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正宗 - 第一章 子平真诠(1)

作者:【暂缺】 【37,057】字 目 录

第一章 子平真诠

(一)论用神

原文: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杀伤枭刃,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则顺,当逆则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解读:八字中的用神,只在月令上寻求,以月令地支五行与日元五行的生克关系,来确定不同的格局。当月令属于财官印食的时候,就是四个善的用神,应当予以保护性使用,这叫顺用;当月令属于杀伤枭刃的时候,就是四个不善的用神,应当予以控制性使用,这叫逆用。当顺则顺,当逆则逆,只要八字喜忌配合得当,是都能成为贵格的。

原文: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杀以相生,劫财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杀喜食伤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配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杀以制伏,忌官杀之俱无;月劫透官以制伏,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略也。

解读:对于月令中善的用神怎样顺用呢?

用神是财星,就喜有食神来相生,有官星制伏比劫以护财;

用神是正官,就喜有财星来相生,有印星制伏伤官以护官;

用神是正印,就喜有官杀来相生,有比劫制伏财星以护印;

用神是食神,就喜身强劫旺来相生,有财星制枭神以护食。

对于不善的用神怎样逆用呢?

用神是七杀,就喜有食伤来制伏,忌财星资杀,枭神夺食;

用神是伤官,就喜有印星来制伏,或有财星化泄伤官;

用神是阳刃,就喜有官杀来制伏,忌官杀全无;

用神是比劫,就喜透官来制伏,无官有财,则喜透食伤以化劫。

这些就是对用神顺用逆用的大致方法。

原文: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配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逢枭者同论;见杀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以为去食护杀,而以为杀印相生,与印逢杀者同论。更有杀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敌杀,而以为七杀制刃,与阳刃露杀者同论。此皆由于不知月令而妄取用神之故也。

解读:今人不知道取用神要专从月令提纲上取,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都以月令为主,来观其喜忌。比如月令是正官,有印星化官生身,这叫正官配印格,但是不重月令为用的人,却将此视为官印双全,与印绶喜官格同论;月令为财,透食神相生,格成财逢食生,而不重视月令用神的人,却将此视为食神生财格;月令为偏印,透食神泄秀,格成食神吐秀,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却将此视为枭神夺食,说要以财制枭;月令为七杀,逢食神制杀而又露出印星,这本来就破了食神制杀格,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却还说是杀印相生;还有月令为七杀时,碰到阳刃,是刃来助身合杀,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却将此视为七杀制刃,与阳刃格同论。这些都是由于不重视月令用神而乱取用神的原因。

原文: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杀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解读:当月令没有可用之物时,就会出现月令无用神的情况。月令可用之物就是官印财杀伤食这六样东西,当月令没有官印财杀伤食这六样东西时,即表示月令没有可用之物了。比如甲乙木生于寅卯月,日干属木,月令也属木,木不能以木为用神,因此沈氏说“本身不可为用”。怎么办呢?到月令之外去找那六样东西,并按照“有官先论官,无官方论用”的取用规则,先取官杀格,官杀格不成立则取食财格。食财格又不成立则取印比两旺格。若是官杀财食伤印这六样东西均不能立足成格,则谓之身旺无依,也就是完全没有可用之物了,那命主就只有遁入空门,让佛祖保佑他啦。但是取用定格总要以月令为主。当月令为建禄比劫时,虽然说它不是用神,也可以把它当作用神来称呼。

沈氏的话有两层意思:一是取用神先当以月令为主为先,当月令为比劫时即为月令无用神,这时就要在月令之外寻取用神;二是不管月令是否比劫,若都将月令叫做用神的话,那么建禄与阳刃就可以算作是不善的用神。所以沈氏又说“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话里的“非用”二字是第一层意思,而“即用神”三字就是第二层意思。

(二)论用神变化

原文:用神既主月令也,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解读:取用既然以月令为主,可是月令地支藏干的数量是不一样的,有的只藏一干,有的却藏有二干或三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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