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并牛车经费减半给发,合省经费洋五百元;本县念该业户等急公好义,连本年大冬,亦经乞恩免收。如均蒙批准,其水租即应自光绪二十一年小冬起。该管事等务须实心实力,洗手办公,毋稍舞弊,致干革究。
一、岁修,其启闭圳板片、清厘各处水道淤积,皆系埤长之事,管事会同督办;如有大工及添买各物,款在五千文以上者,务须管事、埤长会同妥商,禀县请示遵行,不得擅自主张。
以上六条,系属粗定规模;如有未尽事宜,应再补列。
光绪二十年四月,奉抚宪批:『仰台湾道迅即委员验收具报。至本年秋收水租,准其免收一届,以示体恤。余如所议办理,并即饬知,仍移藩司查照。缴!图册章程存』。又奉道宪批:『所禀颇有条理,拟立章程亦妥;具见尽心民事,甚属可嘉!惟既据径禀,仰台南府饬候抚宪核示遵行,暨候台藩司善后局批示。缴』!等因在案。
车城埤,在县城西北十五里。溉田三十埒,产榖五千余石。
三底厝圳,在枫港溪旁。溉田十五甲。
竹脚埔圳,在枫港溪旁。溉田十五甲。
刺桐脚圳,在县城西北五十五里。光绪十九年,垦民陈碧、上十八社外文社头人加拉密定建。
保力埤,在县城北十里。
可是埤,在县城南十里。
龙銮大沟,在〔县城〕西南三里。旧有沟一道,阔仅三、四尺,深二、三尺不等;旱则涸,涝则溢。光绪二十年,知县陈文纬劝经粤人郑万违等循旧沟路,开宽一丈六尺,深八尺,计长五百七十丈。南衔龙銮潭尾,西达射藔港一带,首尾建斗门各一,以资启闭。沟之两旁,浍道鳞次,起泥两岸为堤,高各三尺,长与沟埒。计经费洋一千元,溉双稔田二千亩。准如向例,由郑万达等什一抽收水租,以昭激劝。
龙銮埤,在龙銮潭东南,距县城南六里。两山对峙,中开一旷,天然潴水之区;建闸处,阔仅二丈余尺。光绪二十年,知县陈文纬劝经庄民陈福抟等集款兴工,约经费洋八百元。事竣,得溉双熟田一千余亩;准照章收租。
文率埤,在县城东□□里。会揽仁坑、罗佛、响林等溪为河,荫榖二千余石。
伯公背埤,距文率埤东北三里。荫榖一千石。
罗鼓潭,在县城东十八里,与文率埤同源。荫八姑角、新厝庄两处田约千亩。新厝庄在上、八姑角在下,如新厝庄将埤水绝流,则八姑角田禾无水可荫;历经八姑角庄民藩甲丁等。与新厝庄民曾乌龙等缠诉多年。光绪二十年,知县陈文纬勘明八姑角田少、新厝田多,断令八姑角得水十分之四、新厝庄得水十分之六。即于本年十月,收成以后,在罗鼓潭建筑土堤一道,高五尺,厚一丈,长接两岸:南留霪洞一个,高三尺,阔一尺六寸,以为八姑角资水门;北留霪洞一个,高三尺,阔二尺四寸,为新厝庄资水之门。并给谕派大股头人潘文杰为八姑角埤长,二股头人潘阿冷为新厝庄埤长,查照酌定尺寸,筑堤留洞,各资灌溉;以后两造,不得再有争执,并不得偷穴水路,以杜讼根,而俾遵守。
出火溪,在东门外三里。源出仙人、抛网诸涧溪,来水甚盛;取而用之,利与网纱溪埒。惟彼则建闸以蓄水,此宜顺流以筑堤,经费亦不在网纱下,当次第以为之。
龙銮潭,在南门外五里。受环潭诸山之水而为潴,周围七、八里,深不可寻尺计,洵恒邑之巨浸也。溢则疏之、旱则资之,傍湖之田皆成膏腴。潭之中,鱼虾结队而游、凫鹜成群而飞,蕴藏宜田,芦苇可绹;且昔有菱、藕、芹、芋之属,鸡头、鸭脚之类。自然美利,不可殚述。
草潭,在龙銮潭之侧。受水逊之,旱则涸而为两,水则合而为一,其利用相若。除荫田外,果能合龙銮潭筑为鱼塭,莳以菱、藕、水产之类,未始非致富之道。设有鸱夷子皮其人者,当亦顾而乐之。
后山大溪,发源于牡丹、高仕佛等番山西南,曲折流五、六十里;沿途诸溪之水注之,为一大水源,出大港口,可通小舠、竹筏。所过各庄社,皆当流横埤,蓄水以资灌溉。因溪底系沙性,水由地中行,一二潺湲复起,以故下游田畴,不患焦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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