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天子之尊不可企及。
有句谚语说‘要打老鼠却又怕打坏了器物’是个很好的比喻。
老鼠靠近器物,尚且顾忌而不打,恐怕伤及器物,何况对于亲近主上的贵臣呢?用廉耻节礼约束君子,因而有赐死而无诛戮的耻辱。
黥面劓鼻之刑不施及大夫,是因为他们离主上不远。
礼规定,人君所乘之马不得察看其齿数,践踏其食草者应予惩罚;见到君主所用几杖要起立,碰上君主乘坐的车要下拜,进入宫殿正门便要碎步疾走,君主所宠之臣即或有过错,也不对其本人施加刑戮之罪,这都是因为尊君的缘故。
这就是主上用以预先远离不敬之人,而对大臣优礼有加以砺其志节。
而今自王侯三公等亲贵,都是天子应和颜悦色予以优礼的,即古代天子称之为伯父、伯舅之人,然而把他们与黎民百姓一样绳之以黥、劓、..、刖、笞、骂,弃市之法,那不是像殿堂失去了台阶一样吗?被杀被辱者不是过于迫于天子么?如果不行廉耻,大臣无以掌握重权,大官不是有像罪徒皂隶一样的无耻之心么?秦二世被定重罪杀于望夷宫之事,即源于秦制投鼠不忌器之风习。
“臣听说,鞋子虽新不宜放在枕上,帽子虽破不能用于垫鞋。
曾在贵宠之位的人,天子曾和颜悦色优礼有加,吏民曾俯首伏拜敬畏不已,现今有了罪过,皇上下令废黜他也行,斥退了也行,赐他死也行,诛灭他也行;但如将其束缚,用长绳牵着,送到司寇衙门,编入一般罪徒,任由司寇小吏鞭打詈骂,恐怕让黎民百姓看见不是好事。
卑贱者将知尊贵者既有一旦之刑,心想我也可以如此对他,这不是让天下学习礼义,懂得尊尊贵贵之理的做法。
天子所曾宠贵,万民所曾敬畏之人,死便死了,岂能如此舍弃礼义让卑贱者污辱他么?“豫让曾服侍中行的君主,智伯讨伐中行将其灭掉后,他转而服侍智伯。
到赵灭智伯时,豫让却熏面毁容,吞炭坏声,定要报答智伯,赵王五次起用他而不任。
有人问他为什么,他说:‘中行之君待我像一般人一样,我也就同一般人一样对他;智伯以国士礼遇待我,我当然像国士一样报答他。’这同一个豫让,以前叛君事仇,行如猪狗;以后又坚持气节,尽忠报主,具有烈士之风。
这都是人主使然。
所以主上待其大臣如犬马,大臣也就以犬马自为;待其如待罪徒,他也就以罪徒自为,愚钝无耻,丧志无节。
没有廉耻之心,又不自尊自重,凡有利益便去,一有机会就夺。
主上一旦失败,就乘机予以谋篡;主上遇到灾难,则只求自己苟免而袖手旁观;只要对自己有利,就不惜出卖主上。
这种人对于主上有何用处?在下的群臣极其多,在上的人主只有一个,主上之生命财产完全托附于群臣,如果群下都是无耻之徒,苟安之辈,则是人主的最大病痛。
所以古代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以此来砥砺宠臣的志节。
古代大臣犯有不廉之罪的,不叫做不廉,而说成‘..簋不饰’;犯有污秽淫乱之罪的,不叫做污秽,而说成‘帷薄不修’;犯有疲软不胜任之罪的,不叫做疲软,而说成‘下官不职’。
如此,亲贵大臣有其特定的罪名,就好比不加斥责但正色称呼一样,实际上是加以迁就并为其隐讳。
大臣犯罪如在大谴大责范围之内,听到责问便穿上丧服,放置一盆水和剑,在请罪之室里自刭,不需主上派人绑缚而去。
如罪在中等,听到主上之命便自己吊死,主上无需派人绞其颈项。
如属罪大恶极,听到主上之命便应北面朝拜,然后跪着自裁,用不着主上派人按住其头颅行刑。
并说‘:作为大夫你自己犯下了罪过,我对你可是待之以礼啊!’越是待之以礼,群臣越是自重;顾其廉耻礼义以待其臣,而臣下不以气节回报其君的人,就真不是人类了。
等到教化而成风俗,那么,为人臣者就会念主忘身,忧国忘家,为公忘私,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只与礼义同在。
教化达到上乘,那么父兄之臣便能真正为宗庙而死,法度之臣真正为社稷而死,辅翼之臣真正为君上而死,守土之臣真正为城敦边疆而死。
所以,所谓圣人拥有金城之说,即是以物来比拟人的志节。
他既能为我死,我当然能与他同生;他既能为我亡,我当然能与他俱存;他既能为我不避危难,我当然能与他共享平安。
有顾德行而忘私利,守节操而仗义气之臣下,就可以托付不须制御之权柄,可以寄托尚未成人之遗孤。
砥砺廉耻奉行礼义以致如此,对主上有什么损失呢!而当今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长期沿袭无阶无级之法,所以臣可为长叹息者正在于此。”当时绛侯周勃被罢相回其封国,有人告发他谋反,被逮捕囚禁在长安狱中,不久释放,又恢复了他的爵位封邑,因而,贾谊正是为此而讽谏文帝。
文帝深深为其所感,从此注意涵养臣下志节。
此后凡大臣有罪,都赐其自杀,再不受刑辱。
到武帝时,从宁成开始才又恢复下狱。
当初,文帝是以代王的身份入京即位,后来将代国分成了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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