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八十七 李斯列傳第二十七

作者: 司馬遷10,271】字 目 录

年矣,不能進而前,士卒多秏,無尺寸之功,乃反數上書直言誹謗我所為,以不得罷歸為太子,日夜怨望。扶蘇為人子不孝,其賜劍以自裁!將軍恬與扶蘇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謀。為人臣不忠,其賜死,以兵屬裨將王離。」封其書以皇帝璽,遣胡亥客奉書賜扶蘇於上郡。

使者至,發書,扶蘇泣,入內舍,欲自殺。蒙恬止扶蘇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將三十萬眾守邊,公子為監,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來,即自殺,安知其非詐?請復請,復請而後死,未暮也。」使者數趣之。扶蘇為人仁,謂蒙恬曰:「父而賜子死,尚安復請!」即自殺。蒙恬不肯死,使者即以屬吏,繫於陽周。〔一〕

〔一〕集解徐廣曰:「屬上郡。」正義陽周,寧州羅川縣之邑也。

使者還報,胡亥、斯、高大喜。至咸陽,發喪,太子立為二世皇帝。以趙高為郎中令,常侍中用事。

二世燕居,乃召高與謀事,謂曰:「夫人生居世閒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安宗廟而樂萬姓,長有天下,終吾年壽,其道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也,而昏亂主之所禁也。臣請言之,不敢避斧鉞之誅,願陛下少留意焉。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盡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恐為變。且蒙恬已死,蒙毅將兵居外,臣戰戰栗栗,唯恐不終。且陛下安得為此樂乎?」二世曰:「為之柰何?」趙高曰:「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至收族,滅大臣而遠骨肉;貧者富之,賤者貴之。盡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近之。此則陰德歸陛下,害除而姦謀塞,群臣莫不被潤澤,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志寵樂矣。計莫出於此。」二世然高之言,乃更為法律。於是群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殺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十公主矺死於杜,〔一〕財物入於縣官,相連坐者不可勝數。

〔一〕集解史記音隱曰:「矺音貯格反。」索隱矺音宅,與「磔」同,古今字異耳。磔謂裂其支體而殺之。

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則賜食,出則乘輿。御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廄之寶馬,臣得賜之。臣當從死而不能,為人子不孝,為人臣不忠。不忠者無名以立於世,臣請從死,願葬酈山之足。唯上幸哀憐之。」書上,胡亥大說,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趙高曰:「人臣當憂死而不暇,何變之得謀!」胡亥可其書,賜錢十萬以葬。

法令誅罰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眾。又作阿房之宮,治直〔道〕、馳道,賦斂愈重,戍傜無已。於是楚戍卒陳勝、吳廣等乃作亂,起於山東,傑俊相立,自置為侯王,叛秦,兵至鴻門而卻。李斯數欲請閒諫,二世不許。而二世責問李斯曰:「吾有私議而有所聞於韓子也,曰『堯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采椽不斲,〔一〕茅茨不翦,雖逆旅之宿不勤於此矣。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糲之食〔二〕,藜藿之羹,飯土匭,〔三〕啜土鉶,〔四〕雖監門之養不觳於此矣。〔五〕禹鑿龍門,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六〕決渟水致之海,〔七〕而股無胈,〔八〕脛無毛,手足胼胝,面目黎黑,遂以死于外,葬於會稽,臣虜之勞不烈於此矣』。然則夫所貴於有天下者,豈欲苦形勞神,身處逆旅之宿,口食監門之養,手持臣虜之作哉?此不肖人之所勉也,非賢者之所務也。彼賢人之有天下也,專用天下適己而已矣,此所貴於有天下也。夫所謂賢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萬民,今身且不能利,將惡能治天下哉!故吾願賜志廣欲,長享天下而無害,為之柰何?」李斯子由為三川守,群盜吳廣等西略地,過去弗能禁。章邯以破逐廣等兵,使者覆案三川相屬,誚讓斯居三公位,如何令盜如此。李斯恐懼,重爵祿,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以書對曰:

〔一〕集解徐廣曰:「采,一名櫟。一作『柞』。」索隱采,木名,即今之櫟木。

〔二〕索隱粢音資。糲音郎葛反。粢者,稷也。糲者,麄粟飯也。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溜』。」

〔四〕集解音刑。

〔五〕集解徐廣曰:「觳音學。觳,一作『轂』,推也。」索隱觳音學。爾雅「觳,盡也」。言監門下人飯猶不盡此。若徐氏云「一作『轂』。轂,推也」,則字宜作「較」。鄒氏音角。

〔六〕正義謂河之九曲,別為隄防。

〔七〕集解徐廣曰:「致,一作『放』。」

〔八〕集解胈,膚毳皮。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一〕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賢不肖莫敢不盡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一〕索隱督者,察也。察其罪,責之以刑罰也。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一〕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二〕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於天下之民,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夫以人徇己,則己貴而人賤;以己徇人,則己賤而人貴。故徇人者賤,而人所徇者貴,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為尊賢者,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肖者,為其賤也。而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繆矣。謂之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責之過也。

〔一〕索隱上音資二反,下音呼季反。恣睢猶放縱也。謂肆情縱恣也。

〔二〕正義言有天下不能自縱恣督責,乃勞身於天下若堯、禹,即以天下為桎梏於身也。

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一〕則能罰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二〕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釋〔三〕,鑠金百溢,盜跖不搏」者,〔四〕非庸人之心重,尋常之利深,而盜跖之欲淺也;又不以盜跖之行,為輕百鎰之重也。搏必隨手刑,則盜跖不搏百鎰;而罰不必行也,則庸人不釋尋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五〕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牧其上。〔六〕夫樓季也而難五丈之限,豈跛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塹之勢異也。〔七〕明主聖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務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敗子也,則亦不察於聖人之論矣。夫不能行聖人之術,則舍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八〕

〔一〕索隱格,彊扞也。虜,奴隸也。言嚴整之家本無格扞奴僕也。

〔二〕正義棄灰於道者黥也。韓子云:「殷之法,棄灰於衢者刑。子貢以為重,問之。仲尼曰:『灰棄於衢必燔,人必怒,怒則鬥,鬥則三族,雖刑之可也。』。」

〔三〕索隱八尺曰尋,倍尋曰常,以言其少也。庸人弗釋者,謂庸人見則取之而不釋,以其罪輕,故下云「罰不必行,則庸人弗釋尋常」是也。

〔四〕索隱爾雅「鑠,美也」。言百溢之美金在於地,雖有盜跖之行亦不取者,為財多而罪重也,故下云「搏必隨手刑,盜跖不搏」也。搏猶攫也,取也。凡鳥翼擊物曰搏,足取曰攫,故人取物亦謂之搏。

〔五〕集解許慎曰:「樓季,魏文侯之弟。」王孫子曰:「樓季之兄也。」

〔六〕集解詩云:「羊墳首。」毛傳曰:「牝曰。」

〔七〕索隱峭,峻也,高也,七笑反。塹音漸。以言峭峻則難登,故樓季難五丈之限;平塹則易涉,故跛牧於泰山也。

〔八〕索隱舍猶廢也,止也。言為人主不能行聖人督責之術,則已廢止,何為勤身苦心,為天下所役,是何哉?「可不哀邪」,言其非也。

且夫儉節仁義之人立於朝,則荒肆之樂輟矣;諫說論理之臣閒於側,則流漫之志詘矣;烈士死節之行顯於世,則淫康之虞廢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獨操主術以制聽從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勢重也。凡賢主者,必將能拂世磨俗,〔一〕而廢其所惡,立其所欲,故生則有尊重之勢,死則有賢明之謚也。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後能滅仁義之塗,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聰揜明,內獨視聽,故外不可傾以仁義烈士之行,而內不可奪以諫說忿爭之辯。故能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後可謂能明申、韓之術,而脩商君之法。法脩術明而天下亂者,未之聞也。故曰「王道約而易操」也。唯明主為能行之。若此則謂督責之誠,則臣無邪,臣無邪則天下安,天下安則主嚴尊,主嚴尊則督責必,督責必則所求得,所求得則國家富,國家富則君樂豐。故督責之術設,則所欲無不得矣。群臣百姓救過不給,何變之敢圖?若此則帝道備,而可謂能明君臣之術矣。雖申、韓復生,不能加也。

〔一〕索隱拂音扶弗反。磨音莫何反。拂世,蓋言與代情乖戾。磨俗,言磨礪於俗使從己。

書奏,二世悅。於是行督責益嚴,稅民深者為明吏。二世曰:「若此則可謂能督責矣。」刑者相半於道,而死人日成積於市。殺人眾者為忠臣。二世曰:「若此則可謂能督責矣。」

初,趙高為郎中令,所殺及報私怨眾多,恐大臣入朝奏事毀惡之,乃說二世曰:「天子所以貴者,但以聞聲,群臣莫得見其面,故號曰『朕』。且陛下富於春秋,未必盡通諸事,〔一〕今坐朝廷,譴舉有不當者,則見短於大臣,非所以示神明於天下也。且陛下深拱禁中,與臣及侍中習法者待事,事來有以揆之。〔二〕如此則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稱聖主矣。」二世用其計,乃不坐朝廷見大臣,居禁中。趙高常侍中用事,事皆決於趙高。

〔一〕集解徐廣曰:「通,或宜作『照』。」

〔二〕集解徐廣曰:「揆,一作『撥』也。」

高聞李斯以為言,乃見丞相曰:「關東群盜多,今上急益發繇治阿房宮,〔一〕聚狗馬無用之物。臣欲諫,為位賤。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諫?」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時上不坐朝廷,上居深宮,吾有所言者,不可傳也,欲見無閒。」趙高謂曰:「君誠能諫,請為君候上閒語君。」於是趙高待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閒,可奏事。」丞相至宮門上謁,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閒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輒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二〕趙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貴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以故楚盜公行,〔三〕過三川,城守不肯擊。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二世以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審,乃使人案驗三川守與盜通狀。李斯聞之。

〔一〕索隱房音旁,一如字。

〔二〕索隱謂以我幼故輕我也。云「固我」者,一云以我為短少,且固陋於我也,於義為疏。

〔三〕集解徐廣曰:「公,一作『訟』,音松。」

是時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優俳之觀。〔一〕李斯不得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曰:「臣聞之,臣疑其君,無不危國;妾疑其夫,無不危家。今有大臣於陛下擅利擅害,與陛下無異,此甚不便。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罰,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田常為簡公臣,爵列無敵於國,私家之富與公家均,布惠施德,下得百姓,上得群臣,陰取齊國,殺宰予於庭,即弒簡公於朝,遂有齊國。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於齊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韓玘為韓安相也。〔二〕陛下不圖,臣恐其為變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絜行脩善,自使至此,以忠得進,以信守位,朕實賢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少失先人,無所識知,不習治民,而君又老,恐與天下絕矣。朕非屬趙君,當誰任哉?且趙君為人精廉彊力,下知人情,上能適朕,君其勿疑。」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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