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详真 - 第07章 论生克制化刑冲合害

作者:【暂缺】 【10,542】字 目 录

生、克、制、化、刑、冲、合、害八个字,是四柱预测学进行四柱预测的基本规律,是地支间实现生克力的途经及特定方式,是四柱预测的核心。许多易学爱好者并不知道生克制化刑冲合害其实质究竟是什么,以致于谈刑、害而色变,见相刑就说不好,人家无事,又说是刑出贵来,到底什么时候算刑出灾,什么情况下是刑出贵,自己也不知道,只不过看古书所云,人云亦云而已。其实可以说,现在绝大多数学易之人,包括那些江湖术士,他们对刑冲合害,也只知皮毛,其中至理根本不晓得。笔者在本章将毫无保留将生克制化刑冲合害的真谛献于大家。我国易学为什么老是被称为玄学?为什么不能被多数人接受和运用?正是这些保守思想做怪:真东西都留下来,传下去的是皮毛。即使传你一半句真招也是半遮半漏,听者费了好大劲才悟得出来,又怎肯轻意相传?今笔者在此打破传统保守思想,将自己所学所悟一一道与大家,或许有些地方还有欠缺,也恳请各位读者赐教。

第一节 生

相生从力量上看,有正常之生和非正常之生两种。从阴阳上看有同性相生与异性相生之别。

一、从力量上讲

正常之生是主生方与受生方五行力量基本接近,才能正常流通,在相生过程中,主生方减力受生方受益增力,但尽管主生方减力并不受伤,变为一种正常流通反而有益。

例如: 甲 丁

辰 未

甲木生丁火,为正常之生,是一种流通甲木将力量传递给丁火,甲木虽减力但不受伤。

非正常之生有两种情况,一种叫生多为克,其表现力两种五行相生,主生方力量非常强大,受生方力量明显弱于生方,双方力量相差悬殊,使被生方反而不受生,不但不得益反而因生而受损,这就是命理书上说的:木多火塞、火多土焦、土多金埋、金多水浊、水大木漂。在现实生活中,就象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娇生惯养,好象是出于爱的目的,实际却害了孩子,孩于步人社会后,自主能力差,做不了这个,又应付不了那个,必然在风云万变的社会中吃苦头遭挫折。所以理论联系实际,凡是日主弱,而印星又很旺之四柱多是小时候父母长辈对自己娇生惯养,长大后做事没有主见,听从父母或他人,人云亦云,好随大流,主意好变,耳根软,做事欠魄力,犹柔寡断。四柱中的理与实际中之理完全一致,要理论与实际真正接轨,不要光看理论不想实际。四柱是怎样的理,人生也就是怎样个理,如果二者理不一致,那么四柱还能测准人生吗?正因为如此,你通过分析四柱六亲生克关系,及喜忌组合情况、旺衰情况,就可以对应到实际中来,其实际人生中的六亲关系吉凶,和八字中的关系是同步的。

例、坤道: 己 辛 戊 癸

亥 未 戌 丑

大运: 8 18 28

壬 癸 甲

申 酉 戌

67 77 87

原命局日主接近太旺,宜取食伤化泄为用,在原命局中金为用神,透在月干,但在支中无强根,有些土重金埋之势,所以最忌火。日主逢壬申、癸酉运用神到位,日主顺利富贵;甲戌大运,戊辰流年,辰戍丑未组成四方土局,土多金埋,日主用神辛金严重受伤,断其此年肺有病九死一生。果然日主患肺气肿差点亡命。

患肺气肿者正是生多,才使肺肿大,所以根据五行这些正克反克等等一些生克原理和生克现象也有助于我们判断事物的种类与发生的原因。如木为用神,被火盗泄尽,木为肝,也为神经,所以有病,那可能是肝萎缩或脱水,取盗泄之意。若是神经方面的病是受家庭儿女之累,操心过度,造成神经衰弱,或想问题想得多,被某事困扰疑心重,寻思这寻思那而造的。这些判断事物类别方法,也是人们常说的绝招,所谓的绝招其实也是一种理,点破了也就一句话。

另一种情况是子旺母衰,即主生方力量弱,受生方力量强大,主生方力量被受生方盗泄严重,元气大伤,此种情况在命理上称盗泄,其命理表现为:木多水缩,火多木焚,金多土虚,水多金沉,土多火晦。

现实生活中就如,父母为子女操心劳累伤透了脑筋,结果累垮了自己。

例、坤: 伤 食 日 食

丁 丙 甲 丙

巳 午 子 寅

大运: 1 11 21 21

丁 戊 己 庚

未 申 酉 戌

77 87 97 07

日主在原局偏弱,食伤太旺,丁未大运戊午流年,岁、运、命局形成寅午戌、巳午未三合三会火局,木被火焚,断其此年会因水火烫伤、烧伤引起下肢主要是脚上伤病之灾。实际此年因父母疏于对自己看管,不小心碰倒了热水壶,左脚被严重烫伤。 、

从此八字象上看,子水被旺火烧热,已成沸水,太岁午火一冲将水冲开正应子冲倒暖壶之象。热水被冲散了,断脚有伤是因时支为脚被合而化泄受伤,且寅木又为足。左脚者,干为右,支为左,这是其一,其二,五行阳为左,阴为右,寅木为阳就为左,从此两种情况来看,都主左,阴为右,能达到如此精细,并非一朝一夕之功。笔者尽管悟到此点,但在命理上还有许多结未解开。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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