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穣梁传注疏 - 卷一

作者:【暂缺】 【9,838】字 目 录

於王,不敢黩慢者也。“会例时”者,四年,“夏,公及宋公遇於清”,九年“冬,公会齐侯于防”是也。若然,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十一年“夏,五月,公会郑伯于时来”而书月者,范云:“天言雷雨之异,而不知戒惧,反更数会,故危之。”是有故始书月,明无故例时也。

会者,外为主焉尔。知者虑,知音智。义者行,断,丁乱反。仁者守,守如字。有此三者,然后可以出会。会戎,危公也。

[疏]注“无此”至“戎乎”。释曰:传云“知者虑”,谓卿为司徒,主教民,察民之安危也。“义者行”,谓卿为司马,司马主断制也。“仁者守”,谓卿为司空,司空主守也。人君之行,二卿从,一卿守,然后可会中国之君。相无三臣之策而出会齐侯,身死於外,故重起例时其不可。是以此注云:“无此三臣,不可以会,而况会戎乎!”兼为桓公生此意也。此既危公而不月者,徐邈云:“会戎虽危,有三臣之助,不至于难,故不月也。”理或然焉。

夏,五月,莒人入向。莒音举,向,舒亮反。恶,乌各反,并同。

[疏]注“入例”至“放此”。释曰:“入例时”者,以侵伐既时,则入亦时也。故五年“秋,卫师入鄇”,十年“秋,宋人、卫人入郑”,皆不月是也。“恶甚则日”者,八年“庚寅,我入邴”,传曰:“日入,恶入者也。”十年“,壬午,齐人、郑人入鄇”,传曰:“日入,恶入者也。”经书日,传特发云“恶入”也,则书日是大恶之例。书日既为大恶,则书月者次恶,书时有小恶。知书时亦恶者,传云“入者内弗受也”,则称入者亦是恶也。“内不受”,此已发例,下“入极”复言之者,“向”者佗入我,“极”者我入佗,恐内外不同。故两发以同之。或以为书时者无恶,但事自恶耳。

入者,内弗受也。向,我邑也。。

无侅帅师入极。侅音该,又户楷反,《左氏》作骇。入者,内弗受也。极,国也。

[疏]注“灭国有三术”至“非独鲁也”。释曰:宣十五年、襄六年传文也。

苟焉以入人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称氏者,灭同姓,贬也。

[疏]“灭同姓,贬也”。释曰:《左氏》无骇八年乃赐族,则为无族可称。此传云:“不称氏者,灭同姓,贬也”,则以无侅旧有氏。《公羊》:“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然则此传贬意虽与《公羊》异,或当先号展氏也。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履緰音须,《左氏》作裂繻,下注同。

[疏]注“不亲”至“例时”。释曰:庄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书时。此则书月,故云不亲逆例月,亲逆例时也。

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以国氏者,为其来交接於我,故君子进之也。为其,于伪反,注“来为”同。有当,于浪反。故去,起吕反,下同。以别,彼列反。美恶,乌路反,又如字。舍族音舍。或厌,於叶反。

[疏]注“传例”至“求之”。释曰:齐无知、卫祝吁弑君取国,以国氏,齐公子商人、楚公子比亦弑君取国,不以国氏者,商人不欲以嫌代嫌,楚公子比不是弑君之主,故皆称公子,不以国氏也。此云“履緰”,知非卑者,传云“逆之道微”,指言不亲逆,略之不称使,非谓履緰卑也。注广引《公羊》、《左氏》者,以证国氏不同之意,并明褒贬殊致也。“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隐七年《公羊传》文也。滕是小国,爵称侯;齐是大国,亦止称侯,是贵贱不嫌同号。文公继嗣君而称即位,桓公继弑君亦言即位,是美恶不嫌同辞。“或厌以尊君”,成十四年“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宣元年“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也。“或贬以著罪”,若四年“翚帅师会宋公”云云伐郑,襄二十七年“豹及诸侯之大夫盟於宋”是也。“不可以一方求之”者,言国氏虽同,本意各异,故不可以一方求之,是以广引文同义异以为证也。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

[疏]“礼妇”至“来归”。释曰:“妇人谓嫁曰归”,此伯姬归于纪是也。“反曰来归”,宣十六年“郯伯姬来归”是也。

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於父,既嫁制於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伯姬归于纪,此其如专行之辞,何也?曰:非专行也,吾伯姬归于纪,故志之也。其不言使,何也?长,丁丈反。

[疏]“专行之辞”。释曰:麋信云:“不称使者,似若专行也,谓决鲁夫人至并称逆者,此直云‘伯姬归’,故问之。下云‘吾伯姬归,故志之也’,明佗逆者不足录,故与内夫人至异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迎,鱼敬反。复,扶又反。

[疏]“逆之道微”。释曰:成八年“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注云:“婚礼不称主人,宋公无主婚者,自命之,故称使。”此纪侯有母,母使履緰,文不称使,正是常事,而云“逆之道微”,故去使者。纳币礼合使卿,宋公身自命之,故云使。逆女非亲不得,故云“逆之道微”,而去“使”文也。以逆女与纳币异,故彼此不同耳。

纪子伯莒子盟于密。子伯如字,长也,《左氏》作子帛。或曰,纪子伯莒子而与之盟。或曰,年同爵同,故纪子以伯先也。

[疏]“或曰”至“先也”。释曰:上文“伯莒子”者,谓纪子推先莒子为伯而与之盟。下文“以伯先”者,谓纪子自以为伯而居先。再言“或曰”者,失其真故也。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称,尺证反。

[疏]“夫人子氏薨”。释曰:《左氏》以子氏为桓公之母;《公羊》以为隐公之母;《穣梁》知是隐公之妻者,以隐推让,据其为君而亦称公,故其妻亦称夫人也。夫既不葬,故其妻亦不葬,以经文上下符合,故为隐妻。而《左氏》桓未为君,其母称夫人,是乱嫡庶也。《公羊》以为隐母,则隐见为君,何以不书葬?若以让不书葬,何为书夫人子氏薨?故穣梁子以为隐妻也。

夫人薨,不地。处,昌虑反。夫人者,隐之妻也。卒而不书葬,夫人之义,从君者也。

郑人伐卫。坏音怪,又户怪反。

[疏]“传例”至“例时”。释曰:“传例曰”者,五年传文也。伐既例时,此“伐卫”文承月下者,日月自为鲁夫人薨。故上注云“夫人薨,例日”是也。

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日有食之,本亦作蚀,音同,后皆仿此。量音亮。下,遐嫁反。为消,于伪反。

[疏]“二月”至“食之”。释曰:此经不书朔。传云“食晦日也”,则此食必当晦日,但不知是何月晦也。徐邈云:“已巳为二月晦,则三月不得有庚戌也。明宣十年四月丙辰、十七年六月癸卯,皆是前月之晦也。则此已巳正月晦,冠以‘二月’者,盖交会之正,必主於朔,今虽未朔而食,著之此月,所以正其本,亦犹成十七年十月壬申而系之十一月也。取前月之日,而冠以后月,故不得称晦。以其不得称晦,知非二月晦也。”未审范意如何。《穣梁》之例,书日食凡有四种之别,故此‘二月,已巳,日有食之”,传云:“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桓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云:“言朔不言日,食既朔也。”彼是二日食矣。又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传云:“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又桓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传云:“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是有四种之别。《公羊》以为此二月已巳不言朔者,是二日食也;《左氏》以为不言朔者,史失之;并非《穣梁》意耳。注“杜预”至“消也”。释曰:依历家之说,日一日一夜行天一度,月一日一夜行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故日行一岁一周天,计月逐及日之时,不啻周天,但举其大率耳。日月相及而为交会,谓之一月。计一年之中有十二交会,则应每月常食,而有不食之时,故解之。但日月动物,其行也或盈或缩,故虽交会而有不食之时,或亦有频交而食也。虽交会而不食者,谓《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唯三十七日食是也。“频交而食”者,则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食,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食是也。京房,汉人,字君明,顿丘人也。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为《易》作传,故曰京房《易传》也。

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其日有食之何也?吐者外壤,食者内壤,壤,而丈反。吞,敕恩反,又音天。咽,於见反。阙然不见其壤,有食之者也。见如字,又贤遍反。有,内辞也;或,外辞也。馑,渠吝反。有食之者,内於日也。见,贤遍反,又如字。其不言食之者,何也?知其不可知,知也。

[疏]“其日”至“知也”。释曰:传问经意,其称“日有食之”,何也?传又申说之。“吐者外壤”,谓凡所吐出,其壤在外也。“食者内壤,谓凡吞食者,壤入於内也。“阙然不见其壤,有食之者也”者,谓日既阙损,不知壤之所在,必有物食之。“有,内辞也,或外辞也”者,谓日食有两种之辞,据书内壤,故言有内辞,不书外壤,故曰或外辞也。“有食之者,内於日也”者,谓日食既有二辞,今直云“有食之者”,为日之所壤,在於内也。“其不言食之者,何也”者,谓经不书月食日也。“知其不可知,知也”者,谓圣人慎疑,作不知之辞者知也。壤字,为《穣梁》音者皆为伤,徐邈亦作伤。麋信云:“齐鲁之间谓凿地出土、鼠作穴出土皆曰壤。”或当字从壤,盖如麋信之言也。注“三穣”至“其事”。释曰:襄二十四年传文也。彼云:“一穣不升谓之嗛,二穣不升谓之饥,三穣不升谓之馑,四穣不升谓之康,五穣不升谓之大侵。”

三月,庚戌,天王崩。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其崩之,何也?以其在民上,故崩之。其不名,何也?大上,故不名也。大,并如字。夫音符,发句之端,皆同。别,彼列反。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如字,周大夫也,《左氏》作“君氏”。

[疏]注“文三”至“深也”。释曰:范云“恩深”者,王子虎即叔服也,会葬在文元年,三年王子虎始卒,其恩已杀,故直录其卒而不书其日。尹氏三月诏鲁人吊,四月卒,故痛而日之,是恩深於叔服也。

尹氏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之也?於天子之崩为鲁主,故隐而卒之。相,息亮反。

[疏]注“隐犹”至“世卿”。释曰:“诏鲁人之吊”者,叔孙得臣如京师,经书名氏,今不见其名,盖微者也。“疑其讥世卿”者,《穣梁》无传,唯据《公羊》,故云疑也。

秋,武氏子来求赙。

[疏]注“天王”至“书时”。释曰:桓十五年“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是不正也。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与此武氏子并不月者,皆为无君不称使,略而称时也。正而时者,则凡伯南季是也。祭伯来,私出竟,故书月以表不正。祭叔来聘,亦不请於王,不正可知,故不复月。等不请王命,祭伯寰内诸侯,故不言朝;祭叔大夫,故不言使而言聘也。

武氏子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天子之大夫,其称武氏子,何也?未毕丧,孤未爵,未爵使之,非正也。其不言使,何也?无君也。归死者曰趓,归生者曰赙。曰归之者,正也;求之者,非正也。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以求之。求之为言得不得未可知之辞也。交讥之。

[疏]“未可”至“讥之”。释曰:王者有求,得在不疑,而云“未可知”者,以王者求之非道,容有辞说,故云“未可知”也。“交讥之”者,交犹俱也,指事而书,则周鲁之非俱见也。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谥,巿至反,后皆同。短,于缓反。折,时设反,下同。有寿,巿又反,又如字。

[疏]注“天子”至“尊敬”。释曰:《曲礼》与《公羊传》文也。何休称死而异名者,别尊卑也。葬不别者,从恩杀略也。

诸侯日卒,正也。

[疏]“诸侯日卒,正也”。释曰:“据正始,故发传也。注“正谓承嫡”。释曰:僖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彼非正而书日者,以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国氏及入,则不正之事已见,故於卒不复见之,而依常书日耳。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缪公。日葬,故也,危不得葬也。缪音穆,本亦作穆。之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4下一页末页共4页/8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