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穣梁传注疏 - 卷十二

作者:【暂缺】 【9,451】字 目 录

辞也”。是二文相对为缓急,故《公羊传》云:“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是二文相对也。

城平阳。

楚师伐陈。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朝,直遥反。

[疏]注“有母”至“非礼”。释曰:非礼,经无异文者,传例云:“如往月,危往也。”此朝书月,即是非礼之异文也。

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

秋,取根牟。

[疏]“秋,取根牟”。释曰:《公羊传》曰:“根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谓母丧未期而取邑,故讳不系邾娄也。若言讳不系邾娄居母之丧,纵非邾邑,岂容无讳?或当如《左传》以根牟为国名也。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其地,於外也。其日,未逾竟也。臀,徒门反。竟音境。以别,彼列反。操,七报反。

[疏]注“外谓”至“竟也”。释曰:诸侯之国,皆以侵伐会盟见经,操扈经既无文,而疑是国者,周有千八百诸侯,今盟会侵伐见《春秋》者不过数十而巳,操、扈传若不发,焉知非国也?曲棘不释者,双名也,去国远矣,故不假释。郱鄑郚以三言为名,故传释之为国也。晋侯黑臀不书葬者,旧解以为篡立故也,今案黑臀既书日卒,未必篡立,盖鲁不会,故不书也。

冬,十月,癸酉,卫候郑卒。

宋人围滕。

楚子伐郑。

晋郤缺帅师救郑。

陈杀其大夫泄冶。称国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泄冶之无罪如何?陈灵公通于夏徵舒之家,公孙宁、仪行父亦通其家。夏,户雅反。或衣其衣,或衷其襦,衣其衣,上於既反,下如字。襦,而朱反。在衷,本又作里,音里。以相戏於朝。泄冶闻之,入谏曰:“使国人闻之,则犹可,使仁人闻之,则不可。”君愧於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杀之。

十年,春,公如齐。

公至自齐。

齐人归我济西田。公娶齐,齐由以为兄弟反之。娶,十住反。不言来,公如齐受之也。

[疏]“不言”至“受之”。释曰: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言来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齐侯元卒。不复,扶又反,下注复同。不冠,工乱反。犹朝,直遥反。见,贤遍反。

[疏]注“闰有常体”。释曰:闰月,所在无常,而言有常体者,闰是附月之馀,文承前月,是无体之常,不谓所在有常。

齐崔氏出奔卫。氏者,举族而出之之辞也。崔杼,直吕反。恶其,乌路反。

公如齐。

五月,公至自齐。

癸巳,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

六月,宋师伐滕。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速起”。释曰:知非为宋师伐滕归父如齐,宋师伐滕,外事也,归父之聘,轻也,诸侯时葬,正也,月葬,故也,今上有齐逐崔氏之文,又非五月而葬,明书月者,为葬惠公也。

公孙归父如齐。

葬齐惠公。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称,尺证反。

[疏]“其曰”至“尊之也”。释曰:传知称子是尊之也者,此言王季子,即是大子之母弟,子者,人之贵称,故称子为尊之也。叔服以庶子为大夫,故直称字而不系王也。卒称王子虎者,卒当称名,故系王言之。

聘,问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齐侯使国佐来聘。

饥。

楚子伐郑。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夷陵。《左氏》作辰陵。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秋,晋侯会狄于欑函。函音咸。不言及,外狄也。夏,户雅反。

[疏]“不言及,外狄也”。释曰: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注云:“及者,书尊及卑也。”是言及所以外吴。何得此传云不言及,外狄者?黄池之会,欲同吾子於诸侯,故直云及吴子,不云会吴;此不言及,是外狄,故云会狄,不云及狄,是不言及为外狄也。若不外,当云晋侯及狄会于欑函。然隐三年“齐侯、郑伯盟于石门”不言及,同吴於诸夏而云及吴子者,不可全同中国,故言及,以别尊卑也。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

[疏]“变楚”至“谨之”。释曰:经直言楚人,知是楚子者,下云楚子人陈,明知此为讨贼,故变楚子言人也。“其月谨之”者,不能自讨,藉楚之力,祸害必深,故书月为谨之。

此入而杀也。其不言入,何也?外徵舒於陈也。其外徵舒於陈,何也?明楚之讨有罪也。悖,补对反。

丁亥,楚子入陈。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何用弗受也?不使夷狄为中国也。恶,乌路反。傎,丁田反,本又作颠。邪,似嗟反。

[疏]“日入,恶入者也”。释曰:上文美楚子入,今又恶之者,前为讨徵舒,讨得其罪,故变文以美之,今为纳二子,失其所,故日入以恶之。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纳者,内弗受也。辅人之不能民而讨犹可,辅相,息亮反,下辅相同。

[疏]“纳公”至“于陈”。释曰:糜信云,二子不系陈者,以其淫乱,明绝之也。或当上有入陈之文,下云于陈,故省文耳,无义例。

入人之国,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君臣之道,不可。强,其丈反,一音其良反。

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弑音试。夏,户雅反。

[疏]注“传例”至“不嫌”。释曰:“失得不葬。”昭十三年传文。“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罪下也,”隐十一年传文。“日卒,时葬,正也”,襄七年传文。案徵舒之弑灵公在十年五月,至此才二十一月,而注云逾三年者,诸侯五月而葬,今逾五月至三年,故曰逾也。非日月小有前却者,未五月谓之前,过五月谓之却,言葬有前却,则书月以见危。今三年始葬,非是小有前却,故书时不嫌也。

楚子围郑。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邲,皮必反。

[疏]“夏六月”至“于邲”。释曰:《公羊传》称,荀林父称名氏、先楚子者,恶林父也。若然,城濮之战后子玉,当是善子玉乎?徐邈云:“先林父者,内晋而外楚。”是也。

晋师败绩。绩,功也。功,事也。日其事,败也。

[疏]“日其事,败也”。释曰:旧解此战事书日者,为败之故也。特於此发之者,二国兵众,不同小国之战,故特发之。徐邈云:“於此发传者,深闵中国大败於彊楚也。今以曰为语辞,理足通也。但旧解为日月之日,疑不敢质,故皆存耳。”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疏]“戊寅,楚子灭萧”。释曰:书日者,徐邈云:“萧君有贤德,故书日也。”何休云:“责楚灭人国,故书日。”若释善而从,则徐言与传例合也。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干清丘。

宋师伐陈。

卫人救陈。

[疏]“卫人救陈”。释曰:不言善者,卫宋同盟外楚,今反救陈,不足可善,故传不释。

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

夏,楚子伐宋。

秋,螽。

冬,晋杀其大夫先穀。

[疏]“晋杀”至“先穀”。释曰:此虽无传,於例为杀无罪也。

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

晋侯伐郑。

秋,九月,楚子围宋。

[疏]“秋九”至“围宋”。释曰:徐邈云:“围例时,此围久,故书月以恶之也。”何休亦然,范意或当不异也。

葬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穀。

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义也。

[疏]“平者,成也”。释曰:重发传者,嫌外内异也。

人者,众辞也。平称众,上下欲之也。外平不道,以吾人之存焉道之也。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灭国有三术:潞氏音路。婴,一盈反。中国谨日,卑国月,夷狄不日。其曰潞子婴儿,贤也。

[疏]“灭国”至“贤也”。释曰:中国日者,谓卫灭许之类是也。卑国月者,谓无骇入极,齐侯灭莱之类是也。夷狄不日者,楚灭江、黄,吴灭灭州来之类是也。此不云夷狄时而云不日者,方释潞子婴儿书日之意,故不云夷狄时也。夷狄不日,宜从下为文势。婴儿为贤,书日复称名者,书日以表其贤,书名以见灭国,所谓善恶两举也。

秦人伐晋。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王札子者,当上之辞也。杀召伯、毛伯,不言其何也?札,侧入反。召,上照反。两下相杀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矫王命以杀之,非忿怒相杀也,故曰以王命杀也。矫,居表反。以王命杀,则何志焉?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君之所存者,命也。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是不臣也;为人君而失其命,是不君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倾也。

秋,螽。

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娄,力侯反。

初税亩。初者,始也。古者什一,税,始锐反,赋也。什,一音十,十税一也。佃音田,又徒遍反。共音恭。藉而不税。

[疏]“藉而不税”。释曰:徐邈曰:“藉,借也。谓借民力治公田,不税民之私也。”观范之注,以藉为赋藉,理亦通。从徐之言,义无妨也。

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庐,力鱼反。私田稼不善,则非吏;畯音俊,田大夫也。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去,如字,又起吕反。

[疏]“履亩十取一也”。释曰:何休云:“宣公无恩信於民,民不肯尽力治公田,故公家履践案行,择其善亩穀最好者税取之,故曰履亩。”徐邈以为除去公田之外,又税私田之十一也。传称以公之与民为己悉矣,则徐言是也。

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音九,楸音秋。

[疏]注“损其”至“送死”。释曰:损为减损也。五菜者,世所谓五辛之菜也。何休又云:“古者井田之法,一夫一妇受田百亩,身与父母妻子五口以为一户,公田十亩,又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一十二亩半也。八家而有九顷,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若五口之外,名曰馀夫,馀夫率受田二十五亩半。”记异闻耳,於范氏注亦无所取。

冬,蝝生。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蝝,以全反。刘歆云:“此蚍蜉子。”董仲舒云:“蝗子。”《字林》尹绢反

饥。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吁,许于反。种,章勇反。井,必政反。

[疏]“甲氏”至“犹月”。释曰:传例:“灭夷狄时,婴儿以贤书月。”故知馀邑书月亦为贤也。甲氏、留吁非国,而云灭者,甲氏、留吁国之大邑,而晋尽有之,重其事,故云灭,若晋灭夏阳之类是也。留吁官及者,盖小於甲氏也。

夏,成周宣榭灾。榭音谢,本或作谢。灾,《左氏》作“火”。

[疏]“成周宣榭灾”。释曰:不言京师者,尔时成周非京师故也。《公羊传》云:“宣榭者何?宣宫之榭也。”故范注亦以为宣王之庙也。“无室曰榭”,《尔雅》正文。或以为《尔雅》无此文,唯云“土高曰台,有木谓之榭”,台上有木,即是屋也。《楚语》曰:“榭不过讲军实。”临观讲武,必是歇前,故云“无室曰榭”,《尔雅》有之者,本或误也。又引传例曰云云者,昭九年传文也。

周灾,不志也。其曰宣榭,何也?以乐器之所藏目之也。

[疏]“周灾,不志也”。释曰:徐邈所据本云周灾,至注云重王室也。今遍检范本,并有“不”字,则不得解与徐同也。

秋,郯伯姬来归。

冬,大有年。五穀大熟为大有年。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

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许昭公。

葬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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