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朝前期的社会矛盾 一 熙宗的统治 (一)熙宗之立 金初,统治机构和统治制度方面保留着较多的部落联盟残余,贵族权任很重,长子继承制没有确立。太祖死后,诸勃极烈拥戴谙班勃极烈吴乞买为帝,即金太宗。太宗又以弟杲为谙班勃极烈,为储君。天会八年(1130年),杲死,储位空缺。在建储立嗣问题上,太宗颇费踌躇。太祖嫡子宗峻已死,宗幹、宗磐分别以太祖、太宗长子的身分,自认当为储嗣。宗翰以功高年长,也不无觊觎。以故谙班勃极烈之位虚旷数年之久。堂弟完颜勖首建立太祖嫡长孙、宗峻子完颜亶之议,得到宗翰、宗幹、希尹的支持,十年,以亶为谙班勃极烈。十三年,太宗死,亶为帝,是为熙宗。
完颜亶既为储君,便以辽降官、汉人韩昉和宋儒生为师,学习汉文化,也学习封建礼仪、制度和契丹、汉人的治国经验。即位后,在宗幹、宗翰、希尹等的支持下,渐改女真旧制。
天会十五年(1137年),统治集团内部对如何治理中原发生分歧,熙宗采纳挞懒的主张,废刘豫。第二年,将河南、陕西地与宋,开与南宋调整关系的先河。
(二)勃极烈制的废除 天眷元年(1138年),熙宗将前代所建会平州改为上京会宁府,同时改革官制,改变了女真旧制与三省制并存的状况,废除勃极烈制,全面推行汉官制度。将原来女真官号和所袭辽、宋各官,一律按新定官制换授。新官制加强了宰相的权力,限制了贵族对政事的干预。设御史台管理刑狱和监察百官,加强了皇帝对官僚的控制。又仿汉制建宫殿,定礼仪,严格君臣名分和禁卫制度。一改先朝皇帝与诸亲贵“乐则同享,财则同用”,共坐同食的惯例。从此,熙宗“端居九重”,诸宗室贵族再也不能随时入见了。熙宗想借此立威,提高个人地位,使诸叔就范。同时,由于熙宗粗通翰墨,稍解词赋,与女真诸贵族功臣逐渐疏远,视旧功大臣为“无知夷狄”,诸权贵则视他“宛然一汉家少年子”,双方在感情上已拉开了距离。
熙宗在废除勃极烈制的同时,对猛安谋克制也进行了整顿,首先是天眷三年,废除了汉人、渤海人的猛安、谋克职务,逐渐将兵权转移到女真人手中。然后又于皇统五年(1145年),进一步剥夺了曾许以世袭的汉人、渤海人所任的猛安、谋克职务,“渐以兵柄归其内族”。
(三)女真人向华北迁徙 为了戍守新占领土,巩固金朝对被占领地区的统治,为女真人提供更适于耕种的土地,从建国之初女真统治者就开始向新领土移民。收国二年(1116年),以银术可为谋克,领2000户屯田宁江州。攻下黄龙府后,天辅二年(1118年),合诸路谋克,以娄室为万户,守黄龙府。攻占临潢后,又于天辅五年,择取诸路猛安中万余家,以婆卢火为都统,屯田于泰州。①婆卢火遂自按出虎水移居泰州。
占领河北、河东地区后,女真将士开始陆续分屯该地。齐国被废,迫切需要增加女真在河北的军事力量。天会后期和天眷、皇统年间,女真人大规模移驻华北。至皇统五年(1145年),迁移告一段落,整顿工作也逐渐完成。②大规模向华北移民,给女真社会带来了巨大变化,也对金朝的统治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海陵王完颜亮时期迁都和统治重心的南移奠定了基础。
二 女真贵族间的矛盾与斗争 熙宗没有掌握军政大权的才干和实际经验,初期由太保宗翰、太师宗磐和太傅宗幹并领三省事,参与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统治集团内部连续发生派系斗争,严重干扰了金政权的巩固与发展。
(一)宗翰、宗幹、希尹与宗磐派的斗争 宗翰、宗幹、希尹等既有建国定策之功,又有灭辽和对北宋征战之劳。宗幹因收继宗峻之妻而为熙宗继父,又是深得熙宗信任的重臣。宗翰先后为左、右副元帅,都元帅,主持南部军务。希尹刚毅有才,为宗翰谋士,任尚书左丞相兼侍中。他们都是金朝统治集团中的核心人物,熙宗前期国策的主要制定者,改革的支持者和推动者。他们团结了一批汉、渤海官僚,主张金朝积极向中原发展势力。
宗磐因未能继立而心怀不满,改革又削弱了贵族的权力,更使他耿耿于怀。为了安抚和笼络,熙宗仍以他为太师,与宗幹、宗翰共参国政。于是,在女真贵族中,逐渐形成了分别以宗幹和宗磐为首互相对立的两派政治势力。宗磐利用职权,培植个人势力,伺机打击对手。
天会十五年(1137年),尚书右丞、宗翰的亲信、辽国降官渤海人高庆裔被告贪赃下狱处死。宗磐等乘机兴起大狱,打击宗翰。宗翰无力营救,愤悒而死。
宗翰死后,宗磐与东京留守太祖子宗隽、右副元帅太祖从弟挞懒结成联盟,进而打击宗幹和希尹。双方斗争十分激烈。宗磐甚至在熙宗面前持刀以向宗幹,并以求退相威胁,熙宗不能惩治,乃为之和解。在宗磐、宗隽的主持下,熙宗废刘豫,以挞懒主持南面军务。次年,又解除了希尹尚书左丞相的职务,以孤立宗幹。同时,将河南地归宋,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任宗隽为左丞相兼侍中、太保领三省事,宗磐一派势力暂居上风。
宗隽为太保的同时,希尹复官。希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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