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載天妃靈跡的書籍,有「敕封志」、「顯聖錄」、「顯應錄」、「昭應錄」、「述異記」等數種,今已不可多見。我們只從省立臺北圖書館找到一部木刻本的「天妃顯聖錄」。此書不知刊於何年,僅在目次之前有「住持僧照乘發心刊布,徒普日、徒孫通峻薰沐重修」的字樣。書首有「湄洲勝境」圖,已缺一頁,餘三頁也都殘破,不大看得清楚。繪圖之後,接著是三篇序文,皆未載明作序的年代。第一篇序是林堯俞撰的。他說:『余自京師歸,偶於案頭得顯聖錄一冊,捧而讀之』。又說:『惜乎顯聖一錄尚多闕略,姑盥手而為之序,以俟後之採輯而梓傳』。足見此錄原是一部舊有的書。第二篇序是黃起有撰的。他也只說『天妃歷著靈跡,應輯錄有書,茲僧照乘刻而傳之』;並未說明這書是誰輯錄的。第三篇序是林麟■〈舟皮〉撰的。他在序文裏詳述他於康熙二十二年奉命冊封琉球所受天妃保祐的情形,也沒有述及此書的來歷。
又此刊本的目次,起於「列朝誥敕」,以次為「天妃誕降」、「窺井得符」,以迄「庇楊洪出使八國」,共計四十四個項目。而本文首列「歷朝顯聖褒封共二十四命」,次列「歷朝褒封致祭詔誥」,再次始為「天妃誕降」、「窺井得符」、以迄「庇太監楊洪使諸番八國」(按此標題與目次中「庇楊洪出使八國」略有增損)等四十三段記述。然則目次中的「列朝誥敕」是指上述本文的前兩部分而言。何以目次的項目和正文前兩部的標題不同?我們猜測:舊錄所載「列朝誥敕」原只包有宋、元、明三代褒封和致察的誥敕,這個刊本裏所載清朝的誥敕是後來加入的;因為文字的分量多了,所以剖成兩部分,一稱「歷朝顯聖褒封共二十四命」,一稱「歷朝褒封致祭詔誥」,但沒有改動舊錄的目次。現在這兩部分正文裏還留著「皇明」的字樣,足見舊錄是輯於明代、刊於明代的;清朝人把清朝的誥敕加入了,當然用上「皇清」的字樣,但沒有刪去「皇明」的「皇」字。
又此刊本的目次,於「庇楊洪出使八國」之後,先空兩行,再附四行文字:前二行為「天妃功德崇隆,威靈烜赫,累代褒封榮典,綸音洊錫,自古神明顯著,未有如」共二十九字;後二行則分列「師泉井記、燈光引護舟人、澎湖神助得捷、琉球陰護冊使」四個項目。這四項文字顯然是後來附入的,決非舊錄所有。但正文內接著「庇太監楊洪使諸番八國」之後,尚有「托夢除奸」迄「湧泉給師」八段文字,再下面纔接到上述「師泉井記」等四個項目。因此,我們又猜想:這部天妃顯聖錄最早的本子是從「列朝誥敕」到「庇楊洪出使八國」共四十四個項目;第二次輯錄的本子可能加上了「托夢除奸」到「湧泉給師」八個項目;最後增輯的本子又加上「師泉井記」等四個項目。而正文之首「列朝誥敕」的剖析為二,並且增入清朝的誥敕,大約是在第三次輯錄的時候這樣辦的。
省立臺北圖書館又藏有「天上聖母源流因果」一冊,系日本大正六年(民國六年、一九一七)臺北保安堂石印本。此書未載列朝褒封和致祭的誥敕,只述天妃的靈異事蹟,大半與顯聖錄相同;惟明代部分不若顯聖錄所載之多,清代部分則比顯聖錄多載乾隆、嘉慶、道光間事。可見天妃的故事是像滾雪球樣的越滾越大。現在把這部書作為附錄,印在後面,以供參考。
從這兩部書裏所述的許多靈異之事看來,天妃的神通真是廣大。她能身處室中,神遊方外;她能變小草為大木,驅鐵馬以行空;她又能降伏妖魔,禳除災疫;她更能禱雨防旱,拯饑救潦。大約因為她生長在福建的海邊,所以對於護航濟溺的本領特別大;她能在狂飆怒濤之中,檣摧桅折之頃,指引海舟,救助乘客。而天妃也就因為這個緣故逐漸轉變為航海者的保護女神了。
原來元朝最重海運,東南漕船,都賴天妃的護持,才得安全到達北方。因此,元代諸帝,屢降詔敕,或加封,或致祭。這是天妃被尊為航海神的第一步。
明永樂、宣德之際,中國下西洋的使臣絡繹不絕,他們也無不仰賴天妃的保祐。因此,成祖、宣宗又有加封和致祭的詔敕。這是天妃被尊為航海神的第二步。
清康熙間,萬將軍之克敵於廈門,靖海將軍之獲捷於澎湖,以及汪、林二使之冊封琉球,皆蒙神庥,康熙皇帝也因此降了幾道加封、賜祭的詔敕。這是天妃被尊為航海神的第三步。
由於元、明以來的君主、大臣們都奉天妃為航海神而加以崇祀,流風所播,民間就更加相信了。於是沿海各省的諸府州縣莫不建立天后宮,一切飄洋過海的船隻上莫不供奉天妃神位。臺灣居民原是從閩粵渡海而來的。他們和內地之間的往還當然繁數,他們要求天妃保護的心思當然迫切,他們對天妃的信奉因此格外虔誠,臺灣因此也到處建有天妃廟,這些廟裏的香火之盛也許還過於內地呢。
天妃的故事既然流傳得如此之久,天妃的神靈既然成為民間普遍信仰的對象,天妃的廟宇既然廣建在沿海各省和臺灣各地,研究民俗學的人似乎可以把天妃當作一個專題來加以研究。這個刊本只供給研究者以最基本的材料。我們相信:假如再從正史、方誌和私家著述中做一次廣泛的搜索,一定可以找到更多可貴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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