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记 - 卷二十四 宋史

作者: 赵翼9,503】字 目 录

为幸功捭阖之人,此不可不急为别白也。

宋初降王子弟布满中外

角力而灭其国,角材而臣其人,未有不猜防疑忌而至于杀戮者。独宋初不然。

周保权被擒,授千牛卫上将军,葺京城旧邸院居之。(湖南)

高继冲纳土,但令王仁赡知军府事,而仍令继冲镇其地。迨继冲入朝,改授武宁军节度使、徐宿观察使,镇彭门,凡十年。其叔高保衡,历知宿、怀、同、汝四州及光化军。其臣孙光宪,亦官黄州刺史。梁延嗣亦官复州防御使。(荆南)

刘鋹战败被擒,仍封恩赦侯,赐第居京师,进封彭城郡公。(南汉)

李煜城破始降,封违命侯,居京师。后封陇西郡公。其子弟多授大将军、卫将军等官,从善为通许监军,从誧历知随、复、成三州,季操历知淮阳、涟水二军、蔡、舒二州,仲寓官郢州刺史十余年,其臣徐铉等皆官于京师,更无论也。(南唐)

孟昶既降,赐第京师,封秦国公,寻卒。子元历知贝、定二州,又为镇州兵马钤辖,移滑州,以病求小州,乃移滁州而卒。元历官宋、曹、兖、郓都巡检,出知滑州。其臣伊审征,官静难军节度使,移镇延安。赵彦韬授兴州刺史,移沣州。毌守素历知赵州、容州,兼本管诸州水陆转运使。(西蜀)

陈洪进纳土后,封杞国公,赐第居京师。子文显仍知泉州,移知青、齐、庐三州。文颢历知房、康、同、耀、徐、衡六州。文顗历知海、濮、潍、沂、黄五州。文顼历知登、舒二州。(漳泉)钱俶纳土后,封淮海国王,赐礼贤宅,居京师。后出为武胜军节度使,改封南阳国王。子惟浚屡加诸镇节度使,常居京师。惟治知真定军府兼兵马都部署。惟济历知绛、潞二州,又为永州团练使,改成德军。惟演仕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判许州。俶弟俨判和州。昊历知宋、寿、泗、宿四州。其臣僚孙承祐知大名府,改知滑州。沈承礼知密州。(吴越)

刘继元降,封彭城郡公,赐京城甲第一区,授保康军节度使。其臣李恽历知广、许、孟三州。马峰分司西京。(北汉)统计诸降王及诸降臣,无一不保全者,此等僭伪窃据之徒,归降本非素志,况新造之邦,民志未定,国势易摇,岂能一无顾虑?乃其主皆赐第京师,居肘腋之地,其子弟臣僚又皆分职州郡,掌兵民之权,而庙堂之上不闻操切猜防,入仕新朝者,亦帖然各效其勤,无反侧不靖之意。于此见宋太祖、太宗并包天下之大度,震服一世之神威,非诈力从事者,所可及也。后之论者往往谓宋开国之初,即失于弱。岂知不恃诈力以为强者,其强更甚也哉!宋诸帝御集皆建阁藏贮

宋诸帝御集各建阁藏贮,自真宗始。

真宗晚年,以所著诗文示丁谓等曰“朕听览之下,以翰墨自娱,虽不足垂范,亦平生游心于此也。”谓等请镂板宣布,共七百二十二卷,并作天章阁贮之。

自后诸帝御集皆仿此例,而阁名各不相袭。

英宗建宝文阁,藏仁宗御集。

神宗以英宗御书,亦附于内。

哲宗建显谟阁,藏神宗御集。(元祐二年,已诏苏辙、刘攽等编次神宗御集,四年上之,先藏宝文阁,元符元年,另建显谟阁贮之)

徽宗建徽猷阁,藏哲宗御集。

高宗建敷文阁,藏徽宗御集。

孝宗建焕章阁,藏高宗御集。

宁宗建华文阁,藏孝宗御集,又建宝谟阁,藏光宗御集。

理宗建宝章阁,藏宁宗御集。

度宗建显文阁,藏理宗御集。

每帝各建一阁,虽颇繁费,然亦足昭敬谨,且见诸帝文治之盛也。又每阁皆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俾专职掌。(以上皆见本纪)如神宗以章衡为宝文阁待制,谓之曰“卿为仁宗朝魁甲,宝文藏御集之处,未始除人,今以处卿是也。”(见衡传)录名臣后

真宗录唐白居易后利用,为河南府教授;元稹七世孙为台州司马;裴度孙坦为郑州助教,又录唐长孙无忌、段秀实等孙,皆教官。

仁宗录唐狄仁杰、张九龄、郭子仪、颜真卿后。神宗录唐魏征、狄仁杰、段秀实后。皆见本纪。

按旧唐书段秀实传,自贞元后,凡赦书褒忠,必以秀实为首。又贞元六年,赦书授颜真卿一子五品官。文宗时又以真卿曾孙弘式为同州参军。五代史刘遂清传,唐朝浑、郭、颜、段之后,每一赦出,以一子出身,率为常制。是唐及五代时已有此制,宋盖仿而行之也。

宋皇后所生太子皆不吉真宗由皇太子登极,其母则李贤妃也。仁宗由皇太子登极,其母则李宸妃也。神宗之为皇太子,其母本高皇后,然生帝时尚在英宗潜邸,未为后也。哲宗由皇太子登极,其母朱德妃,亦非后也。

惟钦宗生时,其母王氏已册为后,故钦宗以嫡长为皇太子,后即位,竟北迁于金。南渡后,光宗母系郭皇后。宁宗母系李皇后,然诞育时,亦皆在潜邸,未为后也。

惟度宗后全氏,正位中宫,后生德祐帝,(咸淳三年,立全后,七年生帝)甫登极,即国亡。

统计有宋一代,皇后正位后所生太子,只靖康、德祐二帝,而二帝皆为失国之君,此理之不可解者。又有已立为太子而不得继统者。太宗之昭成太子元禧,真宗之悼献太子祐,哲宗之献愍太子茂,犹皆死后追赠,未尝及身为储君也。

其生而立为太子者,钦宗嫡子谌,朱后所生,生时虽尚未为后,然正妃也,故谌为嫡皇孙,当时已称祖宗以来所未有。钦宗登极后,立为皇太子,后竟随北去。高宗之元懿太子,潘贤妃所生,苗刘之变为所拥立,改元明受,高宗复辟后,立为皇太子,未几殇。孝宗之庄文太子愭,郭后所生,嫡长子乾道,元年立为皇太子,年二十四薨。

宁宗之景献太子询,本宗室子,开禧初,立为皇太子,年二十九薨,再育宗室子贵和为皇子,赐名竑,虽未加太子之号,然已居储贰,继体攸属,后为史弥远擅废,降封镇王,不得其死。是不惟正后所生太子不吉,即非正后所生而册为太子者,亦不皆吉也。

宋初考古之学

考古之学,至南宋最精博。如郑樵、李焘、王应麟、马贵与等是也。然宋初制诰之臣已多博雅。

乾德三年,范质等三相俱罢,将独相赵普,而无宰相书敕,帝以问陶谷,谷曰“古来宰相未尝虚位,惟唐文宗甘露之变,数日无相,左仆射令狐楚奉行。今尚书亦南省官,可以书敕。”窦仪曰“非承平令典也。皇弟(即太宗光义)开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也,可书敕。”从之。仪之论固是。然古来偶有朝无宰相之故事,谷独能记之。

又普独相后,太祖欲置之副而难其名称,问谷“下宰相一等有何官?”谷曰“唐有参知机务、参知政事。”遂以薛居正、吕余庆为参知政事。仓猝一问,即能援引故事,可见熟于典故,腹笥中无不有也。

太祖改年号乾德,以为古所未有,后于宫中得乾德钱,以问窦仪,仪对以伪蜀曾有此号。(案十国前蜀后主王衍年号乾德,又荆南高继冲年号亦为乾德)询知果自蜀中来者,始叹曰“宰相须用读书人。”

太宗时,皇子元杰封吴王,行扬州、润州大都督府长史,张洎谓“六朝皇子封王,以郡为国,置傅相、内史等,佐王为治,或王子不之国,则内史行郡事。唐改为长史,凡亲王授大都督不之镇,而朝命大臣临郡者,即有长史之号,谓亲王之上佐也。如段文昌出镇扬州,云淮南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兼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载义出镇幽州,云卢龙军副大使知节度事兼幽州大都督府长史是也。今王既为大都督,又为长史,则是王自为上佐矣!”

即此数条,可见诸臣于朝章国典,无不究心有素,仓猝间即有据依,足资朝廷制作之讨论也。

又钱俶薨,谥忠懿,张洎为覆状,有“受宠若惊,居亢无悔”语,张佖驳之,谓“亢龙无悔,非臣子所宜言。”洎对状曰“易之九三,王弼注云‘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因时而惕,故愈于上九之亢。’正义云‘九三,居下体之极,是人臣之体,其能免亢龙之咎者,以慎守免祸也。’是人臣能免亢极之祸也。汉书梁商传赞云‘地居亢满而能以谨厚自终。’杨植作许由碑云‘锱铢九有,亢极一夫。’杜鸿渐让元帅表云‘禄位亢极,过逾涯量。’卢杞作郭子仪碑云‘居亢无悔,其心益降。’张说作祁国公碑云‘一无目牛之全,一无亢龙之悔。’皆就人臣而言也。”乃诏“洎援引故实,历历有据,罚佖一月俸。”以一亢字而援引典故,辩博如此,其学可知。

神宗有殿名宣光,哲宗问林希古“有此名否?”对曰“此石勒殿名也。”乃更名显承。

此又诸臣熟于经史之学,原原本本,非以口给也。

自朝章国故之不讲,则有如蔡京误以唐太宗为宋太宗,而废尚书令者矣!(徽宗诏“尚书令,太宗曾为之,今不须复置。”说者谓“宋太宗未尝为尚书令,惟唐太宗曾为之,今误以唐太宗为宋太宗,乃蔡京当国,不学无术之故也。”见京传)自经义史学之不讲,则有如章惇谓“北郊祀地,只可谓之社。”而欲废北郊大礼者矣!(惇以北郊止可谓之社。黄履曰“天子祭天地皆称郊,故诗序云‘郊祀天地’,若社则土神也,岂有祭大只亦谓之社乎?北郊之议遂定。见黄履传)然则北宋文学之臣,稽典故,援经史,俱确有据依,岂后代所可及哉!

宋初严惩赃吏

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治赃吏最严。盖宋祖亲见五代时贪吏恣横,民不聊生。故御极以后,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浊乱之源也。

按本纪,太祖建隆二年,大名府主簿郭顗坐赃弃市。乾德三年,员外郎李岳、陈偃、殿直、成德钧皆坐赃弃市。蔡河纲官王训等以糠土杂军粮,磔于市。太子中舍王治坐受赃杀人弃市。开宝三年,将军石延祚坐监仓与吏为奸赃弃市。四年,将军桑进兴、洗马王元吉、侍御史张穆、左拾遗张恂皆坐赃弃市。刘祺赃轻,杖流海岛。六年,中允郭思齐、观察判官崔绚、录事参军马德林俱坐赃弃市。此太祖时法令也。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泗州录事参军徐璧坐监仓受贿出虚券弃市。侍御史赵承嗣隐官钱弃市。又诏诸职官以赃论罪,虽遇赦不得叙,永为定制。中书令史李知古坐受赃,改法杖杀之。詹事丞徐选坐赃杖杀之。御史张白以官钱籴卖弃市。汴河主粮吏夺漕军粮,断其腕,徇河干三日,斩之。是太宗法令犹未弛。然寇准谓“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赃,吉赃少,乃伏诛;淮以参政王沔之弟,盗主守财至千万,止杖,岂非不平耶?”则是时已有骫法曲纵者。

至真宗时,弃市之法不复见,惟杖流海岛。如员外郎盛梁受赃流崖州。著作郎高清以赃杖脊配沙门岛。盖比国初已弛纵矣。

仁宗本纪,则并杖流之例亦不复见。

苏颂传,知金州张仲宣坐枉法赃应死,法官援李希辅例,杖脊黥配海岛。颂奏仲宣赃少应减,神宗曰“免杖而黥之,可乎?”颂引“刑不上大夫”为对,遂免黥,永为定制。自是宋代命官犯赃抵死者,例不加刑。当时论者谓“颂一言而除黥刺,以为仁人之言,其利溥。”(见颂传)益可见姑息成风,反以庇奸养贪为善政。其于不肖官吏之非法横取,盖已不甚深求。继以青苗免役之掊克,花石纲之攘夺,遂致民怨沸腾,盗贼竞起。宋江等三十六人横行河朔,官军万人不敢捕。方腊之乱,凡得官吏必恣行杀戮,断截肢体,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劲矢,备极惨毒,以泄其愤。陈遘疏,所谓“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纪极,怨痛结于民心,故至此也。”(见陈沟及方腊传)

南渡后,高宗虽有诏“按察官岁上所发摘赃吏姓名,以为殿最。”然本纪未见治罪之人。

惟孝宗时上元县李允升犯赃贷死,杖脊刺面配惠州牢城,籍其赀,失察上司俱降黜。广东提刑石敦义犯赃刺面配柳州,籍其家。知潮州曾造犯赃贷死,南雄编管,籍其家。参知政事钱良臣以失举赃吏,夺三官。是时法令虽比国初稍轻,而从积玩之后,有此整饬,风气亦为之一变。真德秀所谓“乾道、淳熙间,有位于朝者,以馈赂及门为耻;受任于外者,以苞苴入都为耻。”(苞苴:本意为以草苇包裹,惟贿赂恐人知,以苞苴其外,故为贿赂别称。后汉书隗嚣传:苞苴流行,财入公辅。)皆孝宗之遗烈也。

理宗虽亦诏“监司以半岁将劾去赃吏之数来上,视多寡为殿最,守臣助监司所不及,则以一岁为殿最。”(见本纪)是亦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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