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青 - 论程小青的霍桑探案

作者: 程小青8,263】字 目 录

为编选出版 《程小青文集》,文夫同志嘱我写一篇评价文章。我是乐于承担的。我自小读过不少霍桑探案小说,虽然还谈不上是“霍迷”,但有时也曾为此废寝忘食,非要到落石出,浮一大白,方肯释卷。可是,几十年的时光的冲蚀,大半早已忘却。这次为写文章,总要重新阅读一过。岂知在“温故”之中,又有“知新”。这“故”是指老印象;自从我搞文艺评论工作以来,虽未对程先生的作品发表过具意见,但在头脑中总有~个既定印象;这是一种通俗小说或是一种通俗的消闲小说。但工艺番“旧地重游”,却产生了新感触。所知合会新”是在程先生的小说中,我看到了他一生中有着严肃的追求意向。因此,更增加了我写评价文章的兴会!

在半个世纪之前,中的确有过不少“霍迷”。程小青写道:“我所接到的读者们的函件,不但可以说‘积纸盈寸’,简直是‘盈尺’而有余—…·他们显然都是霍桑的知己——‘霍迷’。”①侦探小说在广大读者中是具有很大吸引力的。它与其他小说的不同在于,它不仅动之于读者的“情”,而且还诉诸读者的“智”。它需要读者伴随作品情节的开展,‘进行一种理智的活动,即在作品提出的种种疑寨面前,运用科学的方法,与作者一起去观察、探究、集证、演绎、归纳和判断,在严格的逻辑轨道上,“通过调查求证、综合分析、剥茧抽蕉、千回百转的途径,细致地、踏实地、实事求是地、一步步拨开鲢障,走向正鸽,终于找出答案,解决问题。”②侦探小说的特点就在于逻辑推理,对一件扑朔迷离的案情,通过推理来排云驱雾,破除重重疑团,得出合理的答案。所以,在外,侦探小说又名“推理小说”。侦探小说应该是“移情”和“启智”两者并重的,而且往往寓“启程”于“惊险”和“情趣”之中,从而产生特有的魅力。这种魅力就是产生“福(尔摩斯)迷”或“霍(桑)迷”的诱因。侦探小说应该是文学与科学杂文而成的特异品种。

侦探小说的发韧虽可追溯到1841年美作家艾德加·爱伦·坡的杜平探案第一篇———《麦格路凶案》。③但程小青却师承英著名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据案》。范烟桥曾评价说:程小青“模仿柯南·道尔的做法,塑造了‘中福尔摩斯’——霍桑,……是纯粹的‘产’侦探。”④当时,在内专写或兼写侦探小说的作家,不下半百,但是像程小青那样各毕生精力于推理小说的,确也不可多见,而他的成就确胜过当时的中同行。所以有人说:“在这寂寞万状的中侦探小说之林中,他的“独步’真是更为难得而更可珍重了。”⑤

程小青的创作动机是严肃的。他既反对描写超人式的英雄,又不渲染情与暴力。从他的正义感出发,将霍桑作为一个智慧的化身。一方面,程小青是一位认真的、正派的侦探小说家;另一方面,他也是一位模仿多于创造的侦探一、说我他在整上模仿“福尔摩斯探案”的“大框架”,霍桑和包钢的关系就胎于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搭配;但在局部中却发挥了一定的创造。在整建筑的一雕梁一画础中,也匠心独运,若干具案情,自有他的新意。

1841年的《麦格路凶案》到 1887年的《血率研究》,柯南·道尔集西方侦探小说之大成,使侦探小说定型化了,或者说模式固定化了。程小青现身说法这:“譬如写一件复杂的案子,要布置四条线索,内中只有一条可以通到块发真相的鸽的,其余三条都是引入歧途的假线,那就必须劳包先生的神了,因为侦探小说的结构方面的艺术.真像是布一个迷阵。作者的笔尖,必须带着吸引的力量,把读者引进了迷阵的核心,回旋曲折一时找不到出路,等到最后结束,突然把速降的秘门打开,使读者豁然彻悟,那才能算尽了能事。为着要布置这个迷阵,自然不能不需要几条似通非通的线路,这种线路,就须要探案中的辅助人物,如包朗、警官、侦探长等等提示出来。他提出的线路,当然也同样合于逻辑的,不过在某种限度上,总有些阻碍不通,他的见解,差不多代表了一个有健全理智而富好奇心的忠厚的读者,在理论上自然不能有什么违反逻辑之的’,③

这是程小青时侦探小说定型化的经验之谈,注释了他为什么也套用福尔摩斯和华生格式的原因。侦探小说虽有较为固定的模式,但读来却并不觉得单调化、划一化、公式化,就像万花中随着彩玻璃珠的滚动,幻出各各不同的图案一样。程小青的《霍桑探案》也总是多线索、多嫌疑犯的错综矛盾的结构。总是在嫌疑与排除、矛盾与解、偶然与必然、肯定与否定、可能与不能、正常与反常的对立之中开展和深化情节,几经曲折反复,最后落实到似乎最不可能、最意外的焦点上,令读者瞠目结。此时作者却为此而作出无懈可击的逻辑推理,使读者口服心服。侦探小说的最大魅力就在于组织之严谨,布局立致密,脉线之关合等技巧的自如运用。程小青在这方面是有一定的功力的。他的作品在“启智”的悬念中使读者进入迷宫,而在“山穷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中豁然开朗。在这一进一出之间培养“霍迷”。

据程小青自述,霍桑的命名由来是非常有趣的。民初年,他参加上海《新闻报》副刊《快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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