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公之师也。”使吏送令归家。
【笺疏】
〔一〕 嘉锡案:致理当作致治,唐人避讳改之耳。
11 成帝在石头,晋世谱曰:“帝讳衍,字世根,明帝太子。年二十二崩。”任让在帝前戮侍中钟雅、晋阳秋曰:“让,乐安人,诸任之后。随苏峻作乱。”雅别传曰:“雅字彦胄,颍川长社人,魏太傅钟繇弟仲常曾孙也。少有才志,累迁至侍中。”右卫将军刘超。晋阳秋曰:“超字世逾,琅邪人,汉成阳景王六世孙。封临沂慈乡侯,遂家焉。父征为琅邪国上将军。超为县小吏,稍迁记室掾、安东舍人。忠清慎密,为中宗所拔。自以职在中书,绝不与人交关书疏,闭门不通宾客,家无儋石之储。讨王敦有功,封零阳伯,为义兴太守。而受拜及往还朝,莫有知者,其慎默如此。迁右卫大将军。”帝泣曰:“还我侍中!”〔一〕让不奉诏,遂斩超、雅。雅别传曰:“苏峻逼主上幸石头,雅与刘超并侍帝侧匡卫,与石头中人密期拔至尊出,事觉被害。”事平之后,陶公与让有旧,欲宥之。许柳许氏谱曰“柳字季祖,高阳人。祖允,魏中领军。父猛,吏部郎。”刘谦之晋纪曰:“柳妻,祖逖子涣女。苏峻招祖约为逆,约遣柳以众会峻。既克京师,拜丹阳尹。后以罪诛。”儿思妣者至佳,诸公欲全之。许氏谱曰:“永字思妣。”若全思妣,则不得不为陶全让,于是欲并宥之。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诸公以少主不可违,并斩二人。
【校文】
注“父征” “征”,景宋本作“微”。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据文侍中下当脱右卫二字。晋书刘超传亦有,下同。”
12 王丞相拜扬州,〔一〕宾客数百人并加沾接,人人有说色。唯有临海一客姓任语林曰:“任名颙,时官在都,预王公坐。”及数胡人为未洽,公因便还到过任边云:“君出,临海便无复人。”任大喜说。因过胡人前弹指云:“兰阇,兰阇。”〔二〕群胡同笑,四坐并欢。晋阳秋曰:“王导接诱应会,少有牾者。虽疏交常宾,一见多输写款诚,自谓为导所遇,同之旧昵。”【校文】
注“时官在都” “官”,景宋本作“宦”。
注“少有牾者” “牾”,景宋本作“迕”。
注“旧昵” “昵”,景宋本作“昵”。
【笺疏】
〔一〕 程炎震云:“王导拜扬州,一在建兴三年王敦拜江州之后;一在明帝太宁二年六月丁卯。此似是初拜时。”〔二〕
朱子语类百三十六曰:“王导为相,只周旋人过一生。谓胡僧曰:‘兰奢,兰奢。’乃胡语之褒誉者也。” 嘉锡案:兰奢当作兰阇,盖记者之误。然朱子不言所以为褒誉之义。王伯厚又以为即兰若。考释慧琳一切经音义五云:“阿练若,或云阿兰若,或但云兰若,此土义译云寂静处,或云无诤地。所居不一,皆出聚落,一俱卢舍之外,远离喧噪,牛畜鸡犬之声寂静,安心修习禅定。”又二十一云:“阿兰若者,此翻为无诤声。谓说诸法本来湛寂无作义,因名其处为法阿兰若处,此中处者,即菩提场中是也。”释法云翻译名义集七云:“阿兰若大论翻远离处。萨婆多论翻闲静处。天台云:不作众事,名之为闲。无愦闹,故名之为静。或翻无诤,谓所居不与世诤。”慧琳、法云释兰若之义甚详,而不言及兰阇。伯厚谓兰阇即兰若,当别有所本。译音本无定字也。茂宏之意,盖赞美诸胡僧于宾客喧噪之地,而能寂静安心,如处菩提场中。然则己之未加沾接者,正恐扰其禅定耳。群胡意外得此褒誉,故皆大欢喜也。
程炎震云:“困学纪闻二十云:‘兰阇,即兰若也。’”
13 陆太尉诣王丞相咨事,过后辄翻异。王公怪其如此,后以问陆。陆玩别传曰:“玩字士瑶,吴郡吴人。祖瑁,父英,仕郡有誉。玩器量淹雅,累迁侍中、尚书左仆射、尚书令,赠太尉。”陆曰:“公长民短,临时不知所言,既后觉其不可耳。”〔一〕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此盖咸和中玩为尚书左仆射时,导以司徒录尚书事,故得咨事也。导犹领扬州刺史,故玩自称民。”嘉锡案:方正篇载导请婚于玩,而玩拒以义,不为乱伦之始,可见其意颇轻导。此答以“公长民短”,谦词耳。亦可谓居下不谄矣。
14 丞相尝夏月至石头看庾公。庾公正料事,丞相云:“暑可小简之。”庾公曰:“公之遗事,天下亦未以为允。”〔一〕殷羡言行曰:“王公薨后,庾冰代相,网密刑峻。羡时行,遇收捕者于途,慨然叹曰:‘丙吉问牛喘,似不尔!’尝从容谓冰曰:‘卿辈自是网目不失,皆是小道小善耳。至如王公,故能行无理事。’谢安石每叹咏此唱。庾赤玉曾问羡:‘王公治何似?讵是所长?’羡曰:‘其余令绩,不复称论。然三捉三治,三休三败。’”【校文】
注“网密刑峻” “密”,沈本作“繁”。
注“讵是所长” “讵”,景宋本作“谁”。
注“三捉三治” “捉”,沈本作“投”。【笺疏】
〔一〕 程炎震云:“此事当在成帝初,王导、庾亮参辅朝政时。陶侃所谓‘君修石头,以拟老子’者也。苏峻乱后,亮卒于外任矣。”
15 丞相末年,略不复省事,正封箓诺之。〔一〕自叹曰:“人言我愦愦,后人当思此愦愦。”〔二〕徐广历纪曰:“导阿衡三世,经纶夷险,政务宽恕,事从简易,故垂遗爱之誉也。”【笺疏】
〔一〕 嘉锡案:文选晋纪总论注引刘谦晋纪应詹表曰:“元康以来,望白署空,显以台衡之量。寻文谨案,目以兰薰之器。”导阿衡三世,而但封箓画诺,真所谓“望白署空”也。
〔二〕
翟灏通俗篇十五曰:“太玄经:‘晓天下之愦愦,莹天下之晦晦。’”三国志蒋琬传:“杨敏毁琬,作事愦愦。”孙琳传:“骂其妻曰:‘汝父愦愦,败我大事。’”广雅释训曰:“愦愦,乱也。”王念孙疏证曰:“前卷三云:愦,乱也。重言之则曰愦愦。大雅召旻篇:“溃溃回遹。”传云:‘溃溃,乱也。’庄子大宗师篇云‘愦愦然为世俗之礼。’溃与愦通。”
16 陶公性检厉,〔一〕勤于事。晋阳秋曰:“侃练核庶事,勤务稼穑,虽戎陈武士,皆劝厉之。有奉馈者,皆问其所由。若力役所致,欢喜慰赐;若他所得,则呵辱还之。是以军民勤于农稼,家给人足。性纤密好问,颇类赵广汉。尝课营种柳,都尉夏施盗拔武昌郡西门所种。侃后自出,驻车施门,问:‘此是武昌西门柳,何以盗之?’施惶怖首伏,三军称其明察。侃勤而整,自强不息。又好督劝于人,常云:‘民生在勤,大禹圣人,犹惜寸阴,至于凡俗,当惜分阴。岂可游逸,生无益于时,死无闻于后,是自弃也。又老庄浮华,非先王之法言而不敢行。君子当正其衣冠,摄以威仪,何有乱头养望,自谓宏达邪?’”中兴书曰:“侃尝检校佐吏,若得樗蒲博弈之具,投之曰:‘樗蒲,老子入胡所作,外国戏耳。围棋,尧、舜以教愚子。博弈,纣所造。诸君国器,何以为此?若王事之暇,患邑邑者,文士何不读书?武士何不射弓?’谈者无以易也。”作荆州时,〔二〕敕船官悉录锯木屑,不限多少,咸不解此意。后正会,值积雪始晴,听事前除雪后犹湿,于是悉用木屑覆之,都无所妨。官用竹皆令录厚头,积之如山。后桓宣武伐蜀,装船,悉以作钉。又云:尝发所在竹篙,有一官长连根取之,仍当足,乃超两阶用之。
【校文】
注“督劝于人” “于”,沈本作“他”。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检疑当作俭。” 嘉锡案:检厉盖综覈之意,检字不误。
〔二〕
类聚五十引王隐晋书曰:“陶侃为都督荆、雍、益、梁四州诸军事,是时荆州大饥,百姓多饿死。侃至秋熟,辄籴。至饥,复价粜之。士庶欢悦,咸蒙济赖。”
17 何骠骑作会稽,〔一〕晋阳秋曰:“何充字次道,庐江人。思韵淹通,有文义才情。累迁会稽内史、侍中、骠骑将军、扬州刺史。赠司徒。”虞存弟謇作郡主簿,〔二〕孙统存诔叙曰:“存字道长,会稽山阴人也。祖阳,散骑常侍。父伟,州西曹。存幼而卓拔,风情高逸,历卫军长史、尚书吏部郎。”范汪棋品曰:“謇字道真,仕至郡功曹。”以何见客劳损,欲白断常客,使家人节量,择可通者作白事成,以见存。存时为何上佐,〔三〕正与謇共食,语云:“白事甚好,待我食毕作教。”食竟,取笔题白事后云:〔四〕“若得门庭长如郭林宗者,〔五〕当如所白。泰别传曰:“泰字林宗,有人伦鉴识。题品海内之士,或在幼童,或在里肆,后皆成英彦六十余人。自着书一卷,论取士之本,未行,遭乱亡失。”汝何处得此人?”謇于是止。〔六〕
【校文】
注“道真” 沈本作“道直”。
“欲白断常客” 景宋本及沈本俱无“白”字。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职官志,郡属主簿为首,存犹为上佐,必是丞矣。通典三十三,晋成帝咸康七年,省诸郡丞,惟丹阳丞不省。知充作会稽在咸康七年以前也,证之充传亦合。”〔二〕
书钞卷七十三引韦昭辨释名云:“主簿者,主诸簿书。簿,普也,普闻诸事也。”通典卷三十二云:“主簿一人,录门下众事,省署文书。”强汝询汉州郡县吏制考上云:“谢承书:‘刘佑仕郡为主簿,郡守子常出钱付令买果,佑悉买笔、墨、书具与之。’吴录:‘包咸为吴郡主簿,太守黄君行春,咸留守其郡。郎君缘楼探雀卵,咸杖之三十。’案此可见主簿为亲近吏,郡守家事亦关之也。” 嘉锡案:虞謇欲为何充断常客,并使其家人节量者,正以主簿得普闻众事,且治郡守家政故也。强氏所引谢承书见刘佑本传注,吴录亦见书钞七十三。
〔三〕
嘉锡案:上佐盖谓治中也。治中与别驾并为州府要职,故称上佐。书钞卷三十八引语林曰“何公为扬州,虞存为治中”,是其证也。
〔四〕
嘉锡案:通典卷三十二云:“治中从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众曹文书。”然则治中之职主治文书,得为刺史作答教。故謇之白事,先以见存,而存遂取笔题其后也。
〔五〕
程炎震云:“庭当作亭。续汉志司隶校尉所属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有门亭长。又每郡所属正门,有亭长一人。晋多仍汉制。职官志:州有主簿、门亭长等。郡有主簿,不言门亭长,而别有门下及门下吏。袁宏后汉纪延熹七年,史弼为河东太守。初至,□门下:有请,一无所通。常侍侯览遣诸生齎书求假盐税及有所属,门长不为通。此门长即门亭长之省文。知郡属之门下,即门亭长也。” 嘉锡案:晋书李含传云:“安定皇甫商欲与结交,含拒而不纳,商恨焉。遂讽州以短檄,召含为门亭长。”此州门亭长之见于列传者。又光逸传曰:“初为博昌小吏,后为门亭长,迎新令至京师。”此县之门亭长也。州县皆有此职,则郡亦宜有之,程氏之言是也。
〔六〕
嘉锡案:品藻篇曰:“何次道为宰相,人有讥其信任不得其人。”注引晋阳秋曰:“充所昵庸杂,以此损名。”然则充之为人,乃不择交友者。其作会稽时,必已如此。虞謇盖嫌其宾客繁猥,故欲加以节量,不独虑其劳损而已。
18 王、刘与林公共看何骠骑,骠骑看文书不顾之。晋阳秋曰:“何充与王濛、刘惔好尚不同,由此见讥于当世。”王谓何曰:“ 我今故与林公来相看,〔一〕望卿摆拨常务,应对玄言,那得方低头看此邪?”何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诸人以为佳。
【校文】
“玄言”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共言”。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康帝初,充以骠骑辅政,时支遁未尝至都。此林公字必是深公之误。高僧传四云‘竺道潜字法深,司空何次道尊以师资之敬’,是其证也。浅人见林公,罕见深公,故辄改耳。”
19 桓公在荆州,〔一〕全欲以德被江、汉,耻以威刑肃物。温别传曰:“温以永和元年自徐州迁荆州刺史,在州宽和,百姓安之。”令史受杖,正从朱衣上过。桓式年少,从外来,式,桓歆小字也。桓氏谱曰:“歆字叔道,温第三子,仕至尚书。”云:“向从阁下过,见令史受杖,上捎云根,下拂地足。”〔二〕意讥不着。桓公云:“我犹患其重。”【校文】
“桓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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