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艺术是为人生的这一基本要求来谈诗的。
而另一面,他同时强调:诗首先应该是诗,要求诗的社会学的内容要通过相应的美学上的力学的表现。不能体现时代的精神,不能与人民的喜怒哀乐相通,诗就会向病态发展。但是,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必须化为诗人的血肉,在诗里面,要化为诗人对生活的思想力和感受力,否则,诗就会产生概念化的倾向。虽然在这样的诗里面也有形象,而那不过是“先有一种离开生活形象的思想(即使在科学上是正确的思想),然后再把它‘化’成‘形象’,那就思想成了不是被现实生活所怀抱的、死的思想;形象成了思想的绘图或图案的,不是从血肉的现实生活里面诞生的,死的形象了”。他认为诗应该用真实的感觉,情绪的语言,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现作者的心。在五十年代初期,盛行的诗风是民谣体,自由体的抒情诗则背着“小资产情调”的沉重的十字架,很少人敢写。而他还是坚持抒情诗“完全是写诗人自己的感情的,而且是要写出复杂万端、丰富万端的感情的。”
这就不能不接触到诗的创作过程,接触到诗人的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上,对客观生活的理解需要主观精神的突击,在诗的创造过程中,只有通过主观精神上的燃烧才能使杂质成灰,使精英更亮,而凝成浑然的艺术生命”。他将作者的主观情绪是否能与所反映的客观现实融合起来看作是“艺术创造和市侩主义的分歧点,是真诗和假诗的分歧点……
诗就往往死在这个分歧点的被人漠视里面”。这里所说的市侩主义,是指没有通过自己的血肉感受和追求的对于政治的观照或表态。这在抗战时期的诗坛上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同时,他也指出:“人不但能够在具象的东西里面燃烧起自己的情操,人也能够在理论或信念里面燃烧起自己的情操的”。他举出了惠特曼和普希金的某些没有形象但却澎湃着反抗的热情的诗作例子。
这样就不得不接触到作为人的诗人本身:“有志于做一个诗人者须得同时有志于做一个真正的人。无愧于是一个人的人,才有可能在人字上面加上‘诗’这一个形容性的字。”他要求艺术与人生的高度的一致:“世上最强之物莫过于人生,这并不是看轻了艺术而是把艺术提高到了极致,因为它原是以人生作灵魂的[ròu]体,而它的存在才所以是神圣的”。因而他说:
“只有人生至上主义者才能成为艺术至上主义者”,“无条件地成为人生上的战士者,才能有条件地成为艺术上的诗人”,“战士和诗人是一个神的两个化身”。
但他并不要求诗人是一个具现历史真理的完人,而是“在生活道路上的荆棘和罪恶里面有时闪击、有时突围、有时迂回、有时游击地不断地前进,抱着为历史真理献身的心愿再接再厉地向前突进的精神战士。这样的精神战士,即使不免有时被敌对力量所侵蚀所压溃……不,正因为他必然地有时被敌对力量所侵蚀所压溃,但在这里面更能显示他的作为诗人的光辉的生命。”他在一篇纪念普希金的文章中,以这位伟大的俄罗斯民主革命的诗人为例,分析了由人生战斗到艺术创造的道路,指出对于生活现实的深入和追求,是需要通过多么强烈的自我考验的搏斗,任何自我姑息自我陶醉都只足以使自己封闭起来或飘浮起来。
他提出警告,不要轻佻地做人,也不要轻佻地走近诗。他将那些有时不免轻佻地对待生活,但幸而还不肯轻佻地走近诗的诗人称之为“第二义的诗人”。他说:“一个诗人在人生祭坛上所保有的弱点和污点,即使他主观上有着忠于艺术的心,但那些弱点或污点也要变形为一种力量附着在他的艺术道路上面。这样的诗人,无力上进者其运命可哀,无志上进者其居心可虑”。他认为那些有时不免轻佻地对待人生,而且轻佻地走向艺术的诗人,以在艺术上的轻佻来猎取人生的轻佻的诗人,那就更在第二义以下又以下了。四
所以,他反对诗的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或是用使人不懂的奇怪的手法来掩饰内容的空虚和感情的苍白,或是用繁难的型律或固定的格式将感情束缚得毫无生机……他要求诗应该表达诗人从实际生活中得来的真实的感受和情绪,而为了能更好地表达这种感受和情绪,就要继承而且发展新诗史上的革命传统,采取自由奔放的形式,即自由诗的形式。当然,这并不是说诗不需要内在的韵律和节奏。
所以,他批判了在当时的火热的斗争中提倡诗人应“冷静超脱地观照”这样的美学观点,而歌颂为民族为人民受苦受难的献身热情(passion);反对把艺术送进神庙的“冷静”美学,而主张战斗的现实主义的立场:“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能生能爱才能文”(鲁迅)。他在写给一位诗作者的信中说:“如果‘浮躁凌厉’是对于诗人的斗争精神的嘲笑,那我们的诗就应该把这嘲笑的石头扛着走的。”而且提醒那位作者,不要由于艺术成就上的焦躁而放松了在人生道路上的追求。
所以,他不赞成单纯的“技巧”观点,他不喜欢“技巧”、“雕琢”这一类的说法。他甚至说:“我诅咒‘技巧’这个用语,我害怕‘学习技巧’这一类说法,甚至我觉得一些‘技巧论’的诗论家势非毒害了诗、以及诞生诗、拥抱诗的人生不止的。”这说法看来未免偏激,但这是与当时某些将“技巧”说得过玄,认为技巧的好坏可以决定诗的好坏针锋相对的。他认为,“表现方法的努力正是为了更确切、更圆满地表现内容”。诗的表现力是“依据内容的活的特质的性格,依据诗人的主观向某一对象的、活的特质的拥合状态。平日积蓄起来的对于语言的感觉力和鉴别力,平日积蓄起来的对于形式的控制力和构成力,到走进了某一创作过程的时候,就溶进了诗人底主观向特定对象的、活的特质的拥合方法里面,成了一种只有在这一场合才有的、新的表现能力而涌现出来。”这说的是特定的形式是从特定的内容产生的,将诗人的表现能力(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技巧”)与诗人的人生战斗能力(思想力、感觉力、追求力……)联系了起来,而不是单看“造句”造得奇不奇,“用字”用得巧不巧。而且指出,这是创造和模仿的分歧点,是诗人和音韵匠的分歧点。
所以,他对用的是虽热烈或悲壮,然而是空洞字眼的堆砌,并没有经过作者感情的温暖的概念化的倾向,表示反感。
他也不满于这样的倾向:作者的生活[jī]情不够饱满,体现在诗中的感觉情绪不够,“只是在一寸一寸的生活现象上寄托自己”。他指出这两种倾向都是诗的致命伤。
所以,他认为,题材重要或重大,并不能决定一首诗的好坏。他在给一位诗人的信中说:“你太相信题材本身那么好,作者只要尽了叙述就够。但你忽略了,题材本身的真实生命不通过诗人的精神化合就无从把握,也无从表现。更何况诗的生命还需要从对象(题材)和诗人主观的结合而来的更高的升华呢?”这里不是反对诗人去写重要或重大题材,而是强调题材的表现要通过诗人内心熔炉的锻炼。同时,他也指出,只要诗人怀着向现实突进的心,从一个平凡的生活现象或自然景物中,也能表达出时代精神或一代心理动向的。
以上这些他对诗领域中一些问题的看法,都是与他对诗的本质的要求相联系,是在那基础上展开的。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侧面来看看他对诗的态度:他在编辑刊物时是如何选择诗的。他认为,作为一个编辑,“他不仅要满足以至培养读者的某些要求,同时更要反抗以至肃清读者的某些要求;他不仅要发现以至提高某些创作素质,同时更要警戒以至遏止某些创作素质。而这就要看他的存心和眼力,得不惑于私情,不囿于短见,因而他自己是得经常地忍受自我斗争的。”这是对编辑的严格的要求,也是对编辑的高度的尊重。他自己正是这样做的。他为了坚持自己对诗的要求和美学观点,不得不拒绝发表某些知名诗人寄来的作品,因而承担了不少误解和责难;同时,他向“茫茫人海里面未知的友人们冒昧地伸出手来”,去寻找从生活的深处唱出的真诚的歌声。在他主编的刊物上,的确出现了不少诗坛上的“初来者”。而发表在那上面的诗,虽然风格各异,却又有着共同的特色,形成了新诗史上的一个重要流派。五
以上,是我在重读胡风同志有关诗的论述时所做的8简短的札记,并没有作解释和发挥。我只是稍加了整理,企图从中突出几个重点。由于我的理解的限制,在整理中难免有一些混乱和失误。
他的关于诗的论述,是他的文艺理论批评工作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他在文艺领域中坚持和发展战斗的现实主义的斗争相联系的。他并没有企图写一本有完整体系的诗论,没有对诗进行全面的深入的美学上的研究和探讨。他只是针对当时的诗歌创作实践的状况,提出了他对诗的基本看法和要求,抵制和批评了某些倾向。这是理论性的文章,但不是泛泛的议论,不是娓娓的清谈,而是充满了[jī]情的雄辩,那里面寄寓着从对人生的追求而来的对艺术的追求,因而不仅是说服,还有着一种感人的力量。在有些篇章中,那本身就闪耀着诗的光华。他说过:“在我的文学最初起,不管做得怎样,做了多少,我一直是企求读者和作家在实践中的前进或成长,在实践中不断地用人民的内容来变革自己。除了总是想用自己的一点微弱的苦痛和热望,总是想用自己的一点微弱的体温来散发出一点这样的道德影响以外,甚至可以说我没有其他的目的。”这一段话,可以帮助我们对他的诗论的理解。
1979年的10月,他在一封写给友人的信中谈到自己的文艺思想时说:“借用一句英雄的话,‘观点不变’”。那就是说,他一直是坚持着他的文艺观点,包括他的诗的观点的。写那封信时,他刚从长久与世隔绝的状况下解放出来,对这些年来诗坛的状况还不大了解。那以后的几年中,诗坛状况又有了大的发展和变化,产生了新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的诗的观念。而且,目前我们所处的时代已不同于当年。那么,胡风同志的观点,在今天看来还有着怎样的意义呢?
我认为,新诗的战斗传统是应该继承的。从五四以来,新诗一直在为自己开辟道路,虽然有过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有过这样或那样的歧途,但总还是在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前进。今天的新诗,只能是在那个基础上的发展。我所指的是对诗的基本要求和总的倾向方面,而并不是反对在真实意义上的创新,即使那是探索性的;也并不反对向外国文学借鉴,只要是如鲁迅所主张的那种“拿来主义”。我们要从过去汲取经验教训。胡风同志的那些曾经在当时起过重大影响的对诗的基本观点和要求,在今天,不仅有参考意义,也还有现实意义。
如果可以用最简单的话来概括,他所要求的是:诗不要远离沸腾的生活,远离人民,诗应该体现时代的精神。同时,诗必须是诗,必须具有艺术的特质,遵循艺术的规律。只有这样,艺术的社会内容才有可能达到更大的深度,艺术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效能:社会性与艺术性的一致。由于真正的诗必然反映出作者的灵魂,因而诗人应该具有进取的、向上的心灵,应该是一个无愧于人的人:诗与人的一致。——这些,难道不也是我们今天所应坚持、所应要求的么?
如果说,在民族灾难深重、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进步要求和具有爱国之心的诗人们,将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在火热的斗争中,从中激起了诗情,汲取了诗情,那么,今天诗的题材范围当然要广阔得多。诗人可以歌唱一切使他感兴的东西:无论是山水、景物、友谊、爱情……但是,作为一个真正的诗人,广阔的社会生活,奔腾向前的时代潮流,人民的喜怒哀乐,也应该在他们的视野之内和胸怀之中,也是他们歌唱的对象。这不是任何人强加于诗人的要求,应该是时代的要求在诗人心中的回声。即使是歌唱山水景物,抒发个人的悲哀痛苦,也应该体现出为时代所养育的诗人的情操、向往和追求。
这十年来,人们很强调人的价值、人的尊严,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那一场浩劫中,我们曾被践踏,被侮辱,被不当作人。在诗的领域中,人们很强调“自我”,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不仅是由于上面所说的原因,也因为诗原就应该是抒发个人对生活的感知和感受。但是:正是作为人,诗人在强调“自我”的同时,就应该对自己有所要求:他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对待时代的态度,对待生活的态度。诗人的人格、思想境界和审美情趣,会直接影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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