假借为"座","座"是"坐"的本字(注:有人说,本字就是专用字。这牵涉到"本字"的定义问题。古人所谓本字,不是这个意思。我们反对的不是"本字"这个名称,反对的是把这种现象认为是通假。)。

下面再举一些假借字的例子:

"唯"字的本义是答应(《说文》"唯,诺也"),所以从口;"惟"字的本义是思惟(《尔雅》:"惟,思也"),所以从心"维"字的本义是维系(《尔雅》:"维,系也"),所以从糸(Mì,糸就是丝)。这三个字的本义是互不相通的。《论语·里仁》:"曾子曰:'唯'";这个"唯"不能换成"惟"或"维"。《诗经·大雅·生民》:"载谋载惟"(又考虑,又思惟);这个"惟"不能换成"唯"或"维"。《诗经·小雅·节南山》:"四方是维";这个"维"不能换成"唯"或"惟"。但是这三个字都经常被借用为句首或句中语气词。例如:

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左传僖公三十年)

正唯弟子不能学也。(论语·述而)

唯求则非邦也与?(论语·先进)

诗云:"周虽旧邦,其命惟新。"(孟子·滕文公上)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诗经·鄘风·柏舟)

维此奄息,百夫之特。(诗经·秦风·黄鸟)

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诗经·小雅·节南山)

《左传》和《论语》比较喜欢用"唯",《孟子》用"惟",《诗经》用"维"。《诗经·大雅·文王》:"其命维新",《孟子》引用时写成"其命惟新"。由此可以引出结论:(1)假借字的形式比较自由,往往只要同音或音近就行;(2)但是也要根据习惯,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时期,写法还是相当一致的。

麋,本义是鹿一类的动物。《孟子·梁惠王上》:"王立於沼上,顾鸿雁麋鹿。"假借为"眉",《荀子·非相》:"伊尹之状,而无须麋。"

惠,本义是仁慈,恩惠。《论语·里仁》:"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假借为"慧"。《列子·汤问》:"甚矣,汝之不惠。"

归,本义是女子出嫁,《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假借为"馈"(馈),即赠的意思,《论语·阳货》:"归孔子豚。"

直,本义为曲的反面,《诗经·小雅·大东》:"其直如矢。"假借为"特"(但),《孟子·梁惠王上》:"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何,本义是负荷,《诗经·小雅·无羊》:"何蓑何笠。"假借为疑问代词,表示"什么"。《左传·僖公四年》:"以此攻城,何城不克。"

由,本义为"从",《论语·雍也》:"谁能出不由户。"假借为"犹",《孟子·梁惠王下》:"今之乐由古之乐也。"《孟子·公孙丑上》:"以齐王由反手也。"

曾,本义为乃(副词),《论语·先进》:"曾由与求之问。"假借为"增",《孟子·告子下》:"曾益其所不能。"又假借为"层"。《楚辞·招魂》:"曾台累榭。"

辩,本义为巧言(依《说文》则本义为治),《礼记·王制》:"言伪而辩。"假借为"辨",《墨子·非攻》:"则以此人为不知黑白之辩矣。"《庄子·秋水》:"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孟子·告子上》:"万锺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朱熹集注本"辩"作"辨")。

輮,本义为车纲(车轮的外匡)。假借为"煣",《荀子·劝学》:"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

矢,本义为箭,《说文》:"矢,弓弩矢也。"假借为"誓",《诗经·鄘风·柏舟》:"之死矢靡它。"

慝,本义为奸慝,《国语·鲁语》:"下无奸慝。"假借为忒,《诗经·鄘风·柏舟》:"之死矢靡慝。"

具,本义为具办,《说文》:"具,共置也。"假借为"俱",《诗经·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舟,本义是船。假借为"周",《诗经·大雅·公刘》:"何以舟之?"

时,本义是一年四季的季,《说文》:"时,四时也。"假借为"是",《诗经·周颂·嘻嘻》:"率时农夫,播厥百谷。"

晁,本义是一种水生动物,《说文》:"晁,匽晁也。"假借为"朝",《楚辞·哀郢》:"甲之晁吾以行。"

假借字的形成,根据这样一个原则:语音必须相同或相近。有时候假借字典本字虽然也可以只是双声或者叠韵,但是如果韵部相差很远,即使是双声,也不能假借;如果声母相差很远,即使是叠韵,也不能假借。就上面所举的例子来说,早、蚤,唯、惟、维,惠、慧,由、犹,曾、增,辩,慝、忒,具、俱,舟、周既然完全同音,自然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輮读平声,煣读上声,它们之间都只有声调上的差异,也没有什么问题。直和特古音同属职部,它们的上古声母都是定母,可以说既是双声,又是叠韵。其余各例都可以作类似的分析。可见假借字必须是同音字,至少也要是声音十分相近的字。这是假借字的原则,也是所谓古音通假的原则。

古音通假的现象,古书裹常见。不明了古音通假,就难免望文生训,误解古书的原意。例如"归孔子豚"的"归"就很可能误解为"归还"的"归","八月剥枣"的"剥"就很可能误解为"剥皮"的"剥",等等。清代的学者王引之说:"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注:王引之:《经义述开》卷三十二,《经文假借》条。)王引之的意见无疑是正确的。运用古音通假的原则来研究古书的词义,可以解决一些疑难问题。上文所谈的假借字,是一般读古书的人都懂的,都同意的。除此以外,我们还可以根据古音通假的原则,发现前人所没有发现的假借字,说明前人所没有说明的问题。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等人就善於这样做,他们能够摆脱字形的束缚,从声音上去寻求古义。他们把古代汉语当做有声的语言来处理,不是仅仅当做文字来处理,这是他们比前人更科学的地方。他们实际上是把训诂学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

现在我们举一些例子来说明古音通假的原则在训诂学上的运用。

《战国策·楚策》:"将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类为招。"王念孙说:"以其类为招,类当为颈字之误也,招,旳也,言以其颈为准旳也。"王念孙之所以会这样说,一方面是因为他看出了一例两条确证:《吕氏春秋·本生》:"万人操弓,共射一招",高诱注:"招,埻旳也,"以及《文选》阮籍《咏怀诗》注引此作"以其颈为旳"。另一方面还因为他看出了招和旳古音十分近似,招古属照母,旳古属端母,发音方法相同,发音部位接近;招古韵属宵部,旳古韵属药部,农药二部关系十分密切,依照古音通假的原则,它们自然是可以通的。

《左传·昭公元年》:"不靖其能,其谁从之。"杜预注:"安靖贤能,则众附从。"王引之不同意杜预对"靖"字的解释,他认为"其能"既然是指上文"处不辟污,出不逃难"的群吏,那末说"安靖其处不辟污,出不逃难,则文不成义矣"。他还看到文中既有"靖其能",又有"赏其贤";既说:"子若免之,以劝左右,可也";又说:"请免之以靖能者。"因此断定"靖与赏意当相近","有表章风劝之义","当读为旌"。王引之为什么敢于断定"靖"就是"旌"呢?这是因为"以六书之例求之,靖从青声,青从生声,旌亦从生声。故旌字得通作靖"。也就是说,王引之是根据古音通假的原则,"靖"和"旌"同在耕部,声母也很相近,"靖"是从母字,"旌"是精母字。

《诗经·豳风·七月》:"八月断壶,"毛传:"壶、瓠也。"壳瓠同音,壶是瓠的假借字,这是大家都同意了的。朱骏声更进一步说明"瓠即壶卢之合音"。壶卢就是葫芦。朱骏声之所以认为瓠是葫芦的合音,正是由於瓠字和葫字同音之外还有它和芦字叠韵。

古音通假的原则在训诂学上虽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也产生了一些流弊。原因是有些学者没有严格遵守古音通假的原则,他们把双声叠韵看成万应灵丹,主观地肯定某一意义,再去找双声叠韵的证据。有时候,甲字和乙字难是双声,但是韵部相差很远;有时候,二字虽然读音相近,甚至相同,但是没有其他证据,单凭语音方面的近似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例如上文所举王念孙证明招的相通,如果没有《吕氏春秋》"万人操弓共射一招"的确凿证据,单凭双声叠韵,那就完全缺乏说服力了。

在初学古代汉语的时候,自然还不能要求正确地运用古音通假的原则。本节阐述古音通假的理论,只是为了更透彻地了解文选的注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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