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倦。客曰:“公昨如是,似失眠。”公曰:“昨与士少语,遂使人忘疲。”【校文】
“亦小倦” “亦”上沈本有“体”字。汪藻考异同。
58 王大将军与丞相书,称杨朗曰:“世彦识器理致,才隐明断,既为国器,且是杨侯淮之子。世语曰:“淮字始立,〔一〕弘农华阴人。曾祖彪、祖脩,有名前世。父嚣,典军校尉。淮元康末为冀州刺史。”荀绰冀州记曰:“淮见王纲不振,遂纵酒不以官事规意,消摇卒岁而已。成都王知淮不治,犹以其名士,惜而不遣,召为军咨议祭酒,府散停家。关东诸侯欲以淮补三事,以示怀贤尚德之事,未施行而卒。时年二十有七。”位望殊为陵迟,卿亦足与之处。”【笺疏】
〔一〕 程炎震云:“淮当作准,见前识鉴篇。御览四百四十四引郭子曰:‘准字彦清。’”
李慈铭云:“案淮三国魏志陈思王植传注引世说作准,以字始立推之,作准为是。盖准或省作准,遂误为淮。如刘宋时王准之亦作准之,今遂误为王淮之矣。”
59 何次道往丞相许,丞相以麈尾指坐呼何共坐曰:“来!来!此是君坐。”〔一〕何充已见。
【笺疏】
〔一〕 此出郭子,见御览三百九十三及七百三引。
60 丞相治杨州廨舍,按行而言曰:“我正为次道治此尔!”何少为王公所重,故屡发此叹。〔一〕晋阳秋曰:“充,导妻姊之子,明穆皇后之妹夫也。思韵淹济,有文义才情,导深器之。由是少有美誉,遂历显位。导有副贰已使继相意,故屡显此指于上下。”【笺疏】
〔一〕 此出郭子,见御览二百五十五引。
61 王丞相拜司徒而叹曰:“刘王乔若过江,我不独拜公。”曹嘉之晋纪曰:“畴有重名,永嘉中为阎鼎所害。司徒蔡谟每叹曰:‘若使刘王乔得南渡,司徒公之美选也。’”
62 王蓝田为人晚成,时人乃谓之痴。晋阳秋曰:“述体道清粹,简贵静正,怡然自足,不交非类。虽群英纷纷,俊乂交驰,述独蔑然,曾不慕羡。由是名誉久蕴。”王丞相以其东海子,辟为掾〔一〕。常集聚,王公每发言,众人竞赞之。述于末坐曰:“主非尧、舜,〔二〕何得事事皆是?”丞相甚相叹赏。〔三〕言非圣人,不能无过。意讥赞述之徒。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司徒王导辟为中兵属。”〔二〕
程炎震云:“晋书作‘人非尧舜’,是也。”〔三〕
御览二百四十九引语林曰:“王蓝田少有痴称,王丞相以地辟之。既见,无所他问,问:‘来时米几价?’蓝田不答,直张目视王公。王公云:‘王掾不痴,何以云痴?’”
63 世目杨朗:“沈审经断。”蔡司徒云:“若使中朝不乱,杨氏作公方未已。”谢公云:“朗是大才。”〔一〕八王故事曰:“杨淮有六子,曰:乔、髦、朗、琳、俊、仲,皆得美名。论者以谓悉有台辅之望。文康庾公每追叹曰:‘中朝不乱,诸杨作公未已也。’”【校文】
注“杨淮” 沈本作“杨准”。
注“仲”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伸”。
【笺疏】
〔一〕 嘉锡案:刘畴典选,改傅宣之成法,致令人人奔竞,而王导、蔡谟以为可作司徒公。杨朗为王敦致力,称兵犯顺,而谟及庾亮又惜其不作三公。当时所谓公辅之器者,例皆如此。其人才可想矣。王、庾不足论,道明、安石号称贤者,不知其鉴裁安在也!
64 刘万安即道真从子。庾公琮字子躬。所谓“灼然玉举”。〔一〕又云:“千人亦见,百人亦见。”刘氏谱曰:“绥字万安,高平人。祖奥,太祝令。父斌,着作郎。绥历骠骑长史。”【笺疏】
〔一〕 李详云:“详案:郝懿行晋宋书故:‘晋书邓攸传“举灼然二品”,不审灼然为何语。读阮瞻传“举止灼然”,温峤传“举秀才灼然”,为当时科目之名。’案此灼然玉举,亦似被举灼然之后,庾公加以赞辞,故下云‘千人亦见,百人亦见’也。” 嘉锡案: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三云:“晋书阮瞻传‘举止灼然’,案止字疑衍。灼然者,晋世选举之名,于九品中正中为第二品也。温峤传:‘举秀才灼然二品。’盖江左初不以第一流评峤,故但得二品耳。邓攸传亦云:‘举灼然二品。’”孙氏此说在郝氏之前。余考书钞六十八引续汉书云:“陈寔字仲躬,举灼然,为司徒属、大丘长。”则灼然之为科目自后汉已有之,不起于魏之中正也。
又晋书苻坚载记云:“坚下书悉发诸州公私马人,十丁遣一兵。门在灼然者,为崇文义从。”可见当时名列灼然者甚众。虽在九品之中,然并不能尽登二品。否则必如纪瞻、温峤之流,始与此选。其人当稀如星凤,安能发为义从乎?孙氏、郝氏所考,皆未为详备。
65 庾公为护军,〔一〕属桓廷尉觅一佳吏,乃经年。桓后遇见徐宁而知之,遂致于庾公曰:“人所应有,其不必有;人所应无,己不必无。〔二〕真海岱清士。”〔三〕徐江州本事曰:“徐宁字安期,东海郯人。通朗有德素,少知名。初为舆县令。谯国桓彝有人伦鉴识,尝去职无事,至广陵寻亲旧,遇风,停浦中累日,在船忧邑,上岸消摇,见一空宇,有似廨署,彝访之。云:‘舆县廨也,令姓徐名宁。’彝既独行,思逢悟赏,聊造之。宁清惠□涉,相遇怡然。遂停宿,因留数夕,与宁结交而别。至都,谓庾亮曰:‘吾为卿得一佳吏部郎。’亮问所在,彝即叙之。累迁吏部郎、左将军、江州刺史。”【校文】
注“有似廨署” “署”,景宋本及沈本作“舍”。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大宁三年十月,庾亮为护军将军。”〔二〕
李慈铭云:“案‘己不必无’,‘不’是衍字,当作‘己必无’。与下王长史道江道群语同。若作‘不必无’,则庸下人矣,安得谓之清士?”〔三〕
刘盼遂曰:“‘己不必无’,‘不’字疑涉上文而衍。本篇‘王长史道江道群:人可应有,乃不必有;人所应无,己必无’。可据正。晋书桓彝传作‘人所应有,而不必有;人所应无,而不必无’,亦误。文选二十一颜延年五君咏注引顾凯之嵇康赞曰‘南海太守鲍靓,通灵士也。东海徐宁师之’云云,疑即此徐宁。” 嘉锡案:盼遂所言虽似有据,然余以为徐宁、江灌之为人原不必相同,则桓彝、王濛之品题,亦故当有异。夫所谓人所应无者,谓衡之礼法不当有者也。而晋之名士固不为礼法所拘,礼所应无而竟有之者多矣。如王平子、谢幼舆之徒所为皆是也。时流竞相慕效,卞望之欲奏治之,而王导、庾亮不从。徐宁行事不知何如?然见用于庾亮,疑亦不羁之流,故桓彝评之如此。若江灌者,本传称其以执正积忤谢奕、桓温,视权贵蔑如,则实方正之士。故王濛反用桓彝之语,以为之目。其所取者既不一致,斯其所言,自不尽同矣。
66 桓茂伦云:“褚季野皮里阳秋。”〔一〕谓其裁中也。晋阳秋曰:“裒简穆有器识。”故为彝所目也。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九十三裒传作季野有皮里阳秋。言其外无臧否、而内有褒贬也。”
67 何次道尝送东人,瞻望见贾宁在后轮中,〔一〕曰:“此人不死,终为诸侯上客。”晋阳秋曰:“宁字建宁,长乐人,贾氏□子也。初自结于王应、诸葛瑶。应败,浮游吴会,吴人咸侮辱之。闻京师乱,驰出投苏峻,峻甚昵之,以为谋主。及峻闻义军起,自姑孰屯于石头,是宁之计。峻败,先降。仕至新安太守。”【校文】
注“字建宁” “宁”,沈本作“长”。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轮’疑是‘□’或‘舱’字之误。”
68 杜弘治墓崩,哀容不称。庾公顾谓诸客曰:“弘治至羸,不可以致哀。”晋阳秋曰:“杜乂字弘治,京兆人。祖预、父锡,有誉前朝。乂少有令名,仕丹阳丞,蚤卒。成帝纳乂女为后。”又曰:“弘治哭不可哀。”
69 世称“庾文康为丰年玉,稚恭为荒年谷”。庾家论云是文康称“恭为荒年谷,〔一〕庾长仁为丰年玉。”〔二〕谓亮有廊庙之器,翼有臣世之才,各有用也。
【校文】
注“臣世之才” “臣”,景宋本作“匡”,是也。
【笺疏】
〔一〕 程炎震云:“诸庾别无名‘恭’者,此当脱‘稚’字。”〔二〕
程炎震云:“长仁,庾统。见本篇‘简文目庾赤玉’条。”
70 世目“杜弘治标鲜,季野穆少”。江左名士传曰:“乂,清标令上也。”
71 有人目杜弘治:“标鲜清令,盛德之风,可乐咏也。”语林曰:“有人目杜弘治,标鲜甚清令,初若熙怡,容无韵,〔一〕盛德之风,可乐咏也。”【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此当以‘怡’字为句。‘容’字上下当有脱字。”
72 庾公云:“逸少国举。”故庾倪为碑文云:〔一〕“拔萃国举。”倪,庾倩小字也。徐广晋纪曰:“倩字少彦,司空冰子,皇后兄也。有才具,仕至太宰长史。桓温以其宗彊,使下邳王晃诬与谋反而诛之。”〔二〕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桓温杀庾倩,在咸安元年。若右军以太元四年方卒,倩安得为作碑乎?”〔二〕
程炎震云:“‘下邳’,晋书纪传皆作‘新蔡’,是也。西晋初别有下邳王晃,非此人。”颜之推还冤志云:“太宰武陵王晞,性尚武事,温常忌之,故加罪状,奏免晞及子综官。又逼新蔡王晃使列晞、综及前着作郎殷涓、太宰长史庾倩等谋反,频请杀之。诏特赦晞父子,乃徙新安。杀涓、倩。倩坐有才望,且宗族甚强,所以致极法。” 嘉锡案:各本还冤志此条有脱误,今据宝颜堂秘笈本。
73 庾稚恭与桓温书,称“刘道生日夕在事,大小殊快。义怀通乐,既佳,且足作友,正实良器,推此与君,同济艰不者也。”宋明帝文章志曰:“刘恢字道生,沛国人。识局明济,有文武才。王濛每称其思理淹通,蕃屏之高选,为车骑司马。年三十六卒,赠前将军。”〔一〕 【笺疏】
〔一〕 晋书刘惔传曰:“字真长,沛国相人也。”吴士鉴斠注曰:“世说德行篇注引刘尹别传作沛国萧人。又赏誉篇注引宋明帝文章志曰:‘刘恢字道生,沛国人。’案本传云:迁丹阳尹。隋志亦云:‘ 梁有丹阳尹刘恢集二卷,亡。’本传云:‘年三十六。’世说注引文章志亦云三十六卒。是刘恢皆为刘惔之讹。惟一字真长,一字道生。或古人亦有两字欤?” 嘉锡案:刘惔传云:“尚明帝女庐陵公主。”而本书排调篇“袁羊尝诣刘恢”条云:“刘尚晋明帝女。”注引晋阳秋曰:“恢尚庐陵长公主,名南弟。”益可证其为一人。佚存丛书本蒙求“刘恢倾酿” 句下李翰自注引世说曰:“刘恢字真长,为丹阳尹,常云:‘见何次道饮酒,使人欲倾家酿。’”案此事见本篇,作“刘尹云见何次道”云云。而蒙求以为真长名恢,亦可为古本世说恢、惔互出之证。然孝标注书,于一人仕履,例不重叙。真长始末已见德行篇“刘尹在郡”条下。而于此又别引文章志,则亦未悟其为一人也。本书言语篇云:“竺道潜在简文座,刘尹问道人何以游朱门。”高僧传卷四竺道潜传作“沛国刘恢嘲之”云云。刘惔传不云“为车骑司马,赠前将军。”此可以补史阙。 嘉锡又案:魏志管辂传引晋诸公赞曰:“刘邠位至太子仆。子粹,字纯嘏,侍中。次宏,字终嘏,太常。次汉,字仲嘏,光禄大夫。宏子耽,晋陵内史。耽子恢,字真长,尹丹阳,为中兴名士也。”所叙恢祖父名字,与本书赏誉上篇“洛中雅雅有三嘏”条及晋书刘惔传并合。惟仲嘏之名,赏誉上作“漠”,晋书作“潢”,为异耳。而真长之名,则一作恢,一作惔,其官又同为丹阳尹。然则恢之与惔,即是一人,无疑也。
74 王蓝田拜扬州,〔一〕主簿请讳,教云:“亡祖先君,名播海内,远近所知。内讳不出于外,礼记曰:“妇人之讳不出门。”余无所讳。”〔二〕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永和二年十月,王述为扬州刺史。”〔二〕
李慈铭云:“案此条是六朝人矜其门第之常语耳。所谓专以冢中枯骨骄人者也。临川列之赏誉,谬矣!”
75 萧中郎,孙丞公妇父。〔一〕刘尹在抚军坐,时拟为太常,刘尹云:“萧祖周不知便可作三公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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