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传》异也。礼,君不敌臣,陈遣大夫赴会,诸侯大夫与之为盟,则是贵贱之宜。而云大夫强者,陈侯远慕中国,使大夫诣会受盟,诸侯虽则盟罢,当须更与结好。又尊卑不敌者,谓独会公侯,今既与诸侯众在,何以得称不敌?陈侯不在,故与袁侨得盟。诸侯大夫,君在私盟,故谓之彊也。案十六年“大夫不臣也”,则不系诸侯。此云诸侯之大夫,而谓之彊者,此虽对君私盟,慢君之意缓,至十六年,积习已久,不臣之情极,故不系诸侯。此亦应为君之命,而谓之私者,对君盟,非臣事,故谓之私。
秋,公至自晋。
冬,晋荀罃帅师伐许。
四年,春,王三月,已酉,陈侯午卒。
夏,叔孙豹如晋。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杞音起。
[疏]“夫人姒氏薨”。释曰:《公羊》以为“戈氏”,何休云“莒女”。此与《左氏》并为“姒氏”,范及杜预皆云“杞女”,是与《公羊》异也。传妾子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今薨葬备文者,君与夫人礼成之,臣民不可以妾礼遇之,故亦得称夫人,今仍非礼也。
葬陈成公。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冬,公如晋。陈人围顿。
五年,春,公至自晋。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
叔孙豹、缯世子巫如晋。外不言如,而言如,为我事往也。巫,亡符反。为,于伪反。
[疏]“叔孙豹缯世子巫如晋”。释曰:《公羊》以缯世子巫是缯之前夫人莒女所生,其巫之母,即是鲁襄公同母?妹。缯更娶后夫人於莒,而无子。有女还于莒为夫人,生公子。但缯子爱后之夫人,故立其外孙莒之公子,故叔孙豹与世子巫如晋讼之。此传直云“为我事往也”,不知更为何事,故徐邈注此,取《左氏》为说,云“为我事往”者,谓请缯于晋,以助已出赋也。今范云“外相如不书,为鲁事往,故同於内也”也。下文灭缯,此传亦同《公羊》,取外孙为嗣,则此之如晋同《公羊》,理亦无损。但巫纵与鲁同是莒之外孙,传不得云为我事往也。况又上四年范注云姒氏,襄公母,杞姓也,则襄公母非莒女也,若同《左氏》,则於传文为顺,未审范意如何。或当范虽从《公羊》外孙为嗣,此明如晋非为外孙。
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善稻,吴谓之伊缓,《左氏》作“善道”。吴谓善伊谓稻缓,号从中国,名从主人。
[疏]“号从中国”。释曰:重发此文者,邾之与宋,俱是中国,嫌此鲁、卫会吴善稻。善稻,吴地,嫌从夷号,故重发之。大原,晋地,接狄之竟,名曰大卤,恐从狄名,故更发其例。蚡泉,鲁地,莒从夷俗,但狄人谓蚡泉为矢胎,莒不得与真夷狄同,故亦须发例也。“名从主人”者,越为於越,《左氏》云寿梦之鼎是也。
秋,大雩。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缯人于戚。曾夷,才登反,又如字。不复,扶又反。数会音朔。
[疏]注“数会中国故”。释曰:缯夷狄之下若,自当序吴下,缯在吴下,即得殊吴。所以云数会中国者,若缯夷狄不若,吴不数会中国,纵使抑缯,不可称人进班也。今以其数行进之,故序云会进之。故序缯于下,以表夷狄之不若;进吴於上,以显其数会中国也。
公至自会。
冬,戍陈。内辞也。
[疏]“内辞也”。释曰:此戍陈,《公羊》以为诸侯虽至,不可得而序,故独言我也;杜预以为戚会,受晋命戍陈,诸侯各自遣戍,不复告鲁,故不书也。观范注,似鲁独自戍之。案检上下,则於理不得。何者?定五年“归粟于蔡”,传云“专辞也”。彼专辞即与此内辞不异,彼传归粟,更云诸侯归之,则此戍陈亦是诸侯同戍。襄三十年澶渊救灾,具列诸国,故定五年归粟,不复历序诸侯,则此亦以救陈之文,具列诸侯,故於戍之文,独言鲁戍也。彼传云“义迩也”,不足具列,则此亦以其事可知,故经文不序。范云鲁者,解经之独立文也。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救陈。
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善救陈也。
[疏]“善救陈也”。释曰:於公之至下言之者,《春秋》主善以内,故书公至下重发。
辛未,季孙行父卒。
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夏,宋华弱来奔。
秋,葬杞桓公。
滕子来朝。
莒人灭缯。莒人灭缯,似陵反;立其甥为后,异姓,故言灭也。非灭也。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缯,中国也,而时,非灭也。家有既亡,国有既灭。灭而不自知,由别之而不别也。别,彼列反。莒人灭缯,非灭也。非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
[疏]“中国”至“道也”。释曰:重发传者,非兵灭,故重明之,由别之不别也。言缯所以灭者,立嗣须分别同姓,而缯不别也。旧解云“别犹识也”。言缯君唯识知国须立后,不能分别异姓之不得。
冬,叔孙豹如邾。
季孙宿如晋。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
[疏]“齐侯灭莱”。释曰:《左氏》以为齐迁莱子於郳,故不书出奔。《公羊》以为莱子出奔,不如死也,死不书,举灭为重。此无传,未知所从。
七年,春,郯子来朝。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夏四月,不时也。三卜,礼也。乃者,亡乎人之辞也。
[疏]“三卜”至“辞也”。释曰:三卜是礼,而书之者,为三卜不从,及四月不时故也。“乃者,亡乎人之辞也”,复发传者,嫌三卜礼不当,责无人也。
小邾子来朝。
[疏]“小邾子来朝”。释曰:《左传》小邾穆公也。
城费。
秋,季孙宿如卫。
八月,螽。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
壬戌,及孙林父盟。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鄬本又作,于诡反。
郑伯?原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操,七报反。未见诸侯,其曰如会,何也?致其志也。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卒之名,则何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其见以如会卒,何也?郑伯将会中国,其臣欲从楚,不胜其臣,弑而死。其不言弑,何也?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国之君也。见以,贤遍反。去,起吕反。其地,於外也。其日,未逾竟也。日卒时葬,正也。
[疏]“日卒”至“正也”。释曰:葬在八年,比处发之者,以郑伯被弑而同正卒。既同正卒,宜云正葬,故连言也。重发正卒之传者,今被弑而同正卒,嫌与佗例异,故明之也。
陈侯逃归。以其去诸侯,故逃之也。背音佩
八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疏]“正月公如晋”。释曰:传例:“往月,危往也”。今书正月者,以郑伯归晋受祸,陈侯畏楚逃归,明晋之不足可恃,而公往朝,危之道,故书月也。
夏,葬郑僖公。
郑人侵蔡,获蔡公子湿。公子湿,本又作隰,又音豨,二十年同:《左氏》作“豨”人,微者也。浸,浅事也。而获公子,公子病矣。
[疏]“公子病矣”。释曰:《公羊》以为侵而言获者,適得其意,谓值其无备,故获得之。此云“公子病矣”,谓侵是浅事,所以得公子者,由公子病弱矣。徐邈云:“公子病,不任为将帅,故获之。”
季孙宿会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于邢丘。邢音刑。见鲁之失正也,公在而大夫会也。
[疏]“见鲁之失正也”。释曰:以公在晋,未及告公,大夫为会,故云“失正也”。
公至自晋。
莒人伐我东鄙。
秋,九月,大雩。
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晋侯使士匄来聘。
九年,春,宋灾。外灾不志,此其志何也?故宋也。
[疏]“宋灾”。释曰:《公羊》以为“大者曰灾”,何休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小者非宗庙社稷也。又曰“内何以不言火,甚之也”者,何休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故虽小有火,如大灾”。又云“外灾不书,此何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也。”此传直云“故宋也”,徐邈云:“《春秋》王鲁,以周公为王后,以宋为故也。”是亦以为王者之后记灾也。今范独云“孔子之先宋人”,故记其灾,以黜周王鲁,乃是《公羊》之说。今徐乃取以解《穣梁》,故范不从之。
夏,季孙宿如晋。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
十有二月,已亥,同盟于戏。于戏,许宜反。不异言郑,善得郑也。不致,耻不能据郑也。
[疏]“不异”至“郑也”。释曰:旧解以伐郑之文在上,即同盟于戏,明郑在可知,故不异言也。善得郑也,言郑服心同盟,故以为善,既善得郑,则是无耻。所以不致者,耻不能据郑也,谓既盟之后,楚即伐郑,耻不能终据之,故不致也。又一解,不异言郑,谓会伐无郑伯之文,今不序,是不异言也。所以不异言者,善得郑也,嘉其服心受盟,比之旧同好然,故不异言也。既善得郑,又以为耻者,当时郑虽受盟,楚即伐郑,诸侯不能终据郑,故以为耻也。
楚子伐郑。
十年,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于柤,庄加反。会,又会,外之也。复夷,扶又反,下“不复”皆同。
[疏]“会又会,外之也”。释曰:重发传者,五年戚会不殊吴,今殊之,故复发传。注“复夷狄故”。释曰:旧解戚之会抑缯进吴,故不得殊会,今宜当复夷狄,故会以外之。或以为戚会,以吴行进,故不殊之,今在后,更为夷狄之行,故外之。
夏,五月,甲午,遂灭傅阳。遂,直遂也。其曰遂何?不以中国从夷狄也。为,于伪反。
[疏]“遂,直遂也”。释曰:传言“遂,直遂也”者,是继事之辞,不须云日。今加甲午,始云遂灭,与凡遂异,故传言之。注“此日,盖为遂耳”。释曰:傅阳卑国,例当书月,此经言日,故范云“盖为遂耳”。为遂者,欲见不使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也。
公至自会。会夷狄不致,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存中国也。眚,所景反。
[疏]“夷狄”至“国也”。释曰:僖二十六年“公至自伐齐”,传曰:“恶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彼亦是以蛮夷伐中国,传总释之。今分别两言之者,当以直会夷狄,直为恶事,二者俱不致会。夷狄不致者,成二年蜀之盟是也。恶事不致者,桓二年稷之会是也。今公从夷狄为柤之会,又灭傅阳,二事皆恶,故传两举之。彼公以楚师伐齐唯是一事,故总释耳。传於此见存中国之文者,鸡泽之会,诸侯失政,从此之后,日益陵迟,又会夷狄之人以灭中国,恶事之甚,故书公至以存之。僖二十六年传云危之,此云存之者,彼向来陵迟,故直云危之。公此时微弱之甚,故云“存中国也”。注“而灭人之邑”。释曰:此谓国邑也,故上注云“卑国月”。《公羊》、《左氏》亦以为国也。
中国有善事,则并焉。则并,必性反,又如字。无善事则异之,存之也。汲郑伯,汲音急。逃归陈侯,为,于伪反。致柤之会,存中国也。
楚子贞、郑公孙辄帅师伐宋。
晋师伐秦。
秋,莒人伐我东鄙。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蹇,纪辇反。
冬,盗杀郑公子斐、公子发、公孙辄。称盗以杀大夫,弗以上下道,恶上也。斐,芳尾反,《左氏》作“騱”。恶,路反。
[疏]“称盗”至“上也”。释曰:哀四年传云“微杀大夫,谓之盗”,而曰上下道者,以微杀大夫,即是两下相杀。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恶郑伯不能脩政,刑以致盗杀大夫,则哀十三年“盗杀陈夏区夫”,昭二十年“盗杀卫侯之兄辄”,亦是恶其君以致盗也。两下相杀,既不入于例,故云不以上下道。其以上下道者,当云郑人杀其大夫也。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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