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 - 第七章 女红

作者: 伊沛霞10,930】字 目 录

需要晒干或醃渍以便保存;豆子需要发酵做成调味酱。种纤维植物和养蚕结茧的全部工序可能更耗工费时,149但是与种庄稼没有多少基本的不同。整日绩麻、纺线的女性是农妇而不是工匠。

宋代妇女的织布工作发生了缓慢但稳定的变化。受成熟的市场对各种纺织品的需要的刺激,生产者持续地改造设备,发明更好的纺车、缫丝机和织布机。由于妇女积极地充当纺线工、缫丝工和织布工,她们无疑非常珍视技术上的改进,并且大概经常由她们自己提出改造工具和工艺的建议。宋朝时代,织一种绸布或另一种绸布获得的利润不一样,农夫的妻子和女儿常常把原来的产品更新为另一种。当然,由于棉花日益广为人知,适用的轧棉籽机已发明出来,更多的家庭种起了棉花。男人在市场上比妻子更活跃,但是女人可能更有资格决定做哪种产品可获取更多利润。

宋代经济的商品化意味着家庭可以看到妇女纺织劳动的货币价值: 11世纪中期,一匹成品苎麻布值500—700个铜钱,一匹本色丝绸值1500个铜钱。这些赚钱机会使女人在家庭的地位有任何方式的提高吗?她们得到更多的权力或自治权了吗?我看支持正面答案的证据很少。首先,纺织品生产完全是家庭事务。没有更多的理由说卖布所得的钱较多地来源于女人干的纺织活而较少来源于男人在麻田里锄草、剥麻皮。工作由全家人在家长的统一指挥下干,任何收入都是全家的收入。

如果在卖掉纺织品的过程里女人感到实现了更多自我价值的话,似乎没有文学作品注意到这一点。对于女人,市场因素更多地渗进家庭纺织品生产仅仅使她们生活得更艰难。代替担忧织妇变得过分自治,文人们更倾向于同情她们必须干得很辛苦而报酬却很少。文同(1018—1079)写了一首诗,表现织妇为减少家庭的捐纳负担而忍受的艰辛。他描写了织女的疲惫不堪,又讲到官员拒收刚织好的布时她的辛酸:

父母抱归舍,抛向中门下。

相看各无语,泪迸若倾泻。

质钱解衣服,买丝添上轴。

不敢辄下机,连宵停火烛。150

当须了租赋。岂暇恤襦袴?

前知寒切骨,甘心肩骭露。

里胥踞门限,叫骂嗔纳晚。

安得织妇心,变作监官眼?

文同的同时代人徐积(1028—1103)作了题为“织女”的诗,描写女人立即卖掉刚刚织好的布,再买回更多的丝线,织更多的布:

此身非不爱罗衣,月晓寒霜不下机。

织得罗成还不著,卖钱买得素丝归。

两个世纪以后,文珦(1210—1276年以后)吟诗抨击对养蚕女的盘剥:

吴侬三月春尽时,蚕已三眠蚕正饥。

家贫无钱买桑喂,奈何饥蚕不生丝。

妇姑携篮自相语,谁知我侬心里苦?

姑年二十无嫁衣,官中催税声如虎。

无衣衣姑犹可缓,无绢纳官当破产。

邻家破产已流离,颓垣废井行人悲。

文珦的同代人陈允平用询问一位熟练女织工的劳动做一首诗的结尾。女子答道:

……七日收得茧百斤,十日缫成丝两束。

一丝一线工,织成罗与縠。

百人共辛勤,一人衣不足。

诗人以描写女子的感情作为结束:151

举头忽见桑叶黄,低头垂泪羞布裳。

从这位女子的诗我们看到,女人控诉的是官府收税人,不是社会性别的不平等或与家庭体系有关的任何事。诗人通过描写女性受害者,为对官府压榨穷人的抗议增添了几丝哀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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