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宗络索 - 相宗络索

作者: 王夫之22,425】字 目 录

 (三)“遍诸染心”。若大随于无惭无愧及忿恨等,皆依此不信等心而遍互相染,由违善故顺于不善。若中随于大小二随十八种心。(“心”下“所”应有字。)不必皆染,虽不信等未必定无惭愧,若忿恨等尤属惭愧心变成之恶。若小随等一念蕴结成毒,全不与大中二随相应,故皆无此义。故曰皆具名大,具一名中,俱无名小。

六位心所缘生图

前五根本三惑及中二大八,乃八识藏中所熏宿业,不因同时意识而生,与同时意识和合而成。

六识不经七识所染则善染则忘,仍是无覆本性,惟被七识所染,则别境转增,不定心起,染在猖狂,善亦法障。

八识心王流转图

现在八识俱过去七识熏成,结真如藏为业识藏,作总报主,受罪福果、乃果中还复生因,故还起七六前五诸王所,具善染现行,故十二因缘以无明行为五蕴所缘。

六识为七识所染,与前五和合,为善染现行因,乃因地果生熏成未来种子,结如来藏为阿赖耶藏,流转不息,故十二因缘以爱取有为生死根本。

凡此善染五十一心所具于第六;前五善具染不具;第七有染无善。故知流转之根祸生于末那,还灭之法即以斩绝末那为擒王破竹之元功矣。二乘愚者但依六根而施折伏,不但根本未拔,萌芽复生,且其所用折伏者即末那之双执,岂非认贼为子之大愚乎!

六识五种

一“定中独头意识”谓入定时缘至教量,及心地自发光明,见法中言语道断,细微之机及广大无边境界二者为实法中极略极迥之色法,与定中所现灵异实境显现在前。此意识不缘前五与五根五尘而孤起,故谓之独头。此识属性境、现量、善性。

二“散位独头意识”从凡夫至二地无寻有伺,于一切善、恶、无记、士用果等境非现前而起,意不缘前五及根尘色法,自规度,自拟议,缘过去卸落影子,作未来实相。此识不与前五和合而孤起,故名独头;行住坐卧时俱有,故名散位。此识当理者属比量、独影境;不当理者属非量,以其恋着过去而生希羡,属带质境。三性通摄。

三“明了意识”即“同时意识”五识一起,此即奔赴与之和合,于彼根尘色法生取,分别爱取,既依前五现量实境,故得明了。初念属前五,后念即归第六。其如实明了者属性境、现量;增起分别违顺而当理者属比量;带彼前五所知非理恋着者属非量、带质境。此识无独影境。三性皆通。

四“梦中独头意识”梦中前五根隐,识亦不发,但有夙习熏染,遂于幻中现其影似,而起计较、思冤、违顺等想,不缘前五,故名独头。此识全属非量。带醒时根尘以为妄本,属带质境。三性皆有,俱非真实。

五“乱意识”谓大惊大忧大劳大醉及病狂人妄起意计,及一阐提人耽着颠倒,矫诬自性,但求殊异因而生起狂想。此识意亦无主,并不得名为独头,或时亦缘五根而起,不得明了,全属非量、带质及恶、无记二性,虽有皆非真实。

八识十证

一名十理,以十理证知八识体相。此护法师以二乘不知八识,证明其于前五外实有非妄。

“持种”谓执持一切善染种子,流转还灭皆依持此识,以此识本是如来藏白净识之本体,即可复真归元,故能持菩提涅槃之种,不尔,众生必无成佛之理。乃为七识熏染,受异熟果,成阿赖耶,则顺流注于七六前五,生诸心所,作不净因,结轮回果,故能成十二因缘流转不息之种。

“异熟心”异熟有三义:一、变异而熟,谓如贪因得贫果,与因相反。二、异时而熟,过去因作现在果,现在因作未来果。三、异类而熟,谓人中因天中得果,五趣异类通受夙因为果。夙习熏染善恶等因乃至不相应心所不于当时当位当类得果,而此识流转趣生为总报主。前七断灭,不复受报,唯此虽异必熟,非但罪福不爽,亦且习气中于不知不觉之中,成熟而成自然矣。

“趣生”一期报尽,前七俱已消灭,唯此八识实有不亡,恒相接续,遍生五趣中,趣意而分段不杂,随其善染,周历五趣。

“有受”色身所有浮尘、胜用二根,各各不相执受,五识各依其根,无能统摄,且有间断昏忘,唯八识总合诸有而摄受之。

“生死”初生前六虽有胜用根而未能发识,末那亦隐,不成心所。寿命将终,惟余寿未尽,暖息未散,诸识消灭,唯此八识持寿暖不即散灭。与生俱生,至死不离,唯八识心王而已。

“缘”谓十二因缘中识缘名色之识,即此识也。从中有身见一线之光,万里立赴,即时缘附父精母血,结成五蕴,故曰识缘名色。五蕴既结成后有,识即处蕴中,故又曰名色缘识。此中前七俱未发起、故知所言识者即是八识。

“依食”谓受生后至命终时,依四种时而生,食为所依。其依之而住者,乃此八识,一类相持,无有间断。若非此识,前五虽能取食,而何所滋养令其恒住?

“灭定心”谓二乘人灭尽定,前六王所皆灭,第七染心不起,唯此识不散。其七识一分非染,我障虽未还灭,然亦即是所执第八之相分,非别有体性。乃至无想天入九地真灭尽定,亦有此八识心王,但无心所,除菩萨定中白净识,佛定中大圆镜智,皆是此识为在定之心。

“心染净”染净至七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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