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记 - 卷三十一 明史

作者: 赵翼7,429】字 目 录

明史

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日久功深

盖自康熙十七年,用博学宏词诸臣分纂明史,叶方蔼、张玉书总裁其事,继又以汤斌、徐干学、王鸿绪、陈廷敬、张英先后为总裁官,而诸纂修皆博学能文,论古有识。后玉书任志书,廷敬任本纪,鸿绪任列传,至五十三年,鸿绪传稿成,表上之,而本纪、志、表尚未就,鸿绪又加纂辑,雍正元年再表上,世宗宪皇帝命张廷玉等为总裁,即鸿绪本,选词臣再加订正,乾隆初始进呈,盖阅六十年而后讫事。古来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

惟其修于康熙时,去前朝未远,见闻尚接,故事迹原委,多得其真,非同后汉书之修于宋,晋书之修于唐,徒据旧人记载而整齐其文也。

又经数十年参考订正,或增或删,或离或合,故事益详而文益简。且是非久而后定,执笔者无所徇隐于其间,益可征信,非如元末之修宋辽金三史、明初之修元史,时日迫促,不暇致详而潦草完事也。

列传体例

他不具论,自魏收、李延寿以子孙附其祖父,遂代人作家谱,一传中有数十百年事,阅一传即须检数朝之史,宋子京以为简要,其实转滋瞀惑。明史立传,则各随时代之先后,

除徐达、常遇春等子孙即附本传,此仿史记、汉书之例,以叙功臣世次。

杨洪、李成梁等子孙亦附本传,则以其家世为将,此又是一例。

至祖父子孙各有大事可记者,如张玉、张辅父子也,而一著功于靖难,一著功于征交,则各自为传。以及周瑄、周经;耿裕、耿九畴;杨廷和、杨慎;瞿景淳、瞿式耜;刘显、刘綎等莫不皆然。

其无大事可记者,始以父附子、以子附父。(如何文渊先叙于其子何乔新传首,刘仁宅先叙于其子刘大夏传首,此以父附子也。林瀚传后附其子廷机及孙子濂,许进传后附其子诰、赞、诗、词、论等,此以子附父也。)

否则,如杨肇基及子御蕃,各有战功,则御蕃可附肇基传矣,而以其功在登莱,则宁附于同事之徐从治传,而不附肇基传。

其他又有稍变通者,

徐寿辉僭号称帝,应列群雄传,而以其不久为陈友谅所杀,则并入友谅传,而寿辉不另传。姚广孝非武臣,而以其为永乐功臣之首,则与张玉、朱能等同卷。

黄福、陈洽等皆文臣,柳升、王通等皆武臣,而以其同事安南,则文武同卷。秦良玉本女土司,而以其曾官总兵,有战功,则与诸将同卷。

李孜省、陶仲文各擅技术,应入方技传,而以其藉此邀宠,则另入佞幸传。此皆排次之得当者也。

自宋史数人共事者,必各立一传,而传中又不彼此互见,一若各为一事者,非惟卷帙益繁,亦且翻阅易眩。明史则数十人共一事者,举一人立传,而同事者即各附一小传于此人传后,即同事者另有专传,而此一事不复详叙,但云语在某人传中。

如孙承宗有传,而柳河之役,则云语在马世龙传中。

祖宽有传,而平登州之事,则云语在朱大典传是也。

否则传一人而兼叙同事者,

如陈奇瑜传云:与卢象升同破贼乌林关等处。象升传亦云:与奇瑜同破贼乌林关等处是也。

甚至熊廷弼、王化贞,一主战,一主守,意见不同也,而事相涉,则化贞不另传,而并入廷弼传内。

袁崇焕、毛文龙,一经略,一岛帅,官职不同也,而事相涉,则文龙不另传,而并入崇焕传内。此又编纂之得当也。

而其尤简而括者,莫如附传之例。

如扩廓传附蔡子英等,陈友定传附靳义等,方孝孺传附卢原质等,以其皆抗节也。柳升传附崔聚等,以其皆征安南同事也。李孜省传附邓常恩等,以其皆以技术宠幸也。

至末造殉难者,附传尤多,如朱大典传,附王道焜等数十人。张肯堂传,附吴钟峦等数十人。而史可法传,既附文臣同死扬州之难者数十人,若再附武臣,则篇幅太冗,乃以诸武臣尽附于刘肇基传。以及忠义、文苑等,莫不皆然。

又孝义传,既按其尤异者,各为立传,而其他曾经旌表者数十百人,则一一见其氏名于传序内。

又如正德中谏南巡罚跪午门杖谪者一百四十余人,嘉靖中伏阙争大礼者亦一百四、五十人,皆一一载其姓名。

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概删之,则尽归泯灭,惟此法不至卷帙浩繁,而诸人名姓仍得见于正史。此正修史者之苦心也。又高倬后附书南都殉难者:张捷、杨维垣、黄端伯、刘成治、吴嘉允、龚廷祥六人,而所附小传,但有端伯以下四人,捷、维垣独缺,则以此二人本阉党,其事已见各列传中,不屑为之附传。

此则附传中又自有区别。益以见修史之斟酌不苟也。

至诸臣有关于国之兴替、事之功罪,则轻重务得其平。

如李东阳、徐阶、高拱、张居正、沈一贯、方从哲、熊廷弼、袁崇焕、陈奇瑜、熊文灿、杨嗣昌等,功罪互见,枉幸并呈,几于无一字虚设。虽篇幅稍多,而非此不足以尽其曲折,执笔者不知几经审订而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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