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也”,魏志本传注引无“无”字。
〔二〕
嘉锡案:“位重山岳”,唐本山字似是后人所补。疑原本亦作东字。魏志本传作“山”。“多福之士”,传作“多福之仁”。
〔三〕
嘉锡案:魏志注引辂别传皆与唐本合而加详。其与何晏问答,至“常谈者见不谈”,则已采入本传。但承祚有所删润,此其本文尔。
〔四〕
嘉锡案:此出管辰所作辂别传,见魏志管辂传注。
7晋武帝既不悟太子之愚,必有传后意。诸名臣亦多献直言。帝尝在陵云台上坐,卫瓘在侧,欲申其怀,因如醉跪帝前,以手抚床曰:“此坐可惜。”帝虽悟,因笑曰:“公醉邪?”晋阳秋曰:“初,惠帝之为太子,咸谓不能亲政事。卫瓘每欲陈启废之而未敢也。后因会醉,遂跪床前曰:‘臣欲有所启。’帝曰:‘公所欲言者,何邪?’瓘欲言而复止者三,因以手抚床曰:‘此坐可惜。’帝意乃悟,因谬曰:‘公真大醉也。’帝后悉召东宫官属大会,令左右齎尚书处事以示太子,令处决。太子不知所对。贾妃以问外人,代太子对,多引古词义。给使张弘曰:‘太子不学,陛下所知,宜以见事断,不宜引书也。’妃从之。弘具草奏,令太子书呈,帝大说,以示瓘。于是贾充语妃曰:‘卫瓘老奴,几败汝家。’妃由是怨瓘,后遂诛之。”【校文】
“欲申其怀” 唐本“欲”下有“微”字。
注“晋阳秋” 唐本与今本文字不同,另录如下:晋阳秋曰:初,惠帝之为太子,朝廷百寮咸谓太子不能亲政事。卫瓘每欲陈启废之而未敢也。后因会醉,遂跪世祖床前曰:“臣欲有所启。”帝曰:“公所言何耶?”欲言而止者三,因以手抚床曰:“此坐可惜!”意乃悟,因谬曰:“公真大醉耶?”帝后悉召东宫官属大会,令左右□尚书处事以示太子处决,太子不知所对。贾妃以问外,或代太子对,多引古义。给使张泓曰:“太子不学,陛下所知,今宜以见事断,不宜引书也。”妃从之。泓具草,令太子书呈帝,帝读大悦,以示瓘。于是贾充语妃:“卫瓘老奴,几破汝家!”妃由是怨瓘,后遂诛。
嘉锡案:唐本所无之字,惟“奏”字是衍文,余皆传写脱耳。
8王夷甫妇郭泰宁女,〔一〕晋诸公赞曰:“郭豫字太宁,太原人。仕至相国参军,知名。早卒。”才拙而性刚,聚敛无厌,干豫人事。夷甫患之而不能禁。时其乡人幽州刺史李阳,京都大侠,晋百官名曰:“阳字景祖,高尚人。〔二〕武帝时为幽州刺史。”语林曰:“阳性游侠,盛暑,一日诣数百家别,宾客与别,常填门,遂死于几下,故惧之。”犹汉之楼护,汉书游侠传曰:“护字君卿,齐人。学经传,甚得名誉。母死,送葬车三千两。仕至天水太守。”郭氏惮之。夷甫骤谏之,乃曰:“非但我言卿不可,李阳亦谓卿不可。”郭氏小为之损。〔三〕
【校文】
“干豫” 唐本“豫”作“预”。
注“高尚人” 唐本、景宋本及沈本作“高平人”。
注“故惧之” 唐本无。
注“学经传” 唐本作“学渊博”。
注“送葬车三千两” 唐本作“送葬者二、三千两”。
“小为之损” 唐本作“为之小损”。
【笺疏】
〔一〕 程炎震云:“魏志二十六郭淮传注引晋诸公赞曰:‘淮弟配,配子豫,女适王衍。’”〔二〕
李慈铭云:“案晋无高尚县,二字有误。”程炎震云:“高尚人宋本作高平。李阳云乡人,则当为并州人。然并州无高尚县,而高平国高平县别属兖州,恐皆有误字。”〔三〕
晋书王衍传曰:“衍妻郭氏,贾后之亲,藉中宫之势,刚愎贪戾。” 嘉锡案:魏志郭淮传注引晋诸公赞曰:“淮弟配,字仲南,裴秀、贾充皆配女婿。子豫,字泰宁,女配王衍。”然则衍妇之与贾后,中表女兄弟也。依倚其权势,是以衍虽患之,而不能禁。此事本出郭子,乃郭澄之所着。晋书文苑传称澄之太原阳曲人。盖即淮、配之后,故能知夷甫家门之事矣。
又案:此出郭子,见御览四百九十二引,不全。
9王夷甫雅尚玄远,常嫉其妇贪浊,口未尝言“钱”字。晋阳秋曰:“夷甫善施舍,父时有假贷者,皆与焚券,未尝谋货利之事。”王隐晋书曰:“夷甫求富贵得富贵,资财山积,用不能消,安须问钱乎?而世以不问为高,不亦惑乎!”妇欲试之,令婢以钱绕床,不得行。夷甫晨起,见钱阂行,〔一〕呼婢曰:“举却阿堵物。〔二〕”【校文】
“嫉” 唐本作“疾”。
“钱字” 唐本无“字”字。
注“焚券” 唐本作“之”。
“呼婢曰举却阿堵物” 唐本“呼”作“令”,无“曰”“却”二字。
【笺疏】
〔一〕 广雅释言:“碍,阂也。”玉篇:“阂,止也。与碍同。”〔二〕
程炎震云:“沈涛铜熨斗斋随笔七云:‘马永卿懒真子曰:“所谓阿堵者,乃今所谓兀底也。王衍云去阿堵物,谓口不言去却钱,但云去却兀底耳。又如‘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盖当时以手指眼,谓在兀底中耳。后人遂以钱为阿堵物,眼为阿堵中,皆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