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王鄭成功受明之官爵,各書記載,官則缺略不全,爵則名稱互異,其除授封拜年月,又各不同,於是一切軍國大事,有與其官職封爵牽連而不能定其年月者,皆糾紛而不能理,往往因果倒置,事實淆亂。治史者所以因一事之探討,由甲及乙,由乙及丙,輾轉牽連而不能定,經累旬月而不能斷者,大率此等極小問題有以梗之耳。
例如「招討大將軍」一官,南疆逸史鄭成功傳謂:『授為招討大將軍,時年二十二』((逸史列傳三十八),則為隆武元年也,而續明紀事本末則謂:『隆武二年八月辛丑,帝遇害於汀州;十二月癸丑朔,招討大將軍忠孝伯朱成功起兵於海上,移文仍稱隆武二年,自稱罪臣朱某,鈐以招討大將軍印(』。『隆武四年(永曆二年)十月,永曆帝在肇慶,使晉成功威遠侯、招討大將軍如故』。『永曆十二(年十二月,封成功為延平郡王招討大將軍,賜尚方劍』(以上三則,均見續明紀事本末卷七),同是一書,其說已前後矛盾。若從前說,則「招討大將軍」一官統隆武、永曆兩朝,未嘗間斷。從後說,則隆武時固為招討大將軍,在永曆時至十二年十二月,始再為招討大將軍。
又如「協理宗人府」一官,南疆逸史鄭成功傳謂:『協理宗人府事』(逸史列傳三十八)。臺灣外紀則又謂:『宗人府宗正』。小腆紀年同。而思文大紀又謂:『乙酉十二月初六日,以平夷侯鄭芝龍掌宗人府印務』,從前二說,則「協理宗人府事」與「宗人府宗正」不同也。由後之說,則掌宗人府(印務者,芝龍與成功又不同也。
又如「漳國公」一爵,閩海紀要謂『封於永曆三年七月』,沈佳存信編又謂『封於永曆四年正月』,沈雲臺灣鄭氏始末則又謂『封於永曆七年八月』;是漳國公所封年月有三說也。
又如「延平王」一爵,安龍逸史則謂『封於永曆三年八月』,楊英從征實錄則謂『封於永曆七年五月』,沈佳存信編則謂『封於永曆八年七月』,臺灣外紀則謂『封於永曆十一年七月』,三藩紀事本末則又謂『封於永曆十二年』;是延平王所封年月有五說也。
以上各種問題,如不博考詳說,折中歸一,則成功一生史事,大都糾紛牽連而不能定,此余所以不憚繁而作此考也。茲分其官與爵為二,以便閱覽。
甲、宮
一、宗人府宗正協理宗人府事。
徐鼒小腆紀年云:『賜國姓命為宗人府宗正』(紀年卷十)。案江日昇臺灣外紀謂:『成功以宗人府宗正之禮見魯王』(外紀卷七)。此為徐氏之所本。而南疆逸史鄭成功傳則謂:『協理宗人府事』(逸史列傳三十八)。劉獻廷廣陽雜記謂:『鄭克塽降時,所繳成功七印,有「御營協理行在宗人府關防」一顆』,則與南疆逸史合。
考明史職官志:『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洪武初並以親王領之;其後以勳戚大臣攝府事,不備官』。據此,則成功因賜國姓,使為宗人府宗正,而宗人府事本為宗人令所領,時芝龍以勳戚大臣掌宗人府印務,行宗人令職權,故成功以宗正兼協理宗人府事,即明史所謂攝府事也。其稱「御營」及「行在」者,以當時御駕親征在外也(說見下)。諸書所記,皆偏而不全,蓋「宗正」為其本官,「協理宗人府事」為其兼職也。又案宗人府宗正,蓋在初賜姓時即為之,當在隆武(元年六月;而協理行在宗人府事,當在隆武元年十二月,與芝龍掌宗人府印務同時,蓋在御駕親征時也。
二、提督禁旅,儀同駙馬都尉。
南疆逸史思文帝紀略云:『命成功提督禁旅,照駙馬都尉體統行事』。黃宗羲賜姓始末云:『俾統禁旅,以駙馬體統行事』。思文大紀云:『隆武元年八月十四日,賜平夷侯鄭芝龍長子成功姓朱氏,以駙馬體統行事』。徐鼒小腆紀年云:『儀同駙馬都尉』。
考南疆逸史思文帝紀略:『隆武元年八月癸巳,定錦衣衛軍制,設中、前、後、左、右五所,名曰禁軍』。據思文大紀,鄭芝豹嘗總統禁軍,其言曰:『鄭芝豹挑選四千名,督練成一勁旅,名曰「錦衣衛禁軍」。凡朕親祭壇廟,一切出郊達遠近,分守宮城等處,督捕。更分作五營,每營八百,設正亞營將指揮二員;設千戶四員,每員管軍二百;百戶八員,每員管軍一百;再另定名目曰大管旗,每旗管五十名;又曰小管旗,每旗管二十五;五名中立一伍長,以次統率。總於鄭芝豹』。然則總統禁軍者為芝豹,成功特為其屬耳。明史職官志云:『駙馬都尉位在伯上。凡尚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並曰駙馬都尉。明初,駙馬都尉有典兵出鎮及掌府部事者,署宗人府事亦有之』。考明季遂志錄鄭成功傳云:『成功陛見,隆武奇之,撫其背曰:「惜無一女配卿,當盡忠吾家,毋相忘也」』!據此,則成功之所以典禁軍、協理宗人府事、儀同駙馬都尉者,蓋出於思文之特別賞識,非盡由於鄭氏之權勢煊赫,宜成功之終身不忘大德也。
三、御營御武副中軍勳戚,總統御營軍務。
廣陽雜記載成功七印,有「御營御武副中軍勳戚關防」一顆,「御營御武副中軍總統御營軍務印」一顆。案此等官職均不見於各史記載。初疑御營即禁軍,明初所謂親軍。明史兵志云:『洪武二年,改拱衛司為親軍都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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