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话录 - 卷一 宫部

作者: 赵璘2,464】字 目 录

连州。

宪宗知权文公甚真。后权长孺知盐铁福建院,赃污盈积,有司以具狱奏。上 曰:“必致极法。”崔相群救之云:“是德舆族子。”上曰:“德舆必不合有子 弟犯赃,若德舆在,自犯赃,朕且不赦,况其宗従也?”及知其母年高,乃免死, 杖一百,长流康州。

文宗将有事南郊,礼前,本司进相扑人。上曰:“我方清斋,岂合观此事!” 左右曰:“旧例皆有,已在门外祗候。”上曰:“此应是要赏物,可向外扑了。” 即与赏物令去。又赏观斗鸡,优人称叹“大好鸡”,上曰:“鸡既好,便赐汝。”

文宗赐翰林学士章服,续有待诏欲先赐本司者,以名上。上曰:“赐君子小 人不同日,且待别日。”

文宗欲以韦宣州温为翰林学士。韦以先父遗命,恳辞。上后谓次对官曰: “韦温,朕每欲用之,皆辞诉,又安用韦温?”声色俱厉。户部崔侍郎蠡进曰: “韦温禀其父遗命耳。”上曰:“温父不令其子在翰林,是乱命也。岂谓之理乎?” 崔曰:“凡人子能遵理命,已是至孝,况能禀乱命而不改者,此则尤可嘉之,陛 下不可怪也。”上曰:“然。”乃止。

文宗时,有正塔僧履险若平,换塔杪一柱,倾都奔走,皆以为神。上闻之曰: “此塔固由人工所成,当时匠者,岂亦有神?”沙门后果以妖妄伏法。

文宗对翰林诸学士,因论前代文章。裴舍人数道陈拾遗名,柳舍人璟目之, 裴不觉。上顾柳曰:“他字伯玉,亦应呼陈伯玉。”

武宗时,李崖州尝面奏处士王龟志业堪为谏官。上曰:“龟是谁子?”对曰: “王起之子。”曰:“凡言处士者,当是山野之人。王龟父大僚,安得居山野不 自合有官?”李无以对。又将赐杜悰之子无逸衣,所司条列数目,其衫色未奉进 旨,上久之言曰:“我不可赐其白衫,年小未有官,又难假其服色,但赐青衣无 衫可也。”

宣宗朝,两省官对。上曰:“卿等皆朕诤臣,切须各务公道,但无私党。所 论事,必与卿行。若苟近私,虽直无益。” 大中七年冬,诏来年正月一日,御含元殿受朝贺。璘时为左补阙,请权御宣 政殿。疏奏之明日,闻上谓宰臣曰:“有谏官疏,来年御含元殿事如何莫须罢否?” 宰臣魏公謩奏曰:“元年大庆,正殿称贺,亦是常仪,况当无事之时。陛下肆觐 百辟,朝廷盛礼,不可废阙。”上曰:“近华州奏,光化贼劫下邽县。又关辅久 无雨雪,皆朕之忧。岂谓之无事须与他罢。假如权御宣政,亦何不可也?”宰臣 奉诏,方欲宣下,而日官奏太阳当亏,遂罢之。其后宰相因奏对,以遗补多阙, 请更除八人。上曰:“谏官但要职业修举,亦岂在多只如张道符、牛丛、赵璘辈 三数人足矣!使朕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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