蛐蛐四爷 - 第八节

作者: 林希6,316】字 目 录

“你要喝水?儿呀,忍着点,一喝水就又要流血了,过一会儿,娘去给你讨半碗粥喝,肚子里没食不行呀!”如今,吴氏和余之诚已经沦为乞丐了,原来搬进余家花园之前的老宅院本来是余家的房产,被扫地出门的人是没权利居住的,这可真应了吴氏当初说的那句话,一旦被他们斗败了,那是连过贫贱日月的福分都没有了。

努力地挣扎着,余之诚支撑起了身子,胳膊无力,他又跌倒在了河堤上,吴氏过去想搀扶他,他的嘴巴还在蠕动,明明,他有话要说。

“儿呀,有嘛话,你说呀,谁还欠着你的债?哪儿还存着体己?余家花园里的东西你是莫指望了,一根柴禾棍也不归咱有了。你说呀,你说嘛?”吴氏紧紧地把耳朵贴在儿子的嘴边,儿子还是蠕动着嘴巴,要说,要说,只是说不出声儿。

深深地吸一口气,余之诚又支撑起身子,瞪圆了一双眼睛,似是在喊叫,终于,吴氏这才听清楚儿子微弱的声音在呼喊:“常爷!”

刷地一下,吴氏的泪珠落下来了。

“儿呀,常爷留在余家花园里了。你是主,他是仆,如今你不是主了,他可依然还是仆,当然不是你的仆,是余家花园里的仆。就是他有心跟你,余家的霸道儿子也不会放他出来,他成了余家花园里的摇钱树了。”

“常爷,常爷……”声音含混不清,但却情深意重,余之诚从鬼门关闯过来,才见到阳间的人,头一个他最想的就是常爷。

吴氏和余之诚一步一步地搀扶着沿街走去,走累了就找个背隂处坐下来歇歇,走饿了就向街旁的商号和民家乞讨些残羹剩饭,整整走了三天时间,母子二人才走出天津城,穿阡陌渡洼塘,这才来到吴氏的故里,距离天津卫五十里地的吴庄子。给老本家磕头借了半间窝棚,这母子二人才总算没有死在天津城,又有了安身之处。

半间窝棚位于吴庄子边上,白天阳光穿过顶棚上的洞洞照射到窝棚里,夜晚躺在干草堆上能看星星,所好的是余之诚的伤势明显好转,尤其夜深人静,荒地上的蛐蛐叫声连成一片,余之诚不光忘了脸上的疼痛,有时还很是精神。

“娘,你听。”夜里睡不着觉,余之诚用心地聆听着外面的蛐蛐叫声,不时地对吴氏作些提示,“正北方向,有一只青尖头,叫的声音多‘老绷’呀,这只青尖头乌爪,白钳,白牙,调理好了,准能咬一阵子的。”

“你就死了那份玩蛐蛐的心吧,”吴氏凑在油灯下给儿子缝着破衣衫,头也不抬地说,“不玩蛐蛐,你发旺不到那个份儿上,不到那个份儿上,你就没法进余家花园称霸,不进余家花园你落不到这个结果,你呀,成于斯,败于斯,留下一条命,将养好身子,跟叔叔伯伯们祖上二亩地,好生过平安日月吧。”

“娘,你还是不知儿子的心呀!”余之诚半躺半坐地偎在草堆上的破棉絮里,语重心长地对吴氏说,“为赌而养虫者,必败,因爱虫而争三者,最终才有一人得胜。孩儿爱蛐蛐,知蛐蛐,调理蛐蛐,世上说是玩蛐蛐,其实是哄着蛐蛐玩。世上有势利小人,总想以一虫之勇掠人财物,因此他们才设局下赌,一局一局地不知害了多少人家。孩儿每年也去蛐蛐会下局,从心里说不是为钱,是要去狠狠地收拾一下那些贪钱的人,斗得他们一败涂地,教训得他们一生再不敢玩蛐蛐,休想让他们从蛐蛐身上捡得便宜。自然了,爱蛐蛐的人都是心高气盛,不调理出虫王来死不甘休,虫王称霸,主家称雄,要的是这个天下无敌的尊荣。”

“你呀,别再梦想那份尊荣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自幼喜好蛐蛐,我也别太难为你了,等到伤好之后,捉几只来自己玩,我不干涉,再去赴什么蛐蛐会,我可不答应。”

秋风乍起,余之诚的伤口愈合了,尽管吴氏把镜子和一切能照影的玻璃全藏了起来,但是凭着抬手摸脸的感觉,余之诚早知道自己已变得其丑无比,从母親总是回避自己的目光中,余之诚更证实了自己的预感,自己已经变成七分似鬼的妖魔,当年那个白嫩俊秀的余之诚早已不存在了。

趁着母親去村里干活的功夫,余之诚悄悄从窝棚里走出来,才一抬头,余之诚明明听见地头边一群孩子同时惊呼了一声,然后便一窝蜂地逃散而去了。余之诚下意识地摸摸脸颊,一道棱,一个沟,一块疤,难怪孩子们害怕,连自己都没有勇气到河面上去照照自己。

夜里,余之诚点燃了一盏罩子灯,披上件破棉袄,然后提着灯对吴氏说:“娘,我出去找点活干吧。”

“夜半三更的,你这是干吗呀?”吴氏忙堵在门口拦住儿子,不让他出去。

“娘。”余之诚推开吴氏的胳膊说着,“我不能让你靠缝衣服赚来的钱养活呀,好歹我要做点事。你说租地种,脸变成这个吓人样子,我也不愿意和人走动,就是种了园子,挑进城里卖菜,人们也不会来买我的菜。别的本事不会,趁着这秋虫正猛,我去捉些蛐蛐,将它们调理得出息了,还能赚钱来养活你,总不能饿死呀!”

听得儿子一番述说,吴氏倒也觉有理,深深地叹息一声,又挽着衣襟拭拭眼角,身子闪开,她看着儿子提着灯走进荒地去了。

天无绝人之路,天津俚语,余之诚又有了“饭辙”了。饭辙者,吃饭的门道也,有饭辙,便是能糊口谋生了。不出半个月的时间,余之诚很是捉了几只猛虫,稍事调理,转手之间便是三元两元的进项。有了钱,吴氏是个精细人,先买了米粮,又买了锅灶,再推倒窝棚盖起一间砖房,头一年,母子两个的日月就算又支撑起来了。

只是,吴氏悄悄地看着儿子的暗中变化不称心了,“你这是要干嘛?”忍无可忍,她向儿子愤愤地质问。

余之诚倒没有讲吃讲穿,也不敢好逸恶劳,只是他不知从哪里弄来几个铁圈儿,一个一个地戴在了手指上,这明明是怀恋往日的荣华富贵,一定要戴两手的戒指,没有金的,就用铁的代替,算是过过瘾吧。

“您问这?”余之诚坦坦然然地举起两只手掌,伸开十只手指,那两只手上除了一对大拇指外,每根手指上都套着一个小铁圈儿。

“戴不起金的,咱就不戴,也不怕人家笑话!”吴氏脸色混怒地责备着。

“哈哈哈!”余之诚不但没恼火,反而笑出了声,“您以为我是想戴戒指?我才没那么贱,我这是为了调理蛐蛐。”

“哦!”吴氏一拍脑门儿,想起来了,当年常爷一双手就是戴了八只戒指。

“调理蛐蛐,抬手要高,下芡要轻,手上没有重量,使起芡来就没准儿,所以蛐蛐把式们全是两手的金贷,谁手上的金货重,谁的手艺高,谁调理出来的蛐蛐就成气候。”

“嗐,金货还不好办吗?你戴八个,我戴十六个,比着戴呗。”吴氏消释了心头的疑惑,平心静气地和儿子议论。

“除了戴金货之外,还得有家传的绝技,您瞧。”说着,余之诚从衣兜里掏出来一把赤豆,哗地一下撒在炕沿上,立时连滚带蹦,赤豆撒满了一炕遍地。

“这有嘛新鲜的,红小豆,煮饭、做豆馅,谁没见过赤豆呀!”吴氏不以为奇地说。

“娘,你再瞧。”说着,余之诚用右手的大拇指、食指、中指三根手指从炕上提起了三粒赤豆,然后在指间飞快地摆动着。

“你这是干嘛?”吴氏不解地问。

“这是绝窍。”余之诚极是神秘地对吴氏说,“为什么常爷调理出来的虫王天下无敌?就是因为常爷用文有独家的传授,别人捏起芡来,提、掺、点、誘、抹、挽、挑、带、兜,将盆里的蛐蛐调理一遍,常爷也是一样的时间,他能使芡如飞地调理两遍,多一番调理,蛐蛐多一番的火性,下得圈来,它岂不是要凶猛异常了吗?常爷这手绝活怎么练的?他独得的秘传是以小豆三粒,用三指捻搓,使其滚动捻搓至熟,直捻成煮烂的熟豆,此时用芡,才是手指灵活了。”说话间,余之诚一番捻搓,只见三根手指之间,有三颗赤色豆粒滚动如飞。“娘,您尝尝。”说着,余之诚将一粒赤豆放进老娘口中,吴氏用牙床一咬,喷香,明明和微火煮熟的赤豆一个味道。

“啊!”吴氏不由得惊叹了一声。

“娘,有了这手绝招,我就能东山再起。”余之诚极是得意地对吴氏说着,“他余家老大不是留下常爷给他调理蛐蛐吗?这遍天津卫,能用三根手指将三颗赤豆捻搓至熟的真把式,只有我和常爷两个人会,这可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了,明年秋天蛐蛐会,要有好戏看了。”

“休想!”吴氏一挥手打断了儿子的话,面色冷峻地对儿子说,“你捉蛐蛐,调理蛐蛐,以此养家糊口,咱依然是本本分分地吃的是平安饭,他们谁从你手里买去了蛐蛐下局,是赢是输,与咱无干。赢了,成了一方首富,咱不去要一分一文;败至卖儿卖女,没有咱的半分过错,心里坦坦然然,平安就是福。早以先也怪我不本分,总想活出个人样来争口气,明看着你是玩刀玩火,也就跟着想捡个便宜。荣华富贵,迎进余家花园主持家政,太夫人的房子也住了,上上下下奶奶主子地也叫着了,那时刻可真比听歌还要舒畅呀,可是就应了那句水满自溢、月盈则亏的古训。现如今,你就是皇帝老子派下人来迎我进宫去给他当护国娘娘,我也不去了,我跟儿子平平安安地过日子,这辈子再没有一丝一毫的奢望了。儿呀,荣华富贵由着他们享去吧,咱认命了!”

吴氏说着,余之诚听着,但在心里,余之诚依然愤愤不平,明明自己能奔到那一步,且又是被恶人陷害而一败涂地,不争那份荣华富贵,还要报那一箭之仇,今生岂可如此罢休?

忙了一个秋天,余之诚辛辛苦苦又有了点积攒,入冬之后,白天不敢出门,他就夜间下到冰封的河塘里铲苇子。天津城里人冬天取暖烧煤球炉子,只有烧饭还是依旧用芦苇烧灶,贴体饽熬鱼,非得烧芦苇的大灶才能熬出味道,余之诚在天津父老的传统固执生活习俗中混一碗饭吃。每日天亮之前,他便挑着一担芦苇进城去卖,卖一担芦苇赚回二斤棒子面钱,母子两个就又有了饭吃。

乡下人挑芦苇进天津去卖,只能卖给苇子行,不许走街串巷,苇子行的大柜将乡下人的苇子收下,然后他再卖给小贩,乡下人卖给苇子行的芦苇是一担一百斤给二角钱,小贩从苇子行买出苇子却一担一百斤二元钱,到了市上卖给市民是一担一百斤二元二角,两头都是得点饿不死的小利,大利就由一进一出的服务部门独吞了。

数九寒冬,余之诚将一担苇子送到苇子行,到柜上领到两角钱,顺手把绳子挽成一个绳套,吊在扁担的一头,将扁担斜架在肩上,他得立即往回返,倒不是家里有什么事,他是要在天明之前离开天津城。否则待到天亮,天津卫的老少爷们儿一走出家门,他就休想再从人群里逃出来了;这也不是天津人真多到这样水泄不通的地步,这是因为天津人爱看新鲜,老老少少男男女女一天全想找乐,见个胖子,围上去看半天,见个瘦子,又围上去看半天,见着单眼皮看半天,见着双眼皮又看半天,反正这么说吧,天津人只要发现个什么与自己不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就必定要围上去看个没完没了。你想想,走进这么个好看热闹的城市里,余之诚的一副疤痕累累的脸,能不被人围观吗?

匆匆地往回赶路,余之诚把厚厚的毡帽拉下来护住耳朵,一双手揣在衣袖里,缩着脖子躬着身子跑得飞快。偏偏今天回家的路上顶风,西北风卷起的雪花迷得余之诚睁不开眼睛,好在路是熟了,过一片洼地,过一片农田,还有一片树林,过了树林就是笔直的大路了。

进了树林,风似是弱些了,余之诚抖了抖衣服上的积雪,又呵着热气暖暖一双冻僵的手,低下头来又忙着赶路,只是昨夜一阵风雪,林间的路不见了,凭着平日的印象,顶着风一直走,倒也不致迷路,反正吴庄子就在正北方向。只是树林中间路是弯弯绕绕的,找不到路,弄不好就要在林子里绕半天。还好,谢天谢地,余之诚在林间地面的积雪上面发现了脚印,必是有卖柴的人比自己出来的还要早,追着这行脚印走,准能从林子里绕出去。

低着头弯着腰缩着脖子,余之诚全神贯注地寻找雪地上的脚印,说也怪,前面走过去的这个人说不定也是迷了方向,他竟是东南西北地在林子里胡闯瞎撞,要么就是喝醉了酒,天太冷,进城送苇子,怀里揣个酒瓶子,一路走一路喝,喝到半路上,醉了,就在林子里乱绕了,那就跟着他绕吧,反正他能绕出去,自己也能绕出去。

但是,突然脚印没有了,这可又是怪了,钻到地里去了?爬到树上去了?脚印就这样没有了,抬头看看,不见人影儿;四周望望,白茫茫一片。“哎哟!”一声无力的[shēnyín]声吓得余之城几乎失魂丧胆,沿着[sh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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