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 - 人民文学出版社九八年版《三国演义》前言

作者: 罗贯中16,463】字 目 录

同作“阶”。似毋须拘执版本,保留“楷”这个误字,因即改为“阶”。至于回末联语中“求和桓阶又遭殃”句平仄遂难再调,只好任之。又如,第十六回“表赠陈珪秩中二千石”,毛本、明本均作“表赠陈珪致中二千石”,通行的排本又改“致中”为“治中”。“致”字用在此处固然费解,“治中二千石”之说既非汉制,且远于事理,亦不可通(参看该回注释)。因即据《三国志·魏书·吕布传》改为“秩中二千石”。

现在这次,我们又就改版(横排、简体字)的机会,对全书再次作了核订。除据大魁堂藏版的毛本,校改了旧排本沿袭的误植外,又顺着前次整理的途径,作了一些补苴罅漏的工作,大致有这样一些方面:

一、解决了过去正文中存疑的个别问题。如第八十回“极天察地”,“察”字疑“际”字之误,今据清代宝经堂刊本正作“际”,“际”字是,从改。第八十一回“损将星于斗牛”,“损”字疑“陨”字之误,今据同本正作“陨”,“陨”字是,从改。

二、在断句标点上,也作了改进。纠正了旧本个别断句失误。如,第三十三回引袁绍的话:“吾南据河北,阻燕、代,兼沙漠之众”,句读是错误的,今改正为“吾南据河(黄河),北阻燕、代……”又如,第一百一回“(魏)延大败,尽弃衣甲、头盔、匹马,引败兵望木门道中而走”,今改正为“延大败,尽弃衣甲、头盔,匹马引败兵望木门道中而走”。另外有些地方,即使文义并无大别,但如何句逗更觉顺适合宜,也尽可能地推敲斟酌,有所改进,如第一百七回“……奏永宁宫皇太后,令敕臣如奏施行。”今改为“……奏永宁宫;皇太后令,敕臣如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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