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穣梁传注疏 - 卷十九

作者:【暂缺】 【8,407】字 目 录

鄙。 九月,大雩。

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

公至自侵齐。

二月,公侵齐。

三月,公至自侵齐。公如,往时致月,危致也。往月致时,危往也。往月致月,恶之也。

[疏]“公如”至“致也”。释曰:复发传何?解庄二十三年起例,公行有危而书月。今公伐齐有危,危而书月,一时之间,再兴兵革危惧之理,义例所详,故重说以明之。

曹伯露卒。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

公至自瓦。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

晋士鞅帅师侵郑,遂侵卫。

葬曹靖公。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濮音卜,。

从祀先公。贵复正也。

盗窃宝玉大弓。宝玉者,封圭也。大弓者,武王之戎弓也。周公受赐,藏之鲁。非其所以与人而与人,谓之亡。非其所取而取之,谓之盗。

[疏]“非其”至“之亡”。释曰:於经何例当之?解经言饥,止谓二穣不收。苞宣公之例,五穣不收止在当文,康、馑无例应之。今因盗而发亡例,经无应之。或说非其所以与人谓之亡,是梁伯所行也。梁伯受国于天子,不能抚其民人而自失之。夫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权之可守,焉得虚假?君贪色好酒,耳目不能聪明,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而国外奔,因若自灭,故谓之亡,此可以应其义。

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郑伯虿卒。

得宝玉大弓。分器,扶问反。其不地何也?

[疏]“其不地何也”。释曰:据何文而责地?解,此据获物言地,经言“战于大棘,获宋华元”,宜蒙上地,故据彼责此。

宝玉大弓,在家则羞,不目,羞也。

[疏]注“况陪臣专之乎耻甚而不目其地”。释曰:下“或曰,阳虎以解众也”,还是陪臣,何以异之?解,上说不目羞,明失之为辱,得之为荣。荣而言地,地是陪臣之所居。鲁能夺陪臣之得,可以明免耻,何为不地?夫以千乘之国,而受辱於陪臣,虽得为荣,书地则耻。或曰之义,得非鲁力也。阳虎窃国重宝,非其所用,畏众之讨,送纳归君,故书而记之。

恶得之?恶音乌,注同。得之堤下,或曰,阳虎以解众也。

六月,葬郑献公。

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

秦伯卒。

冬,葬秦哀公。

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

夏,公会齐侯于颊谷。

公至自颊谷。离会不致。何为致也?危之也。危之则以地致何也?为危之也。其危奈何?曰,颊谷之会,孔子相焉。两君就坛,两相相揖。为危,于伪反。相焉,息亮反,下“两相”同。坛,徒丹反,封土曰坛。齐人鼓讁而起,欲以执鲁君。鼓讁,素报反。呼,火故反。孔子历阶而上,不尽一等,而视归乎齐侯,曰:“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何为来为?”命司马止之。合好,呼报反,注同。使御,鱼吕反。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与之行古人之道,二三子独率我而入夷狄之俗,何为?”逡,一旬反。属,章欲反。夫人音扶。语,鱼吕反。之行,下孟反。罢会,齐人使优施舞於鲁君之幕下。幕音莫。俳,皮皆反。嗤,尺之反。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首足异门而出。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者,盖为此也。讙,好官反。盖为,于伪反。因是以见虽有文事,必有武备。孔子於颊谷之会见之矣。

[疏]一会之怒,三军自降,若非孔子,必以白刃丧其胆核矣。敢直视齐侯,行法杀戮,故传“於颊谷之会见之矣”。后世慕其风规,钦其意气者,忽若如是毛遂之亢楚王、蔺子之胁秦王,俱展一夫之勇,不惮千乘之威,亦善忠臣之鲠骨,是贤亚圣之义勇。

晋赵鞅帅师围卫。

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郼。

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郼。

宋乐大心出奔曹。

宋公子地出奔陈。

冬,齐侯、卫侯、郑游速会于安甫。

叔孙州仇如齐。

宋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彄出奔陈。暨,其器反。佗,大河反。彄,苦侯反。强,其丈反。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未失其弟也。

[疏]“未失其弟也”。释曰:案辰以前年出奔,离骨肉之义;今岁入邑,有叛国之罪。失弟之道,彰於经文,而曰未失,何也?解公不能制御彊臣,以抚其弟,而使二卿胁以外奔,故著暨以表彊辞,称弟以见罪,罪在仲石,亦可知矣。今而入国,两子之情,非辰之意,书及而辨尊卑,言弟以显无失。然则自陈之力,力由二卿,入萧之叛,专归仲石,故重发例以明无罪。

及仲佗、石彄、公子地,以尊及卑也。自陈、陈有奉焉尔。入于萧以叛。入者,内弗受也。以者,不以也。叛,直叛也。

夏,四月。

秋,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

冬,及郑平。渝,羊朱反,变也。恶之,乌路反,下同。取夫音符。

叔还如郑莅盟。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

夏,葬薛襄公。

叔孙州仇帅师堕郼。堕犹取也。堕,许规反,毁也。背音佩。

[疏]注“堕非训取”。释曰:传言“堕犹取也”,即其训。而曰非者,何休难云:“当言取,不言堕。实坏耳,无取於训诂,郑君如此释之,今经堕其为义。”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

秋,大雩。

冬,十月,癸亥,公会齐侯盟于黄。

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公至自黄。

十有二月,公围成。非国不言围,围成,大公也。

[疏]注“以公”至“小邑”。释曰:案例国曰围,今邑而言围,则大都。大都则皆是国,而曰小邑何?解经书公,明成非小,是故言围。公,一国之贵重;成,三家之大邑。邑比於国为细,拟公为小,比於凡邑则大矣,故书曰围。

公至自围成。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边乎齐也。

十有三年,春,齐侯次于垂葭。

夏,筑蛇渊囿。囿音又。

大蒷于比蒲。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以者,不以者也。叛,直叛也。

[疏]“叛直叛也”。释曰:不解入而重发叛例何?解赵鞅自入巳邑,不从外入。入者,内弗受也,以其无君命,於义不受。同书入之,非专不受,故但释其叛非实叛,故下书归明之。非叛而书叛,书叛非真叛也,故复发也。

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晋赵鞅归于晋。此叛也,其以归言之,何也?贵其以地反也。贵其以地反,则是大利也?非大利也,许悔过也。许悔过,则何以言叛也?以地正国也。以地正国,则何以言叛?其入无君命也。

薛弑其君比。

[疏]“薛弑其君比”。释曰:不日月者何?解,传言剽不正其日,何则?庶子为君而被弑,则不日而月之。传曰“诸侯时卒,恶之”,宜从此例。薛比书时,亦其恶也。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

晋赵阳出奔宋。

二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孙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牂归。

夏,卫北宫结来奔。

五月,於越败吴于槜李。败,必迈反。槜李音醉。

吴子光卒。

公会齐侯、卫侯于牵。牵,去贤反。

公至自会。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脤,市轸反。脤者,何也?俎实也,祭肉也。生曰脤,熟曰膰。其辞石尚,士也。膰音烦,本人作烦。何以知其士也?天子之大夫不名,石尚欲书《春秋》,谏曰:“久矣!周之不行礼於鲁也。请行脤。”贵复正也。

[疏]“贵复正也”。释曰:从祀先公,前有失正之文,於后言贵复正。今复正前失正之文,而曰贵复正何?解复正之文虽同,义须有异,天王不行礼於鲁,失正矣。今由石尚而归脤,美之,故曰“贵复正也”。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

卫公孟彄出奔郑。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行,下孟反。

大蒷于比蒲。

[疏]“大蒷于比蒲”。释曰:文承秋,下注云“城莒父”,云无冬者,甯所未详。然则大蒷在秋,秋则常事。常事不书,书之者何?解,昭八年“秋蒷于红”,传曰“正也”,正所以讥不正,后比蒲大蒷失礼,因此见正。今定公以十三年大蒷,秋事而於夏行之,失正,至此十四年大蒷,书正以明前不正也。

邾子来会公。

城莒父及霄。

[疏]注“无冬”至“未详”。释曰:桓七年注云“下无秋冬”,今不言下何?解,桓七年夏有人事,而秋冬二时不书,复无人事,故云下。今此上有秋,下有人事而无冬,故直云无冬。不言下,明冬宜在人事之上也。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来朝。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小牛。不敬莫大焉。

[疏]“不敬莫大焉”。释曰:凡鼠食牛,皆是不敬,而曰莫大何?解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过有司也”,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归罪於君,皆道其所,传明不敬之罪小。今牛体遍食,不敬之罪大也。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夏,五月,辛亥,郊。

壬申,公薨于高寝。高寝,非正也。

[疏]“高寝非正也”。释曰:重发传何?解,高者大名,嫌是路寝之流,故发传明之。

郑罕达帅师伐宋。

齐侯、卫侯次于渠蓏。蓏,直居反。

邾子来奔丧。丧急,故以奔言之。

[疏]“丧急”至“言之”。释曰:奔丧之制,日行百里,故传言急,所以申匍匐之情也。

秋,七月,壬申,弋氏卒。妾辞也。弋氏,羊职反,哀公之母,《左氏》作“姒氏也”。哀公之母也。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九月,滕子来会葬。长,丁丈反。帅,所类反。

[疏]注“邾滕”至“属国”。释曰:将何据也?解,范答薄氏云:“属国,非私属,五国为属,属有长,曹、滕、二邾、莒世属服事我,故谓之属。”注“近则”至“非礼”。释曰:若如此注意,以奔丧为礼,会葬为非。然则王者之丧,诸侯会,出何文证?若以会葬非礼,何以范例云会葬四?案经有三,范总云会葬礼何?解,传言奔丧丧急,不言非礼可知。诸侯自相会葬,传无释文,但释天子之会葬,云其志重天子之礼,又曰在鄙上,明其别於诸侯。传曰“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周人责鲁人曰“吾君亲之”,是以知王者之丧,诸侯亲会之。范云四,四当为三,古者四三皆积画,字有误耳。会葬,礼也。据释天子之大夫来会葬,言者重天子之礼,故范例举之,不谓皆是礼也。

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

戊午,日下稷,乃克葬。为,于伪反。稷如字,《左氏》作“昃”。脯,布吴反。

[疏]“葬既有日”。释曰:重发传何?解,顷熊夫人,今此人君嫌礼异,故发传以明之。且彼言日中,此言日下稷;彼言而,此言乃,文并不同。释既不异,义体相似。

乃,急辞也,不足乎日之辞也。

[疏]注“宣八”至“详矣”。释曰:范例云“克例有六”,则数何文以充之?解郑伯克段一,不克纳二,雨不克葬、日中而克葬各二,是谓四,通前二为六也。

辛巳,葬定弋。

冬,城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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