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鱪鮬,鱶鯾”。○释曰:郭云:“小鱼也,似鲋子而黑。”《广雅》云:“鲋,鱟也。”此鱼似其小者,故云“似鲋子而黑”,色为异也。江东呼为妾鱼。《说文》云:鯜鱼“出乐浪潘国”是也。
鱼有力者,鰴。
[疏]“鱼有力者,鰴”。○释曰:凡鱼之强大多力异於群辈者,名鰴。
魵,鰕。
[疏]“魵,鰕”。○释曰:魵鱼,一名鰕。郭云:“出秽邪头国,见吕氏《字林》。”案《说文》亦云。
鮥,鳟。
[疏]“鮥,鳟”。○释曰:鮥,一名鳟。《诗》云:“九羘之鱼,鳟鲂。”陆机云:“鳟似鰖鱼而鳞细於鰖,赤眼是也。”
鲂,鮞。
[疏]“鲂,鮞”。○释曰:鲂,一名鮞,江东呼为鳊。《诗》云:“其鱼鲂鳏。”陆机云:“鲂,今伊洛济颍鲂鱼也。广而薄肥,恬而少肉,细鳞,鱼之美者。辽东梁水鲂,特肥而厚,尤美於中国鲂。故其乡语曰‘居就粮,梁水鲂’是也。”
鰌,鰀。蜎,蠉。
[疏]“蜎,蠉”。○释曰:井中小赤虫也。一名蜎,一名蠉,又名蛣蟩,又一名孑孓。《广雅》云:“孑孓,蜎”是也。
蛭,虮。
[疏]“蛭,虮”。○释曰:此水中虫,喜入人肉者,江东呼为虮。《本草》谓之“水蛭”。一名马蜞,一名马耆,即楚王食寒菹得而吞之,能去结积者,是也。
科斗,活东。
[疏]“科斗,活东”。○释曰:郭云:“虾蟆子。”此虫一名科斗,一名活东。头圆大而尾细,古文似之。故孔安国云:“皆科斗文字。”是也。
魁陆。
[疏]“魁陆”。○释曰:即魁蛤也,见《本草》。○注“《本草》”至“蚶也”。○释曰:案《本草》虫鱼部,“魁蛤,一名魁陆,生东海。正圆,两头空,表有文”。陶隐居注云:“形似鲂
軖,小狭长,外有纵横文理,云是老蝙蝠化为者。”是也。云“即今之蚶也”者,案,字书云:“蚶,蛤也。出会稽,可食。”是也。然则又一名蚶也。
蝘蚻。鼁<酋黽>,蟾诸。在水者黾。
[疏]“鼁<酋黽>,蟾诸。在水者黾”。○释曰:此有多种,鼁<酋黽>,一名蟾诸。郭云:“似虾蟆,居陆地。淮南谓之去蚥。”然蟾诸非虾蟆,但相似耳。案《本草》“虾蟆”陶注云:“此是腹大、皮上多痱磊者也。”蟾诸亦类此。《抱朴子》曰:蟾诸寿三千岁者,“头上有角,颔下有丹书八字”。《玄中记》云:“蟾诸头生角者,食之寿千岁。”是也。其居水者名黾,一名耿黾,一名土鸭。状似青蛙而腹大为异。陶注《本草》云:“大而青脊者,俗名土鸭,其鸣甚壮。”即此黾也。陶又云“一种小形善鸣”唤名为鼁者,即郭云“青蛙”者也。
蜌,蟢。
[疏]“蜌,蟢”。○释曰:蜌,一名蟢,蚌属也。《说文》云:“修为蟢,圆为<虫矞>。”郭云:“今江东呼蚌长而狭者为蟢。”其肉可为醢,《周礼•醢人》掌馈食之豆云“脾析蟢醢”是也。
蚌,含浆。
[疏]“蚌,含浆”。○释曰:《说文》云:“蜃属。”郭云:“即蜃也。”谓老产珠者也。一名蚌,一名含浆,《周礼》谓之貍物。
鳖三足,能。龟三足,贲。
[疏]“鳖三足,能。龟三足,贲”。○释曰:鳖、龟皆四足,三足者异,故异其名。鳖之三足者名能,龟之三足者名贲也。○注“《山海》”至“六眼”。○释曰:案《中山经》云:游戏山东南二十里,曰从山,从水出其上,潜其下,其中多三足鳖。食之无虫疾。是从山多三足鳖也。又云:放皋山东五十七里,曰大苦山。阳狂水出焉,西南注伊水中,多三足龟。食者无大疾,可以已肿。是大苦山多三足龟也。云“吴兴郡”以下者,以时验而言也。
蚹蠃,螔蝓。
[疏]“蚹蠃,螔蝓”。○释曰:蚹蠃,一名螔蝓。郭云:“即蜗牛也。”案《本草》“蜗牛”陶注云:“生山中及人家。头形似蛄蝓,但背负壳尔。”海边又一种正相似,以火炙壳便走出,食之,益颜色,名寄居。亦可作醢。《周礼》馈食之豆“葵菹蠃醢”是也。
蠃,小者蝛。
[疏]蠃与螺音义同。其小者名蝛。
螖蠌,小者蟧。
[疏]“螖蠌,小者蟧”。○释曰:螖,即彭螖也。似蟹而小,一名蠌。其小者别名蟧。案《埤苍》即云“螺属”。郭氏两从之。
蜃,小者珧。
[疏]“蜃,小者珧”。○释曰:蜃,大蛤也。《月令》云:孟冬之月,“雉入大水为蜃”。其小者名珧,一名玉珧,可饰佩刀削。《诗传》云“天子玉琫而珧珌”是也。《山海经》:峄皋山,皋水出焉,东注激女水,其中多蜃珧。
龟,俯者灵,仰者谢,前弇诸果,後弇诸猎,左倪不类,右倪不若。
[疏]“龟俯”至“不若”。○释曰:此辨龟之俯仰、前後、左右,其形不同,其名亦异也。云“龟”者,目诸龟也。云“龟,俯者灵”者,谓行时头低。《周礼》“天龟曰灵属”是也。云“仰者谢”者,谓行时头仰。《周礼》“地龟曰绎属”是也。云“前弇诸果”者,诸,辞也。谓甲前长弇覆者名果。《周礼》“东龟曰果属”是也。云“後弇诸猎”者,诸,亦辞也。谓甲後长弇覆者名猎。《周礼》“南龟曰猎属”是也。云“左倪不类”者,倪,庳也。不,发声也。谓行时头左边庳下者名类。《周礼》“西龟曰雷属”是也。云“右倪不若”者,不,亦发声也。谓行时头右边庳下者名若。《周礼》“北龟曰若属”是也。《周礼》又云:“各以其方之色与其体辨之。”郑注云:“属,言非一也。色,谓天龟玄,地龟黄,东龟青,西龟白,南龟赤,北龟黑。俯者灵,仰者绎,前弇果,後弇猎,左倪雷,右倪若,是其体也。东龟、南龟长前後,在阳,象经也。西龟、北龟长左右,在阴,象纬也。天龟俯,地龟仰,东龟前,南龟卻,西龟左,北龟右,各从其耦也。”是《周礼》先有成文,故此释之。郑取此文为说,其言正同。惟绎与谢,雷与类小异耳,其义亦同。○注“行头”至“卜审”。○释曰:案,贾公彦说《周礼》以倪为睥睨,则左倪右倪是左顾右顾也。郭氏以庳解倪,及云“今江东所谓左食者”,皆以时验而言也。云“以甲卜审”,言用此龟之甲,以卜吉凶审谛也。
贝,居陆。在水者蝛。大者魧,小者鱟。玄贝,贻贝。馀賞,黄白文。馀泉,白黄文。蚼,博而頯。蝑,大而险。鱟,小而椭。
[疏]“贝居”至“而椭”。○释曰:此辨贝居陆、居水、大小、文彩不同之名也。云“贝”者,目诸贝也。《说文》云:“贝,海介虫也。”取其甲以饰器物。古者货贝,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居陆者名,在水者名蝛。至大者名魧,至小者名鱟。黑色之贝名贻贝。黄为质,白为文点者名馀。白为质,黄为文点者名馀泉。中央广,两头锐者名蚼。大而污薄者名蝑,小而狭长者名鱟。○注“书大”至“魧属”。○释曰:案《大传》云:西伯既戡耆,纣囚之羑里。散宜生“之江淮之浦,取大贝”,大如大车之渠,以赎其罪是也。《考工记》谓“车輞为渠”,故云“渠谓车輞”。其贝形曲及大小如车輞,故比之也,引之以证此经。魧是其大如车輞者,故云“即魧属”。○注“以白”至“文点”。○释曰:舍人云:“贝,水中虫也。”李巡曰:“馀,贝甲黄为质,白为文彩。馀泉,贝甲白为质,黄为文彩。”陆机《疏》云:“贝,水中介虫也,龟鳖之属。其文彩之异、大小之殊甚众。古者货贝是也。馀,黄为质,以白为文。馀泉,白为质,以黄为文。又有紫贝,其白质如玉,紫点为文,皆行列相当。其贝大者,当至一尺六七寸者,今九真交趾以为杯盘宝物也。”是先儒相传为然。但解紫贝与郭氏少异。陆机以白为质,紫为文。郭氏以紫为质,黑为文。是其异也。《书》云“文贝仍几”。《诗》云“成是贝锦”。《山海经》“阴山。浊浴水出焉,南流注蕃泽,其中多文贝”。皆谓此馀、馀泉也。○注“即上”至“形容”。○释曰:云“即上小贝”,知者以其同名
鱟也。云“椭,谓狭而长”者,《诗》云:“嶞山乔岳。”《楚辞》云:“南北顺椭,其循几何?”皆是椭为狭长之名也。
蝾螈,蜥蜴;蜥蜴,蝘蜓;蝘蜓,守宫也。
[疏]“蝾螈”至“守宫也”。○释曰:《诗•小雅•正月》云“胡为虺蜴”谓此也。蝾螈、蜥蜴、蝘蜓、守宫,一物形状相类而四名也。《字林》云:“蝾螈,蛇医也。”《说文》云:“在草曰蜥蜴,在壁曰蝘蜓。”《方言》云:“秦晋西夏谓之守宫,或谓之衎<虫廛>,或谓之刺易。南阳人呼蝘蜓,其在泽中谓之易蜥。南楚谓之蛇医,或谓之蝾螈。”又东方朔云:“非守宫即蜥蜴。”案,此诸文则是在草泽中者,名蝾螈、蜥蜴;在壁者,名蝘蜓、守宫也。《博物志》云:以器养之,食以真朱。体尽赤,重七斤,捣万杵,以点女人体,终身不灭。耦则落,故号守宫。陆机《疏》云:“青绿色,大如指,形状可恶。”是也。
閜,蝭。
[疏]“閜,蝭”。○释曰:蛇也,蝮虺之属。大眼,有毒。一名閜,又名蝭,“淮南人呼蝭子”者,是也。
螣,螣蛇。
[疏]“螣,螣蛇”。○释曰:蛇似龙者也,名螣,一名螣蛇。能兴云雾而游其中也。○注“《淮南》云蟒蛇”。○释曰:蟒当为奔。案《淮南子•览冥》篇说女娲云:功烈“上际九天,下契黄垆。名声被後世,光辉熏万物。乘雷车,服应龙,骖青虬,援绝瑞,席萝图,云黄璐,前白螭,後奔蛇”。许慎云“奔蛇,驰蛇”是也。或曰淮南人呼此螣为蟒蛇,义亦通。
蟒,王蛇。
[疏]“蟒,王蛇”。○释曰:此蛇之最大者也。名蟒,又名王蛇。与上螣蛇异。
蝮虺,博三寸,首大如擘。
[疏]“蝮虺”至“如擘”。○释曰:博,广也。首,头也。擘,拇指也。此自一种毒蛇,名蝮虺。身广三寸,其头大如人拇指。○注“身广”至“蝮蛇”。○释曰:案郭注,《三苍》云:“擘,大指也。”《苍颉篇》以为足大指,郑注《仪礼》以为手大指。然则手足大指皆得名擘,故注云“头大如人擘指”,又名拇。孙炎云:“头如拇指。”是也。案舍人曰:“蝮,一名虺。江淮以南曰蝮,江淮以北曰虺。”孙炎曰:“江淮以南谓虺为蝮。广三寸,头如拇指,有牙,最毒。”郭璞曰:“此自一种蛇,人自名为蝮虺。”今蛇细颈大头,色如艾绶文,文间有毛似猪鬣,鼻上有针,大者长七八寸,一名反鼻,如虺类。足以明此自一种蛇,如郭意。此蛇,人自名蝮虺,非南北之异蛇,实是虫,以有鳞,故在《释鱼》。且鱼亦虫之属乎!
鲵,大者谓之鰕。
[疏]鲵,雌鲸也。大者长八九尺,别名鰕。
鱼枕谓之丁,鱼肠谓之乙,鱼尾谓之丙。
[疏]“鱼枕”至“之丙”。○释曰:此释鱼之骨体,肠尾之名也。其鱼头中骨为枕,其骨形似篆书丁字,故因谓之丁。其肠似篆书乙字,尾似篆书丙字,亦因名之也。○注“《礼记》曰:‘鱼去乙。’”○释曰:此《礼记•内则》文也。郑玄注云:“乙,鱼体中害人者名也。今东海鮥鱼有骨名乙,在目旁状如篆乙,食之鲠人不可出”者,与此经违。非郭义也。
一曰神龟,二曰灵龟,三曰摄龟,四曰宝龟,五曰文龟,六曰筮龟,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
[疏]“一曰”至“火龟”。○释曰:《易•损卦•六五》爻辞云:“十朋之龟,弗克违。”马、郑皆取此文解之。则此经十龟所以释《易》也。神龟者,龟之最神明者也。《礼统》曰:“神龟之象,上圆法天,下方法地,背上有盘法丘山,玄文交错以成列宿,长尺二寸,明吉凶,不言而信者。”是也。灵龟,龟之有灵、次神龟者。《雒书》曰:“灵龟者,玄文五色,神灵之精也。”摄龟,龟之小者。腹甲曲折,能自张闭者也。宝龟,传国所宝者。《春秋》经曰:“盗窃宝玉大弓。”《公羊传》曰:“宝者何”“龟青纯”。何休云:“谓之宝者,言世世保用之辞。”是也。文龟,甲有文彩者。筮龟,在蓍丛下者。山龟,生山中者。泽龟,生泽中者。水龟,生水中者。火龟,生火中者。○注“《书》曰:‘遗我大宝龟。’”○释曰:此《周书•大诰》文也。○注“《河图》”至“青文”。○释曰:引此以证龟甲有文彩也。其实《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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