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录 - 第2部分

作者: 邵经邦123,281】字 目 录

彿意,則浩然引去身退,而名益高。弘治初,特起為執法秉政,復為讒邪所間,竟不失其正以去。殆今J敦龐碩大,著書玩易,閱天下義理不少休,且餘啖動履,強健宛如五六十歲人。諸公凋謝之餘,國家更化之後,而獨巍然以存,信乎天下之大老也。

錄曰:儲柴墟之壽,三原曰:惟魏文靖公與公名位德誼相上下。至於論功與言,則文靖似不及。愚謂:人惟名德相高而已。魏有門生如陳閣老勸之少留,毅然不變,非惟不為所染,其所料鑿鑿無爽。當今之世而有若人乎哉。然則,功與言當在第二義也。

嘉靖初,勸諭致仕大學士謝遷:朕惟人臣立朝,得行其志,建功立業固難;而退處其鄉,壽考康寧,完名全節,足以繫天下之望,尤為不易。卿性資端方,器識宏遠,粵自蚤年,潛心正學,遂以文章大魁天下,輩聲翰苑,譽望彌隆。逮我孝皇簡注有素,爰自宮端,擢居內閣,朝夕獻替,不激不隨,慎守彝章,護惜善類,延訪于便殿,顧問于平臺,危言讜論,裨益弘多。當時政化清美,皇惟二三大臣佐理之功。暨聞末命付託諄切,益感知遇,誓謁誠捆。武皇之初,協心匡弼其殿,然不可回之氣往往形于詞色,直道難容,告老而歸,高風大節播在天下。中遭權姦,橫加讒抑。旋復昭明,人咸欽仰之,不置。乃今年躋七秋,體履安康,子姓蕃茂,全德盛名,求之前代,不多見焉。朕嗣承天序,圖新治理,惟卿累朝耆舊,皇斡朕懷。蚓夫公論明揚,可以見卿之賢於人遠矣。特遣行人責勃存問,用表異數。卿其體朕至意,頤養天和,茂膺壽祉,用表儀於天下,則非特卿一卿一邑之光而已。

錄曰:今上嗣位之初,不遑他務,首遣行人責勃存問洛陽劉公、洪洞韓公、餘姚謝公,一時元老,蓋三焉。錄止謝公者,以親手捧綸音,躬行大禮,目擊其盛,非口耳傳聞之比。故備錄之,以終百代君臣之禮之式。

弘道錄卷之三十竟

弘道錄卷之三十一

父子之禮

《虞書》曰:祇載見瞽哩,夔夔齋慄瞽哩,亦允若。

錄曰:漢高帝之時,嘗賞家令矣。以太公之迎擁警也,人皆曰:父不得而子也。又嘗幸新豐矣,以太公之樂箕踞也,人皆曰:君不得而臣也。而不知乃咸丘蒙之說也。夫父子之分,本於天地自然之叔,先天地而立者也。君臣之禮,由於系屬維持之故,後天地而生者也。是故父子之分可該乎君臣之禮,君臣之禮不可易乎父子之分。彼以擁蒂為敬者,曾知所謂衹載見者乎;以箕踞為樂者,曾見所謂夔夔齊慄者乎。所謂父不得而子者,片言之問,毫釐千里,不可以不明辯也。

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養,養之至也。

錄曰: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舜既為天子矣,何不尊瞽映而以為帝也。又曰:為天子父,尊之至也。舜雖不尊瞽晚為帝,亦未聞稱堯而以為父也。斯二者何居。曰:追王之禮,至周始備,似未可依舜以為據。而皇伯之號,自宋始有,尤不當准濮以為法。要之,天敘天,秩不可改也。繼統承桃不可後也。其所以不可後者,立天下之大本也;所以不可改者,行天下之達道也。二者並立並行,而自不相害不相悖也。苟徒以尊親為重,而不以統緒為尊,是不知舜繼堯之大也。徒以所後為重,而奪其私親之恩,是不知尊瞽晚之至也。其失在於不善觀為君者,有父道之言,遂以為真父而不可易,而不知其不叉真也。亦不善觀為人後者,為之子之言,遂以為真子而不可改,而不知其不叉改也。故皆有所不達也。

《中庸》曰: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

錄曰:或問曰:舜未嘗尊瞽映也,何以曰宗廟饗之也。亦未嘗傳子也,何以曰子孫保之也。曰:此大聖人之心,人所不能窺度者也。夫瞽映無與於帝之統者也,尊之,則未鈴能饗矣。商均未及於薦之天者也,傳之,則未叉能保矣。尊瞽晚為天子之父,尊之至也。饗瞽映以天子之禮,饗之至也。故曰:宗廟饗之也。虞斯封於虞,胡公封於陳,大聖人之後,封之至也。故曰:子孫保之也。

《祭法》曰:夏后氏啼黃帝而郊鯀。

錄曰:劉氏註曰:五帝官天下,自虞以上,祖功宗德,當如鄭註之說。三王家天下,則鯀當為祖,亦不當郊耳。曰:此愚所謂並立並行,不害不悖者也。夫有虞氏締黃帝而郊譽,祖顓頊而宗堯,此純乎統承之義,蓋以官天下言也。而為天子父,瞽映之尊固自若也,初未嘗併廢其所親也。至於夏之郊鯀者,禹立功本於孝,而地平天成,萬世永賴殷薦之上帝,故不得不以鯀配,蓋以家天下言也。蚓鯀之治水多歷年所,有

鯀而後有禹,則今之束漸西被,豈敢忘所自哉。然而鯀之名,亦自若也,初未嘗推尊以為帝也。此二帝三王之禮,萬世施行而無弊者也。

高宗彤曰,越有雊雉,祖己訓于王曰:惟先格王,正厥事;惟天監下民,典厥義。嗚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禮無豐于呢。

錄曰:按高宗以上,祖丁傳南庚,南庚傳陽甲,乃祖丁之子。自是歷盤更、小辛、小乙三傳,皆祖丁之子,兄終弟及。惟高宗乃小乙之子繼立,則祖己之訓有自也。彤者,繹而祭之名也。、向祭於宗,而又祭於彌,迺小乙也。於是而有雊雉之異,天所警於武丁至矣。其曰:罔非天胤,即為人後者,為之子之義也。曰:典禮無豐于呢,即不得顧私親之義也。夫高宗親承嫡嗣,紹有父服,惟陽甲盤更小辛在上,一豐于呢,即有變徵。蚓於後世,可不思哉,可不思哉。

《禮》:文王之為世子,朝於王季曰三。鸚初嗚而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內堅之御者曰:今曰安否"何如。內堅曰:安。文王乃喜。及曰中又至,亦如之。及暮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節,則內堅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王季復膳,然後亦復初。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食下,問所膳。命膳宰曰:末有原。應曰:諾。然後退。武王帥而行之,不敢有加焉。

錄曰:此常行之事而曰不敢有加焉者,蓋人子之心無窮,或至於太過,則反不能及矣。宋孝宗之事高宗,父子處於一室,既同寢聯榻,復截竹為筒,空其問,置金彈一九,時復往來,以通安否,則近於兄女子之態,文武之所不敢加焉者也。

《淮南子》曰:周公之事文王也,行無專制,事無由己,身若不勝衣,言若不出口。有奉持於文王,洞洞屬屬然,如弗勝,如恐失之可,能謂子矣。

錄曰:以公之擅制作而曰行無專制,事無由己,何也。蓋禮樂者,朝廷之事也,己可得而專也。志行者,存及之規也,非己之可專也。人惟三年無改,而後萬世不易。几有一日之專,則非終身之慕矣。此家與國之異同,人子所當知也。

《孝經》云:昔者周公郊杞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詩》云:我將我饗,維羊維牛,維天其祐之。儀式刑文王之典,曰靖四方,伊緞文王,既右饗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時保之。

程子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冬至祭天,而以祖配之。以冬至氣之始也,萬物成形於帝,而人成形於父。故季秋饗帝而以父配之,以季秋成物之時也。

陳氏曰:天即帝也。郊而曰天,所以尊之也,故以后稷配焉。后稷遠矣,配稷于郊,亦以尊稷也。明堂而曰帝,所以親之也。以文王配焉,文王親也。配文王於明堂,亦以親文王也。尊尊而親親,周道備矣。然則,郊者古禮,而明堂者周制也。周公以義起之也。

錄曰:愚觀明堂之饗,不但崇以虛禮,而鈴曰:儀式刑文王之典。此嚴父配天之實也。天者尊而不可尚,故曰:庶其饗之,不敢加一詞焉。於文王,則所以法之,不一而足。天不待贊,法文王,所以法天也。末言畏天之威,而不及文王者,統於尊也。畏天,所以畏文王也。天與文王一也。後世明堂郊祀,問亦能行,而紛紛聚訟,治效不古。此則崇之以虛禮,不若隆之以實事之為愈也。

又云:敢問聖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曰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客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武。

錄曰:此教敬教愛,萬世人子之規範也。夫嚴父配天,莫大之典,未易稱也。文王在上,於昭於天,未易法也。而不知生之膝下,一體而分,其分至嚴而未之或違也,其道至高而莫之與問也。能循循於言行、政事、容止、進退之問,而所以儀式刑者,不外是矣。《詩》不云乎,紹庭上下,陸降厥家。有事於尊祖配天者,當以此為法。

《顧命》:乙丑,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宮毛,俾爰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於南門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丁卯,命作冊度。越七曰癸酉,伯相命士須材,狄設敝宸綴衣。牖問南向,敷重篾席,敝純,華玉仍几。西序束嚮,重底席,綴純,文貝仍几。束序西嚮,敷重豐席,畫純,雕玉仍几。西夾南嚮,敷重筍席,玄紛純,漆仍几。越玉五重,陳寶,赤刀,大訓,弘璧,瑰瑛,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束序。胤之舞衣,大貝,姦鼓,在西房,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束房。大轄在賓階面,綴轄在昨階面,先轄在左塾之前,次轄在右塾之前。二人雀弁執惠,立于畢門之內,四人景弁,執戈上刃夾兩階儿,一人冕執劉,立于束堂,一人冕執鐵,立于西堂,一人冕執敷,立于束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一人冕執銳,立于側階。王麻冕敝裳,由賓階臍;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入即位,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昨階臍。太史秉書,由賓階臍。御王冊命,曰:皇后憑玉几,道揚末命。命汝嗣訓,臨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答揚文武之光訓。王再拜,興答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亂四方,以敬忌天威。乃受同瑁,王三宿,三祭,三叱。上宗曰饗,太保受同,降,盥以異同,秉璋以醉,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受同,祭儕,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降,收。諸侯出朝門俟。

錄曰:此天王之即位,天下萬世敦乎。其禮夫子法之,以作《春秋》也。夫天王承天受命,與諸侯何萬萬也。而體元居,正大一統,正五始,則諸侯至於天子一也。故《春秋》書元年公即位,其成康周召之遺法。歟後世若漢武帝、唐太宗知有顧命而不知虎貴干戈,迎自南門,示以臨君大寶之禮;周勃、狄仁傑知迎太子而不知作冊度陳寶玉,命以率循大卞之法;至於宋太祖之崩,官人私侍,皆不得聞而啟千萬古之疑,又豈所以燮和天下之人也哉。若乃納君拒父兄攝子,逐往往稱于比戈,納路招賄,較之斯禮,何啻徑庭耶。

《冠義》: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而後禮義備,以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君臣正,父子親,長幼和,而後禮義立。故冠而後服備,服備而后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故曰:冠者,禮之始也。是故古者聖王重冠。冠禮,筮曰筮賓,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禮,重禮所以為國本也。故適子冠於昨,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彌尊,喻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是故古者重冠,故行之於廟。行之於廟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錄曰:子之於親,曰叉三朝,服叉三年。而親之於子,冠叉三加,所以禮其子也。故冠雖有異,代士與諸侯同一昨也。季武子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乃冠于衛成公之廟,則非禮也。以為敬大國之命,則可以為嘉;魯襄之成,則不可也。

《國語》:趙文子冠見樂武子,武子曰:美哉。昔吾逮事莊主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見中行,宣子曰:美哉。惜也,吾老矣。見范文子,文子曰:而今可以戒矣。夫賢者寵至而益戒,不足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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