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老二氏,既代表南北思想,而其时又有北方思想之别派崛起,而与儒家言相抗者,是为墨子。韩非子曰:“今之显学,儒墨也。”可以观墨学之势力矣。
墨子,名翟,《史记》称为宋大夫。善守御,节用。其年次不详,盖稍后于孔子。庄子称其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孟子称其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盖持兼爱之说而实行之者也。
宋者,殷之后也。孔子之评殷人曰:“殷人尊神,率民而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墨子之明鬼尊天,皆殷人因袭之思想。《汉书·艺文志》谓墨学出于清庙之守,亦其义也。孔子虽殷后,而生长于鲁,专明周礼。墨子仕宋,则依据殷道。是为儒、墨差别之大原因。至墨子节用、节葬诸义,则又兼采夏道。其书尝称道禹之功业,而谓公孟子曰:“子法周而未法夏,子之古非古也。”亦其证也。
墨子之弟子甚多,其著者,有禽滑厘、随巢、胡非之属。与孟子论争者曰夷之,亦其一也。宋钘非攻,盖亦墨子之支别与?
墨子学说,以有神论为基础。《明鬼》一篇,所以述鬼神之种类及性质者至备。其言鬼之不可不明也,曰:“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夫君臣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此其故何以然也?则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借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旦暮以为教诲乎天下之人,疑天下之众,使皆疑惑乎鬼神有无之别,是以天下乱。”然则墨子以罪恶之所由生为无神论,而因以明有神论之必要。是其说不本于宗教之信仰及哲学之思索,而仅为政治若社会应用而设。其说似太浅近,以其《法仪》诸篇推之,墨子盖有见于万物皆神,而天即为其统一者,因自昔崇拜自然之宗教而说之以学理者也。
儒家之尊天也,直以天道为社会之法则,而于天之所以当尊,天道之所以可法,未遑详也。及墨子而始阐明其故,于《法仪》篇详之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然则吾人之所可以为法者何在?墨子曰:“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夫父母者,彝伦之基本;学者,知识之源泉;君者,于现实界有绝对之威力。然而均不免于不仁,而不可以为法。盖既在此相对世界中,势不能有保其绝对之尊严者也。而吾人所法,要非有全知全能永保其绝对之尊严,而不与时地为推移者,不足以当之,然则非天而谁?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由是观之,墨子之于天,直以神灵视之,而不仅如儒家之视为理法矣。
人以天为法,则天意之好恶,即以决吾人之行止。夫天意果何在乎?墨子则承前文而言之曰:“天何欲何恶?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之?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其兼爱之而兼利之?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刍牛羊豢犬猪,絜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之食之,夫奚说以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
天之意在爱与利,则道德之法则,亦不得不然。墨子者,以爱与利为结合而不可离者也。故爱之本原,在近世伦理学家,谓其起于自爱,即起于自保其生之观念。而墨子之所见则不然。
自爱之爱,与憎相对。充其量,不免至于屈人以伸己。于是互相冲突,而社会之纷乱由是起焉。故以济世为的者,不可不扩充为绝对之爱。绝对之爱,兼爱也,天意也。故曰:“盗爱其室,不爱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由不相爱。虽至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亦然。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天下之乱物,具此而已矣。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爱。若使天下兼相爱,则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
墨子既揭兼爱之原理,则又举兼爱、别爱之利害以证成之。曰:“交别者,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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