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二〕。故為可奉之禮,制可遵之聲也〔三〕。口不盡味,耳不極音〔四〕,揆〔終〕始〔之宜〕,〔度賢愚〕之中〔五〕,為之檢則,使遠近同風,〔用〕而不竭〔六〕,亦所以結忠信,著不遷也。故鄉教庠序,革不修之〔七〕,使絲竹與俎豆並存,羽旄與揖讓俱用,正言與和聲同發。使將聽是聲也,必聞此言;將觀是容也,必崇其禮。猶賓主升降,然後酬行焉。於是言語之節,音聲之度,揖讓之宜〔八〕,動止之致,進退相須,共為一體。君臣用之於朝,士庶用之於家,少而習之,長而不怠,心安志固,從善日遷,此先王用樂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樂必存。是以國史採風俗之盛衰,寄之樂工,宣之以管絃,使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戒〔九〕,此〔又〕先王用樂之意也〔十〕。
上與皇太(子)后幸南陽章陵〔一〕,周觀舊廬,召見陰、鄧故人,賞賜各有差。
春二月辛亥,上親耕于藉田。
將獵河內,驃騎將軍、王蒼諫曰:「臣聞盛春,農事始興,於時令,不聚民興功〔一〕。傳曰:『田獵不宿,食飲不享,出入不節,則木不曲直。』〔二〕此失春令故也。臣知車駕至約省,所過吏民諷誦甘棠之德〔三〕,雖然,動之不以禮,非示四方規準也。陛下因行田野,見稼穡,經覽河山,消遙駐留,弭節周旋〔四〕。至秋冬,乃振威靈,整法駕,備周衛,設羽旄,詩云:『抑抑威儀,惟民之隅』。『敬慎威儀,惟民之則』〔五〕。不勝至心,謹手書陳愚。」上從之。
秋九月戊寅,千乘王建薨。
隴西太守鄧融下獄死。初,融在職不稱,功曹廉范知其必獲罪,乃謝病去,融甚望之。范改姓名,求為廷尉卒。無何,融果徵下獄。范衛侍有異於常,融不意是范也,怪而問之曰:「卿何類我功曹?」范曰:「君誤耳,非是也。」融疾病,及死,范養視舊篤,終不自言。身自將車送葬至南陽,葬畢而去。
范字叔度,杜陵人。祖父丹,王莽時為大司馬。范父遭亂,客死於蜀。范與母流離西州。天下定,乃歸鄉里。范年十五,辭母入蜀,迎父喪,母憐其小,謂曰:「汝家惟汝一身,遭世亂,恐滅絕,不得奉宗祀。今僅得全,奈何復棄我遠去?」范固自請,母不能止,遂與客俱西入蜀。蜀郡太守張穆,丹之故吏也,聞范迎喪,遣吏資車馬、布帛送范,范還不受。自〔與〕客步負喪〔一〕,經涉塗險,至葭萌,下喪載船。船觸石,破沒,范持骸骨,人前接范,不動,遂沒石間。眾傷其義,相與共鉤,求一日乃得,共抱懸,良久乃蘇。穆聞之大驚,復馳遣〔吏〕將前資追與范〔二〕,范曰:「前後相違,范所不行也。」遂辭不受。歸葬行服,關中高其行。
袁宏曰:古之人明救卹之義,開取與之分,所以周急拯難,通乎人之否泰也。廉范厲然獨行,以任所重,其身殆亡,而親柩幾喪,非全通之道也。
范既歸,事博士薛漢〔一〕。初,范家之入蜀,以良田百餘頃屬故吏毛仲。范歸,仲子叔奉仲遺命,以田歸范。范以物無常主,在人即有,悉推田與之。辟公府據,會薛漢坐楚事誅,故人門生莫敢哭視,范獨往收之。吏以聞,帝大怒,召入,詰責范曰:「楚王無道,狡亂天下。范,公府據,不與朝廷同心,而反收斂罪人,何邪?」范叩頭曰:「臣無狀,以謂漢等皆已伏誅,故不勝師資弟子之情〔二〕,當萬死。」上怒稍解。問范:「為廉頗後邪?」范對曰:「臣本趙人廉頗之後,大父丹為王莽大司馬。」上乃曰:「怪范能若此!」因釋之。
舉茂才,為溫令。數月,遷雲中太守。會胡虜反。故事,虜人入塞過五千人,移書旁郡,救至乃出。范聞警,即自以精兵赴之,虜盛,漢兵不能敵。范乃令軍士皆持炬,晨奔虜軍,大炬如星,虜見之驚走,追擊,大破之。自此後,虜震怖,不敢犯雲中。累遷武〔威、武都〕(侯)、蜀郡太守〔一〕,所在有名跡。蜀郡好文辯,喜相長短,范以寬厚化下,人民懷之。坐事免歸家,多散財物,以賑宗族。與洛陽亭長慶鴻為刎頸之交,時人稱曰:「前有管鮑,後有慶廉。」鴻官至琅邪太守,所在有異跡。
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馮魴免。
丹字少卿,南陽穰人。少事淮陽公孫昌,西入關,棄符歎曰:「不乘傳車,終不出關。」是時昌為王莽講學大夫,門下生甚眾,而昌獨禮異丹〔一〕。由是嚴尤、王尋更辟請,皆不就。莽亦徵之,逃避十餘年。而更始立,徵丹為諫議大夫,持節出關,安集南陽。初,世祖即位,諸將悉降,受爵邑,丹獨城守不下。乃裹節荷擔,經歷險阻,謁更始妻子,還其節傳,然後歸田里。後舉高第,稍遷并州牧、左馮翊,皆有稱績。及在相位,清廉公正,與侯霸、杜林相善,亦齊名跡。
十二月,陵鄉侯梁松下獄死。松有才能,明習漢家故事,以遷尚舞陰公主,為虎賁中郎將。世祖時貴幸用事。上即位,遷太僕卿。數為私書,請託郡縣,事發覺,免官。由是怨望,下獄誅。
安豐侯竇融薨。融子穆尚內黃公主,而顯親侯〔友〕(及)子固尚沮陽公主〔一〕,穆長子勳尚東海恭王女〔比〕(北)陽公主〔二〕。穆為城門校尉,固為中郎將,監羽林,融從兄子林為護羌校尉。竇氏一公、兩侯、三公主,四二千石,自祖及孫,官府邸第相望,奴婢千餘人,於親戚功臣中,莫與為比。融年老,子孫放縱,多不法度。帝不能容,數下詔,比以竇嬰、田蚡故事〔三〕。融惶懼,乞骸骨,上賜牛酒,策罷。穆以國在安豐,欲以六安侯歸〔四〕,遂假作故六安王國,矯稱長公主家,上書自言〔五〕。帝大怒,乃盡免穆等官,諸竇為郎吏者,皆遣歸故郡,留融京師。會融病薨,謚曰戴侯。
穆居大第,富於財,天子使謁者監護其家,欲以全之。居數年,穆父子自以失勢,出怨言,使者奏焉,乃遣歸故郡。坐賂遺小吏,為郡所考,穆及勳皆死獄中。詔融夫人與一孫還洛陽。固有才能,世祖時貴顯用事,及穆得罪,固亦廢于家。
東平王蒼以輔政久,固請歸藩。
春二月,詔曰:「東平王比上書,願歸藩,上將軍印綬,謙讓日聞,至誠懇惻。蓋『君子成人之美』〔一〕,今其聽焉。以驃騎長史為東平王太傅,掾吏為中大夫,令史為王家郎,勿上將軍印綬。」蒼體貌長大,進止有禮,好古多聞,儒雅有識度。上嘗問蒼:「在家何者最為樂?」對:「為善最樂。」上嗟歎之。
冬十一月,上幸鄴。
春正月,沛王、楚王、濟南王、東平王、淮陽王、琅邪王、中山王、東海王來朝〔一〕。
廬江獲寶鼎〔一〕,納于太廟。
冬十一月〔一〕,行幸魯,祠東海恭王。沛王、楚王、濟南王、東平王、淮陽王、琅邪王皆會于魯。
十二月,還過陽城,遣使者祠中岳。
太尉虞延為司徒〔一〕。延立朝正色,多所匡弼。陰氏憾延,欲毀傷之,使人告延與楚王英謀反〔二〕,延以英帝親,以為不然,不受其言。後英事發覺,上切讓之。
春正月癸酉〔一〕,皇太后陰氏崩。
二月庚申,葬光烈陰皇后。
徵東海相宋均為尚書令。嘗有疑事,上大怒,召尚書郎執之。諸尚書皆叩頭謝,均獨正色曰:「夫忠臣守正,敢有二心?均雖死,不易!」上聞而善之,即捨之。遷司隸校尉、河〔內〕(南)太守〔一〕,政化大行,每疾,百姓耆老皆為禱請,旦夕至府,問訊起居。天子方欲以為相,會有痼疾。上召入,自視其疾。均見上,流涕謝曰:「天罰有罪,所苦浸篤,不復奉望帷幄。」上甚傷之,賜錢三十萬,卒於家。
初,上好用能吏,卒多暴虐殘刻,終皆毀敗。均罷朝,相與言曰:「今選舉不得幽隱側陋,但得見長吏耳。太始初〔一〕,京兆則趙廣漢、尹翁歸、蕭望之,丞相則魏相、黃霸,此數公者,治皆致平。今二千石殊無比,國家喜文法吏,以定止姦也。然文吏習為欺謾,而廉吏清在一己,無益百姓流亡,盜賊所由而作也。均自欲叩頭爭之,時未可改也,久將自苦之,乃可言耳。」未及言,遷為司隸校尉。後上聞其言,追而悲之。
均字叔庠,南陽安眾人。初為上蔡長,誅鉏豪右,姦猾震慄。府下禁民葬不得過制,均不行,督郵以讓縣。均曰:「夫送終踰制,過之厚也。國有不義之民,而罰其過禮者,恐非政治之先。」遷九江太守,五日一聽事,悉省掾吏,閉督郵府內,令與諸曹分休,屬縣無事,百姓安業〔一〕。九江多虎,數傷民。先時常募吏民設檻餌捕之,均曰:「夫虎豹在山,黿鼉在淵,物性之所託也。江淮之間有猛獸,猶江北之有雞豚也。今數為民害,咎在貪殘居職使然也,而令吏捕虎,非憂民之本也。今務退貪殘,進忠良,去窞餌,勿復課。」其後民傳言虎皆去,東渡江。
北海王薨,謚曰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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