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厅志 - 第1部分

作者: 陈培桂80,014】字 目 录

陈金声田地添设陡门,外通连陂水,内分圳道三,各宽一丈余,长八里许;仍由二甲九溪源分流灌溉海山庄田三百余甲,上至石头溪、下至三角埔。

隆恩陂,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其水自二甲九分摆接溪源流至南靖厝筑陂引入,灌溉隆恩田三百五十余甲。

万安陂圳(又名刘厝圳),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圳长二十里许。乾隆二十六年,业户刘承缵鸠佃所置。其水自摆接堡古宁庄下凿引摆接溪流而入。至兴直堡新庄,以八分之一灌中港厝田;其余七分化为二百三十甲。至头重埔,又分六十二甲,付张必荣灌二重埔之田;余直灌至加里珍。通计灌溉二百六十余甲。年纳水租每甲六石,别抽二石给顾圳者为修费。

七十二分埤,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七十里。周围约四里许。原在陂角庄脚,潴水灌溉七十二分之田,故名。今变为田照埤,分各管内,有拨充学海书院膏伙(详见「院租」)。

十八分埤,在海山堡十八分庄坑口,距厅北一百里。业户林启泰等围筑潴水,灌溉田亩。今浮坍成田,仍业户承管。各甲已换带别圳水租,亦引山泉自灌。

大安陂圳,在摆接堡溪东,距厅北一百一十里。圳长三里余,一带旱溪,软陂植树。顾圳业户林成祖等鸠佃所置。其水自三叉河二甲九至鸱鸮山下透九芎林引入大陡门至软陂下分圳,宽二丈四尺,长十余里。灌溉大安寮至港仔嘴庄等田一千余甲。

永丰陂圳,在摆接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圳长五里余。业户林成祖等鸠佃所置。

其水凿石孔穿尖山,自暗坑口接引青潭大溪水流,至南势角枋寮庄,灌溉田一百九十余甲。

暗坑圳,在安坑庄,距厅北一百三十里。长二里余,与永丰陂毗连。业户杜登选等鸠佃所置。其水自青潭大溪引入,灌溉安坑庄田六十余甲。

南势角大陂,在摆接堡烘炉寨下,距厅北一百余里。三面绕山、一面砌石,筑岸潴水,灌溉田二十二分。

瑠公圳(又名金合川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业户郭锡鸠瑠佃所置。其水自大坪林筑陂凿石穿山,引过大木枧溪仔口,再引至挖仔内过小木枧,到公馆街后拳山麓内埔分为三条:其一由小木枧至林口庄及古亭仓顶等田,与雾里薛圳为界;其一由大湾庄至周厝仑等田,水尾归下陂头小港仔沟;其一由大加蜡东畔之六张犁、三张犁口过枧直至车罾、五分埔、中仑前后上搭搭攸等田,水尾归剑潭对面犁头标,入北港大溪。灌溉田一千二百余甲。

大坪林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四十里。庄民所置。其水引青潭溪,灌溉田四百六十五甲。

内湖陂(又名雾里薛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余里。庄民所置。其水由内湖沟仔口、鲤鱼山脚筑陂凿穿石门过枧尾街、后溪仔口、公馆街后通流,灌溉大加蜡西畔古亭仓、陂仔脚、三板桥、大湾庄、下陂头及艋舺街一带等田七百余甲,至双连陂为界。

上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周围约六、七里。庄民所置。其水灌溉田一百余甲。

下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余里。周围约五、六里。形湾而狭,灌溉田四十余甲。

双连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属九板桥下。两陂相连,灌溉田一百余甲。

双溪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二十五里。雍正年间,业户郑维谦同佃所置。其水自大坪七星墩引入,灌溉芝兰一派各田甲。无水租。

番仔井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四十里。乾隆年间,业户潘宗胜暨农民自置。其水发源于内山吼咈天泉,灌溉田一百余甲。无水租。

七星墩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三十里。雍正年间,业户举人王锡祺暨农民自置。其水自七星墩西流至横溪及芝兰堡,灌溉田甲。无水租。

水枧头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三十里。乾隆四十一年,番业户同谢开使所置。其水发源于山坑,灌溉各田甲。无水租。

头渡溪坑,在大北埔,距厅南四十里。道光六年,同知李振青谕垦首林福昌、梁张徐、邱汤成等开屯。其水发源于内山,灌溉田六十二甲。

隆恩陂、番仔陂二陂,在中港堡,距厅南二十余里。递年由佃公举陂长一人,专管其修费。隆恩陂则照大租匀派,每十石出谷七斗;番仔陂则照甲匀派,每甲出谷四斗:俱陂长按佃自收。余陂由农民相度水势,各自开凿。

蛤仔市圳,在后垄堡,距厅北六十里。乾隆五十二年,众佃派丁冒险在河头拦筑大陂,分开水路。其水发源于合番坪,灌溉田六百零二甲。道光元年,众佃议设陂长专管。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马龙陂,在后垄堡山仔顶南,距厅南三十五里。其水遇有灾异则红。

猫里庄圳,在后垄堡,距厅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四年,众佃按甲科派所置。其水发源于合番坪,在龟山头筑石壆以潴之。由林秀俊分开圳道,灌溉田四百四十八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一斗为工资。

嘉志阁圳,在后垄堡,距厅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二年,众佃派丁栏筑。其水发源于合番坪,灌溉田一百四十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一斗五升为工资。

狮潭圳,在后垄堡,距厅南四十五里。佃人自置。其水由蛤仔市至合番坪狮潭合流,灌溉田三百余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三斗为工资。

西势庄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五十甲。每甲年纳水租谷五斗六升。

苑里庄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古亭笨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六十甲。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以上苑里堡属凡三圳,其水均由内山打兰出口,流入大溪,至角口别分一支达苑里,分灌各田。

大安溪圳,在大甲堡顶下,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三百九十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

火焰山脚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纳水租一石。

新庄陂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纳水租一石。

濑施陂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六十四甲。每甲年纳水租三斗。

九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四十四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日南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纳水租七斗。

七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安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零五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以上大甲堡属凡八圳,其水均由内山打兰出口,归入大安溪经庄佃开凿,引灌各田。

谨按:淡北外港有旱田、水田之别,旱田仍赖雨旸为丰歉;惟近港水田,实称沃壤。盖自内山水源错出,因势利导,通流引灌以时宣泄,故少旱涝。此陂圳之设,为利最溥。推之堑南,亦各因地制宜。凡曰陂(一作埤),在高处凿洼潴蓄雨水,宽狭无定,留以备旱:此旱田之利也。凡曰圳,在水源所出处屈曲引导,或十里、或二三十里,灌溉田甲、此水田之利也。有曰软陂,于陂之泄水处,以木闸栏水;遇洪流,则开闸疏之,因以软名。有曰枧者,直圳道塞、溪壑阻隔,水难径达或恐分而他流,乃制木架空递接以导之。亦有用竹者,用竹从笕;用木从枧。枧,通水器也(见「类篇」)。陂必有圳,圳不必有陂;二者相需,而圳之利为尤广。至若小陂,蓄水无多,如厅城龙王祠前及金厝口各潭、城外东势庄之莲花池、香山大庄各陂,南门外各小陂以及淡北之剑潭、八卦潭、屯山上及狮头岩边各泉、艋舺之龙山寺陂、下嵌陂、莲花池、土地后陂等处,俱未详载。或附见于「山川」「古迹」,以备参稽云。

附中坜拟开水圳说

中坜为堑北、淡南适中之区,地高亢而不旷,间有小陂而潴水甚少,半为旱田。前同知曹谨探得水源在大姑嵌后山之湳仔庄,蜿蜒约三十余里;引其流以达中坜,可灌溉数千甲。计议举行,苦于发源处生番出没,遂中止。比来开垦日廓,生番远匿,绝无滋扰患矣。惟大姑嵌之居民属漳者多,而中坜又多粤人;欲引漳人之水以溉粤人之田,非民所能自办也。所以弭衅端、拓盛土为百世无穷之利,应俟后之君子!

番社

岸里旧社(距城一百二十里)、大甲德化社(距城一百里)、大甲东社(距城一百里)、日南社(距城九十里)、日北社(距城九十里)、双寮社(距城九十里)、房里社(距城八十五里)猫盂社(距城八十五里)、苑里社(距城八十二里)、吞霄社(距城七十五里)、后垄社(距城四十五里)、猫里社(距城四十五里)、嘉志阁社(距城五十里)、新港社(距城四十里)、中港社(距城三十里)、竹堑社(距城十里)、霄里社(距城七十里)、南嵌社(距城七十五里)、坑仔社(距城七十五里)、龟仑社(距城八十里)、武朥湾社(距城一百一十五里)、雷里社(距城一百一十五里)、搭搭攸社(距城一百三十里)、毛少翁社(距城一百三十里)、北投社(距城一百三十里)、金包里社(距城一百八十余里)、大鸡笼社(距城一百四十里)、鸡柔社(距城一百三十里)、外北投社(距城一百一十里)、八里坌社(距城一百余里)、峰仔峙社(距城一百四十里)、毛搭吝社(距城二百五十余里)、猴猴社(距城四百余里)、卓高屘社(距城二百余里)、奇毛宇老社(距城二百余里)、珍汝女简社(距城三百八十余里)、女老社(距城二百余里)、奇五律社(距城二百余里)、勿罕勿罕社(距城二百余里)、毛老甫渊社(距城三百余里)、哆凹尾社(距城二百余里)、歪仔歪社(距城二百余里)、东拂东拂社(距城三百余里)、奇立援社(距城三百余里)、抵羡福社(距城二百余里)、宾仔扣难社(距城三百五十余里)、猫姜渊社(距城二百五十余里)、丁仔难社(距城三百余里)、巴老郁社(距城二百余里)、八里沙喃社(距城三百余里)、哆朥美仔远社(距城二百五十余里)、屏仔猫力社(距城三百六十余里)、摆里社(距城二百三十余里)、新仔罗罕社(距城三百余里)、奇立丹社(距城三百五十余里)、毛社陈县社(距城二百八十余里)、抵马悦社(距城三百余里)、抵美简社(距城三百六十余里)、朥援丹社(距城四百余里)、奇班宇难社(距城三百余里)、四朥湾社(距城四百五十余里)、奇宇猫氏社(距城四百七十余里)、抵美抵美社(距城四百余里)、打那轩社(距城三百余里)、踏踏社(距城四百余里)、匏渡湾社(距城五百余里)、新仔罕社(距城四百余里)、奇觅省社(距城五百五十余里)、搭笼奇社(距城五百五十余里)、三貂社(距城四百余里)。

以上淡属番社七十,乾隆二十九年新修「府志」所列也。

「番社纪录」云:淡水共三十六社。又云:猴猴、歪仔歪社等二十二社,今在噶玛兰界内;当日并未归化,「府志」载在淡水番社中。恐生熟番揉杂,似此者尚多,非亲历不能核实。按称社者,番居也;称堡者,民居也。历年番社半归汉业,闲多杂处;且丛山窵远,生熟各番界在疑似,译名互异,为社亦多。今就同治九年屯丁册,查南北熟番凡四屯,均由屯外委选充,随时会同鹿港厅操演。各丁额照列如左:

淡北武朥湾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九社,屯丁三百名:武朥湾社屯丁三十二名,摆接社屯丁一十三名,雷朗社屯丁二十二名,龟仑社屯丁二十三名,南嵌社屯丁一十四名,坑仔社屯丁一十六名,圭泵社屯丁一十五名,搭搭攸社屯丁一十六名,里族社屯丁二十名,锡口社屯丁一十四名,峰仔峙社屯丁一十二名,毛少翁社屯丁四名,北投社屯丁二十二名,八里坌社屯丁五名,小鸡笼社屯丁六名,圭北屯社屯丁一十一名,金包里社屯丁二十二名,大鸡笼社屯丁一十二名,三貂社屯丁二十一名。

淡北麻薯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二社,屯丁四百名:岸东社屯丁三十一名,岸南社屯丁三十二名,岸西社屯丁五十五名,崎仔脚社屯丁二十名,西势尾社屯丁二十三名,麻里兰社屯丁一十三名,葫芦墩社屯丁二十一名,翁仔社屯丁二十三名,麻薯旧社屯丁三十八名,朴仔篱社屯丁二十一名,旧岸西社屯丁一十一名,旧社岸里内城社屯丁一百一十二名。

淡南日北社屯管下大小五社,屯丁三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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