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仪礼义疏 - 卷二十三

作者: 鄂尔泰26,658】字 目 录

曰女君于妾不着其服者亲疏不同则其服亦异故也唯缌章见贵妾之服彼盖主于士也若以士之妻言之乃为其无亲者耳若有亲者则宜以出降一等者服之

案报之则诚重也降之果何嫌乎岂其姊妹侄本有功缌之服者以共事一人之故而反不为之服乎注説非也缌章贵妾之服夫君服之也敖氏引之盖谓夫妻同服耳为妾之有子者当亦同之唯无子又贱者则无服耳大夫之内子无缌服其在大功者降一等服之王后国君夫人于妾竝无服

妇为舅姑

案尔雅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

正义马氏融曰从夫而为之服也从服降一等故夫服三年妇服期 敖氏继公曰子为父母三年加隆之服也妻从其加服故降一等而为期然则凡从服者唯视所从者之重轻而为之固不辨其加与正也王氏志长曰妇为舅姑期非轻舅姑也重斩也男

子非父不天父在则母降矣女子非夫不天从夫则父母降矣无二天故无二斩也妇之尊舅姑也以舅姑之子为天也为舅姑服斩是二其天故不敢也案臣之于其君子之于其父妇之于其夫三纲也臣以君为天子以父为天妇以夫为天一也臣为君服斩而为君之父母期子为父服斩而为父之父母期妻为夫服斩而为夫之父母期称情而为之圣人之权度审矣舅不可以为天则虽不为之斩也不亦宜乎妇事舅姑如事父母而服止于期然夫必三年而复寝则犹是三年也故曰与更三年丧不去 又案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则妾虽不得正名之曰舅姑而服亦期矣继母如母则继姑如姑可知夫之慈母亦当同服

余论虞氏喜曰庶子为父后上继祖祢故为所生母服缌其妇当依公子之妻为其皇姑从轻服重 晋衰帝兴寜中哀靖皇后有章太妃之丧尚书奏至尊缌麻三月皇后齐衰舅不厌妇故得申本服綦母邃驳之曰公子不继祖祢故妻得申皇姑夫人致齐而防于太庙后服不宜逾至尊也

案庶子为后其妻自应从夫而降虞喜之説非也綦母邃得其衷矣

存异李氏涪曰丧服传妇为舅姑齐衰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禫后妇服素缣衣以俟夫之终丧习俗以妇之服青缣谓其尚在丧制故再周而复吉礼

案子为父母再期大祥中月而禫妇必从其夫未及祥禫之月妇安得别有祥禫且虞练丈夫两畨受服亦弥轻妇人既练除要带则服尽除而即吉可知矣其父在为母者虽期服有祥禫妇亦既练除服不俟祥禫也若俟祥禫则姑服反重于舅服也而可乎涪盖未详考经传而意其或然故误也妇既练除服则十五升吉布可也有礼事而服礼服亦可也后夫人内子各以等衰为之法服岂白缣青缣云尔乎士妻居常白缣青缣无所不可然缣乃织丝白非凶服未见其异于纨绮也取必于缣或反华于吉布矣是白缣青缣亦非也然则夫在丧而妻以吉服与祭可乎曰可虞之祭宾吊服练之祭宾吉服凡齐衰者皆除矣祥禫之祭妇吉服诸孙昆弟昆弟之子竝同奚为而不可乎

夫之昆弟之子

正义敖氏继公曰世母叔母服之也其女子子在室亦如之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

正义贾氏公彦曰檀弓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进同已子故二母为之亦如己子服期

存疑陈氏铨曰从于夫宜服大功今乃期者报之也案妇人为夫党之卑行与夫同陈说未的此服夫妻同皆报也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正义敖氏继公曰二妾之子为母之服异于众人嫌母为其子亦然故以明之公国君也

案二妾为其女子子在室亦如之适人则大功义系于已所出也为其子若女子子之殇服亦如众人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

正义敖氏继公曰公与大夫于其子有以正服服之者有以尊降之若絶之者其妻与夫为一体而同之故不问己子与妾子其为服若不服亦然二妾于君之子亦从乎其君而为之其为服若不服皆与女君同唯为其子得遂独与女君异者则以不得体君故也盖母之于子本有期服初非因君而有之故不得体君则此服无从君之义是以得遂也

案父在且服父没可知子之于母或在五服之外或降而大功而母之于子乃以本服服之者子在外则父之所厌者不得不屈妾在内则君之所厌于已之子者可得而伸且妇人以有出为荣亦使得伸其情于所出也此与公子之妻服其皇姑之意相类存疑郑氏康成曰此言二妾不得从于女君尊降其子也女君与君一体唯为长子三年其余以尊降之与妾子同也

案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大功公之妾无服可知是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然己之子君与女君或絶或降而已则服之如众人此非不以尊降之例也传得经意亦以敖氏推勘而明

女子子为其祖父母

正义敖氏继公曰斩衰章云女子子在室为父对适人者言之也此唯云女子子所以见其在室与适人同也然章首己见祖父母则是服亦在其中矣必复着之者嫌出则或降之也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

正义贾氏公彦曰已嫁之女可降旁亲祖父母正期故不降也 敖氏继公曰传以经意为主于适人者而发故云然女子子适人不降其祖者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经似在室传似已嫁明虽有出道犹不降

案经传自眀注转支矣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为大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所为者凡六命夫六命妇【贾疏六命夫者世父一也叔父二也子三也昆四也弟五也昆弟之子六也六命妇者世母一也叔母二也姑三也姊四也妹五也女子子六也】 敖氏继公曰大夫之子从其父亦降旁亲一等世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大夫命妇与其父尊同故不降而服期若姑姊妹女子子服亦本期也其在室者则以大夫之尊厌降为大功若适士则又以出降为小功今以其为命妇故不复以尊降唯以出降为大功若又无祭主乃加一等而为期也此于其子不别适庶以其父在故尔传云有适子者无适孙是也是章有大夫为适孙为士者之服则此昆弟之子为其父之适孙者虽不为大夫己亦不降之也又姑姊妹女子子云无主则是夫先卒也夫为大夫而先卒其妻犹用命妇之礼焉以是推之则尝为大夫而已者亦用大夫之礼可知

案此着其不降者明乎非此则皆降也大夫以尊降其期亲可也大夫之子有何尊而亦降之乎凡丧事父子皆有列焉世叔父昆弟已与父服同哭踊之仪子不可有加于父变除之节子不可独后于父也故父降之子亦降之也此既从父而降则世叔母虽父之所不服及子昆弟之子女子子父服降于己一等者不得不于己之常服而降之不则参差错乱而不可以行矣 又案父为大夫而已之昆弟之子又有为大夫者可见五十命为大夫之法不可执也祖孙同为大夫又见一国之大夫不止五也其或老而致事又见致事者之同于见为大夫者也

传曰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者也何以言唯子不报也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言其余皆报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曷为不降命妇也夫尊于朝妻贵于室矣【为大曷为如字适人如字朝直遥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谓姑姊妹女子子也其有祭主者如众人【贾疏世母叔母无主有主皆为之期故知唯据此四人而言】 贾氏公彦曰大夫之子降不降与父同故传据其父为大夫为本以子亦之也 敖氏继公曰世父母叔父母昆弟昆弟之子为大夫命妇乃于大夫之子亦报之者盖以其父之故不敢以降等者服之亦贵贵之意也唯父卒乃如众人大夫曷为不降命妇承父之所不降者而问也此不降命妇据大夫于其子之姑姊妹女子子也大夫为此四命妇或大功或小功皆不以尊降之唯以出降耳问者盖怪命妇之无爵而不降之夫尊于朝则妻贵于室言其夫妻一体同尊卑也是以不降之尊于朝谓为大夫贵于室谓为内子

存疑郑氏康成曰唯子不报男女同不报尔传唯据女子子似失之矣

辨正敖氏继公曰经言唯子不报谓男子为父三年与期服异也传以女子子释之似失之矣

案注驳传是已而谓男女同不如直指男子之直截也

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为士如字】

正义敖氏继公曰此祖父适孙为士乃合祖母言之者所谓妻从夫爵也

案祖父母谓父在者也适孙谓适子不在者也言此以明不以大夫之尊而降也始封之君创业之天子亦有祖父为士若大夫者上经为君之祖父母以君三年故臣从服也若君之父在则君服祖期与此条同也祖父母适孙之服通乎上下

通论敖氏继公曰上已见祖父母适孙矣此复着大夫之礼则经凡不见为服之人者虽曰通上下言之而实则主于士也明矣

传曰何以期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适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敢降其祖与适则可降其旁亲也 敖氏继公曰大夫于为士者之服则降之此亦为士也乃不降者以其为祖与适也大夫所以降其旁亲而不降祖与适者圣人制礼使之然也非谓大夫之意亦欲降此亲但以其为祖与适故不敢降之也此传之言似有害于义理

案敖氏之核论严矣然圣人因人情而制礼既有尊降之例似应从同而有不降者不敢故也非必豫懐欲降之心也读者勿以辞害志可矣

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正义马氏融曰公谓诸侯其间有卿大夫妾故言以及士妾 敖氏继公曰上云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则此妾之服已在其中矣复言此者嫌为人妾者屈于其君则为其私亲或与为人妻者异故以明之云公妾以及士妾又以见是服不以君之尊卑而异也

案戴记妇人奔丧不别妻妾则妾亦奔父母之丧与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

辨正郑氏康成曰然则女君有以尊降其父母者与春秋之义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是言子尊不加于父母此传似误矣【贾疏桓九年左传纪季姜归于京师杜注季姜桓王后也季字姜纪姓也书字者伸父母之尊】礼妾从女君而服其党服【贾疏杂记文】是嫌不自服其父母故以明之 敖氏继公曰传意盖谓妾于其父母亦本自有服非因君而服之故不得体君则为之得遂然妾以不得体君之故而遂其服者唯自为其子耳若其私亲则无与于不体君之义盖女君虽体君亦未见有重降其私亲者传义似误矣

案郑敖二义相兼乃备一则嫌为妾者屈于其君或不得服其私亲一则嫌为女君之党服则不为己之党服也礼所以决嫌疑定犹豫其此类乎 又案公羊传自我言纪父母之于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注所引者此也

通论李氏如圭曰下记云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

右齐衰不杖期

案齐衰不杖期降正义服升数绖带用麻用布之法既葬受服变除悉与杖期同但小祥而除之无既练之受服耳 又案齐衰期以不杖者为通服自三年降一等即属之故项多而绪纷经文未着后人之所引伸者女子子在室与男子同则其为世叔父母昆弟姑姊妹在室者昆弟之子昆弟之女子子在室者期也丈夫之为姑姊妹女子子昆弟之女子子在室者亦期也妇人为夫党之卑属与夫同则为其众子女子子在室者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在室者亦期也其嫁而反在父室者亲属之相为亦如之妾为己子得遂则公妾以及士妾为其女子子在室者若反在室者与子同矣妾为君之党服与女君同则为君之父母当如女君之为舅姑士之妾为君之众子同己子矣继母如母则继祖母如祖母继姑亦如姑慈母如母则夫之慈母亦如姑矣但孙不服慈祖母耳为人后者为所后者之亲如子则所后者之父母即已之祖父母矣其为昆弟废疾不为后者姑姊妹若昆弟之女子子在室者亦如之其相报者亦如之为人后者之妻为夫所后如舅姑夫所后之昆弟之女子子在室者相为亦如之士为适子废疾不受重者期则同之于众子也世子为妻期则同于大夫之适子为妻也凡庶昆弟为世子期则于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可推且又臣从君服也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太子期同于父也亦臣从君之服也大夫之子为昆弟之子将为祖后者不降则以尊者不降其适推之也大夫为适昆弟为世叔父母昆弟昆弟之子为大夫者为姑姊妹女子子为命妇而无主者不降互备于其子之服也公之昆弟为世叔父母不降以彼亦公子则尊同也君君夫人之丧其孙曾?之妇从孙曾?而服者内宗外宗之为君为夫人者皆期以轻服不可服至尊又妇人不贰斩也服问公子之妻为其皇姑夫不服而妻服之以在内也以此推之则公妾大夫妾之女子子在室为其母或如公子之妻之为其姑与

疏衰裳齐牡麻绖无受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无受者服是服而除不以轻服受之【贾疏凡变除皆因葬练祥乃行但此服至葬即除无变服】不着月数者天子诸侯葬异月也【贾疏大夫士三月葬此章皆三月葬后除之故以三月为主天子七月葬诸侯五月葬为之齐衰者皆三月藏其服至葬更服之葬后乃除】小记曰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 谯氏周曰齐衰三月不居垩室敖氏继公曰受者以轻衰受重衰也成人齐衰之服而无受则唯三月可知故不复见月数

案云疏衰裳齐牡麻绖则冠布缨布带竝与上二章同可知也

寄公为所寓

正义郑氏康成曰寓亦寄也为所寄之国君服【贾疏诗式防篇黎侯寓于卫寓即寄其义同】

传曰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何以为所寓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诸侯五月而葬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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