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矛盾和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 辽朝是以契丹贵族为主体,包括汉人和渤海人、奚人上层共同进行统治的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圣宗时完成了向封建制的转化,成为保留着较多原始部落制残余的封建政权。境内有以契丹各部落为主,包括所俘各游牧部族人户组成的部落,他们是辽朝北面官治下的主要编户,隶属于南、北二宰相府;有辽的内属游牧、渔猎部落,如乌古、敌烈、阻卜、回鹘、党项、乌惹、女真、五国等,他们的内部事务由本部大王、节度使处理,与辽相涉事和军事征伐等则分别由辽设于边境地区的招讨司、统军司、兵马都部署司等经略。渤海人和汉人,是发展程度较高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他们是南面官治下的编户,由五京、州、县管理。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平衡,经济、文化上的差异,治理方式的不同,决定了辽朝社会矛盾的复杂性。辽朝社会既有奴隶与奴隶主、属民与领主、农民与地主间的阶级矛盾,也有做为统治民族的契丹人与其他各被统治民族间的矛盾;既有契丹贵族同奚人、渤海人上层的矛盾,也有契丹贵族间新、旧势力的矛盾和争权夺利的斗争。阶级矛盾与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交织在一起,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在不同时期矛盾和斗争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表现出了各自的特点。
一 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与斗争 阿保机建国后,册立了皇太子,初步确立了继承人。但契丹社会世选制的残余仍根深蒂固,贵族特别是宗室成员在辽朝政治生活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于是,统治集团内部新、旧势力的矛盾冲突与争权夺利的斗争交织在一起,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
(一)东丹失位与太宗之立 辽太祖有嫡子三人,长子耶律倍立为太子。及灭渤海,耶律倍奉太祖命主东丹国事。耶律倍仰慕汉文化,尊崇孔子和儒家思想。次子德光为天下兵马大元帅,掌征伐和兵马大权,事母淳钦皇后述律氏甚孝谨。少子李胡残忍好杀,不得人心,却甚得述律氏偏爱。
天显元年,太祖灭渤海回军,死于黄龙府。淳钦皇后称制,权决军国事。述律氏“简重果断”,在太祖建立政权的活动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国家治理上却重视契丹部落和畜牧业,忽视汉人、渤海人和农业。早年辽太祖有意南下幽州,述律氏则主张遣骑兵掠其四野;王郁、王处直求援解镇州李存勖之围时,述律氏也曾极力反对。在皇位继承上,她舍弃太子倍另立大元帅德光,并杀害了一些拥护耶律倍,倾向学习中原文化的契丹、汉人官僚。这又为以后的权力争夺埋下了隐患。为削弱和控制耶律倍,辽太宗将东丹国的政治重心自牡丹江流域移至辽东,同时加强对他的监视和防范,以至耶律倍发出“小山压大山,大山全无力”的感慨,并愤而浮海投奔后唐。
辽太宗德光在位期间,与太后述律氏政见也多有不合。在太宗灭晋战争中,述律氏一直持消极和反对态度。她认为,“虽得汉地,不能居也”,屡欲与晋和。至太宗死于栾城,遗体运回草原,述律氏不哭,且说:“待诸部宁一如初,则葬汝矣。”①一方面反映了她对灭晋战争耿耿于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她对这次皇位继承仍忧心忡忡。不出所料,不久,在述律氏、李胡与辽世宗耶律阮之间就爆发了又一次斗争。
(二)横渡之约——世宗之立 大同元年(947年)四月,耶律德光灭晋后回军,病死栾城。东丹王耶律倍子、永康王耶律阮为契丹随军诸将拥立,即位于镇州(今河北正定),为辽世宗。
世宗之立,是东丹王失位后辽宗室内权力斗争的继续。太宗在述律氏支持下夺太子之位当了皇帝,东丹王无端失掉了继承权,契丹贵族的同情自然在他一边,太宗死后,人们便于军中拥立其子。太宗即位时,述律氏曾杀害了一批持不同意见的契丹贵族,军中诸将担心悲剧重演,也希望早日确立继承者。因拥护东丹王被杀的契丹贵族的子孙,对述律氏一直心怀不满,也欲借此机会为先人复仇申冤。耶律阮同其父一样仰慕中原文化,能任用晋朝降臣,得到汉臣的拥戴,所以在军中和朝中都有众多的拥护者。
辽军中诸将会议于中京镇州,议所当立。南院大王耶律吼、北院大王耶律洼、宿卫耶律安搏起了关键作用。吼先与洼议,指出“天位不可一日旷。若请于太后,则必属李胡。李胡暴戾残忍,讵能子民。必欲厌人望,则当立永康王”①。洼颇表赞同。请将虽欲立阮,又因李胡与太宗子寿安王璟在太后身边,不能不有所顾忌。耶律阮召宿卫耶律安搏问计,安搏认为:“大王聪安宽恕,人皇王之嫡长;先帝虽有寿安,天下属意多在大王。今若不断,后悔无及。”②适逢京师有使至军中,安搏乘机诈传李胡已死,以坚定众心。然后拜诣南、北大王。三人议合,遂召集诸将,洼下令说:“大行上宾,神器无主,永康王人皇王之嫡长,天人所属,当立;有不从者,以军法从事。”①诸将皆从,于是派天德等护太宗灵柩先至上京。
述律氏对东丹王奔唐心怀不满,又偏爱幼子李胡,加之与耶律阮政见分歧,拒绝接受军中的决议,并决心以武力否决耶律阮对权力的继承。她派李胡领兵逆击耶律阮。耶律阮以皇叔祖、五院夷离堇安端,西南边大详稳刘哥为先锋,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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