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司马,四平前后左右府、七品州列曹参军,戍副,五品郡丞。
旷野、横野将军,殿中、员外二司马,冠军、辅国等府及正六品州列曹参军。
以上十八节,其流品顺次为正九品、九品直至正一品、一品。
武威、武牙将军,淮海、山林二都尉,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宁远、扬烈、伏波、轻车等府列曹参军。
周朝制度:凡封郡县五等爵者,皆加开国衔;凡任命为柱国大将军、开府、仪同者,同时加授使持节、大都督衔;其中开府又加授骠骑大将军、侍中衔;仪同又加授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衔;凡任命为总管刺史者,加授使持节、诸军事衔。
以此为常例。
大象元年(579),诏令总管、刺史及统兵者加持节衔,其余全部取消。
建德四年(575),增设上柱国大将军,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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