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透食,而运行煞;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食神带煞,而运行财;七煞食制,而运逢枭;伤官佩印,而运行财;阳刃用煞,而运逢食;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则帮身,逢巳午则相冲是也。 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 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则自坐长生,逢酉则会丑以伤官之类是也。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何也?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何也?运本美而逢冲则轻,运既忌面又冲则重也。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则冲,而本命巳酉相会,则冲无力;年支亥未,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 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是也。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命之格局,成于八字,然配之以运,亦有成格变格之要权。其成格变格,较之喜忌祸福尤重。
何为成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从而就之者是也。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宫,而运逢申子以会之;乙生辰月,或申或子会印成局,而运逢壬癸以透之。如此之类,皆成格也。 何为变格?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而运逢戌,透出辰中伤官;壬生戌月,丁己并透,而支又会寅会午,作财旺生官矣,而运逢戊土,透出戌中七煞;壬生亥月,透己为用,作建禄用官矣,而运逢卯未,会亥成本,又化建禄为伤。如此之类,皆变格也。 然亦有逢成格而不喜者,何也?如壬生午月,运透己官,而本命有甲乙之类是也。又有逢变格而不忌者,何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用官,逢戊而命有甲;壬生亥月,透己用官,运逢卯未,而命有庚辛之类是也。 成格变格,关系甚大,取运者其细详之。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命中喜忌,虽支干俱有,而干主天,动而有为,支主地,静以待用,且干主一而支藏多,为福为祸,安不得殊? 譬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则官煞杂,而申酉不作此例。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又掌道印也。逢二辛则官犯重,而二酉不作此例。辛坐二酉,如一府而摄二郡也,透丁则伤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动而午静,且丁巳并藏,安知其为财也? 然亦有支而能作祸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酉未能伤,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动,亦能伤矣。即此反观,如甲生甲月,午不制煞,会寅会戌,二者清局而火动,亦能矣。然必会有动,是正与干有别也。即此一端,余者可知。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支中喜忌,固与干有别矣,而运逢透清,则静而待用者,正得其用,而喜忌之验,于此乃见。何谓透清?如甲用酉官,逢辰未即为财,而运透戊,逢午未即为伤,而运透丁之类是也。若命与运二支会局,亦作清论。如甲用酉官,本命有午,而运逢寅戌之类。然在年则重,在日次之,至于时生于午,而运逢寅戌会局,则缓而不急矣。虽格之成败高低,八字已有定论,与命中原有者不同,而此五年中,亦能炒其祸福。若月令之物,而运中透清,则与命中原有者,不甚相悬,即前篇所谓行运成格变格是也。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八字用神专凭月令,月无用神,台寻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未也。今人不知轻重,拘泥格局,执假失真。 故戊生甲寅之月,时上庚甲,不以为明煞有制,而以为专食之格,逢甲减福。
丙生子月,时逢巳禄,不以为正官之格,归禄帮身,而以为日禄归时,逢官破局。辛日透丙,时遇戊子,不以为辛日得官逢印,而以为朝阳之格,因丙无成。 财逢时煞,不以为生煞攻身,而以为时上偏官。癸生巳月,时遇甲寅,不以为暗官受破,而以为刑合成格。 癸生冬月,酉日亥时,透戊坐戌,不以为月劫建禄,用官通根,而以为拱戌之格,填实不利。辛日坐丑,寅年,亥月,卯时,不以为正财之格,而以为填实拱贵。乙逢寅月,时遇丙子,不以为木火通明,而以为格成鼠贵。 如此谬论,百无一是,此皆由不知命理,妄为评断。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导端,妄言妄听,牢不可破。如论干支,则不知阴阳之理,而以俗书体象歌诀为确论;论格局,则不知专寻月令,而以拘泥外格为活变;论生克,则不察喜忌,而以伤旺扶弱为定法;论行运,则不问同中有导,而以干支相类为一例。 究其缘由,一则书中用字轻重,不知其意,而谬生偏见;一则以鹆书无知妄作,误会其说,而深入迷途;一则论命取运,偶然湊合,而遂以己见为不易,一则以古人命式,亦有误收,即收之不误,又以己意入外格,尤为害人不浅。 如壬申、癸丑、己丑、甲戌,本杂气财旺生官也,而以为乙亥时,作时上偏官论,岂知旺财生煞,将救死之不暇,于何取贵?此类甚多,皆误收格局也。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财也,而欲弃月令,以为戊日庚申合禄之格,岂知本身自有财食,岂不甚美?又何劳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类甚多,皆硬入外格也。 人苟中无定见,察理不精,睹此谬论,岂能无惑?何况近日贵格不可解者,亦往往有之乎?岂知行术之人,必以贵命为指归,或将风闻为实据,或探其生日,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时,谬造贵格,其人之八字,时多未确,即彼本身,亦不自知。若看命者不究其本,而徒以彼既富贵迁就其说以相从,无惑乎终身无解日矣!
三十一、论正官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若壬戌、丁未、戊甲、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若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大贵之格也。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水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取运之道,一八字则有一八字这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财,运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伤。若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若官重身轻而佩印,则身旺为宜,不必财运也。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若印绶叠出,财运亦无害矣。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其命中用劫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不过复露七煞。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议论。运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随时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独正官也。
三十三、论财
财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为美。为财帛,为妻妾,为才能,为驿马,皆财类也
财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类, 一亦不为过,太多则露矣。然而财旺生官,露亦不忌,盖露不忌,盖露以防劫,生官则劫退,譬如府库钱粮,有官守护,即使露白,谁敢劫之?如葛参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岂非财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财格之贵局不一,有财旺生官者,身强而不透伤官,不混七煞,贵格也。 有财用食生者,身强而不露官,略带一位比劫,益觉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杨待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则格坏矣。 有财格佩印者,盖孤财不贵,佩印帮身,即印取贵。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参政之命是也,然财印宜相并,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乙与己两不相能,即有好处,小富而已。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与印两不相碍,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皆贵格也。如吴榜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是食与印不相碍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虽食印相克,而欲存巳戊官,是去食护官也。反是则减福矣。 有财用伤官者,财不甚旺而比强,辂露一位伤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库,逢辛为劫,壬以化劫生财,汪学士命是也,财旺无劫而透伤,反为不利,盖伤官本非美物,财轻透劫,不得己而用之。旺而露伤,何苦用彼?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贵乎? 有财带七煞者,或合煞存财,或制煞生财,皆贵格也,如毛状元命,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财也;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财也。 有财用煞印者,党煞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贵格。如赵待郎命,乙丑、丁亥、乙亥,化煞而即以解冻,又不露财以杂其印,所以贵也。若财用煞印而印独,财煞并透,非特不贵,亦不富也。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又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书命是也。又壬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以其透丙藏戊,弃煞就财,美者存在赠者弃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仆命是也。 至于劫刃太重,弃财就煞,如一尚书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变之又变者也。
三十四、论财取运
财格取运,即以财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财旺生官者,运喜身旺印缓,不利七煞伤官;若生官而后透印,伤官之地 ,不甚有害。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则运喜印绶,而逢煞反吉矣。 财用食生,财食重而身轻,则喜助身;财食轻而身重,则仍行财食。煞运不忌,官印反晦矣。 财格佩印,运喜官乡,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财用食印,财轻则喜财食,身轻则喜比印,官运有碍,煞反不忌也。 财带伤官,财运则亨,煞运不利,运行官印,未见其美矣。 财带七煞。不论合煞制煞,运喜食伤身旺之方。财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财必忌。伤食之方,亦任意矣
三十五、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印绶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独取其生印,而即可以为用,与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张参政之命是也。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则如朱尚书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为戊制,不伤官也。又如临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为乙制,己不碍官也。 有印而用伤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过,泄身以为秀气。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状元命也,若印浅身轻,而用层层伤食,则寒贫之局矣。 有用偏官者,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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